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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長春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長春2016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法 2016退休養老金調整表: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吉人社聯字〔2016〕65號文件精神,長春市已經全面啟動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工作,此次調待將惠及全市近60萬企業退休人員。
由于調待工作涉及人數眾多、金額巨大,長春市社保局正積極組織人員調試程序,調整后的1-8月養老金補發部分與9月份養老金預計將于28日同步發放到位。屆時,享受本次調待的退休人員及相關企業勞資人員即可登錄“長春社會保險網”查詢待遇調整情況。
按照文件規定,本次養老金調整仍然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特殊調整”的方式。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采取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方式。
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 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 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注: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特殊調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為限,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恤金結算業務也將全面啟動。為了節省群眾辦事時間、提升工作效率,長春市社保局決定采取分流辦理的方式。辦事人員可在指定時間內持“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樓待遇核定窗口進行結算。
中國吉林網訊記者 丁雋 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吉人社聯字〔2016〕65號文件精神,長春市已經全面啟動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工作,此次調待將惠及全市近60萬企業退休人員。
由于調待工作涉及人數眾多、金額巨大,長春市社保局正積極組織人員調試程序,調整后的1-8月養老金補發部分與9月份養老金預計將于28日同步發放到位。屆時,享受本次調待的退休人員及相關企業勞資人員即可登錄“長春社會保險網”查詢待遇調整情況。
按照文件規定,本次養老金調整仍然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特殊調整”的方式。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采取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方式。
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注: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特殊調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為限,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恤金結算業務也將全面啟動。為了節省群眾辦事時間、提升工作效率,長春市社保局決定采取分流辦理的方式。辦事人員可在指定時間內持“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樓待遇核定窗口進行結算。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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