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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魯迅資料
導語: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以下是pincai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于魯迅的一些個人信息,歡迎大家借鑒!
文壇先聲
民國七年(1918年)5月,以魯迅為筆名發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用現代體式創作的白話短篇小說《狂人日記》,載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
民國九年(1920年),在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范學校講授中國小說史,6月,讀《共產黨宣言》中文譯本盛贊譯者。9月,發表小說《風波》。
民國十二年(1923年),8月,小說集《吶喊》出版;與弟弟周作人分居,遷至西四塔胡同61號居住,分居原因不明。12月,作《娜拉走后怎樣》演講,兼任女師大,世界語學校教師;《中國小說史略》上冊出版。
民國十三年(1924年),7月,赴西安講《中國小說的歷史變遷》。8月返京。11月,《語絲》周刊出版,魯迅在首期發表《論雷峰塔的倒掉》,自此魯迅成為《語絲》作家群的主將之一。
情感經歷
一、兄弟不和
在魯迅的個人生活中,有兩件事對他的打擊是沉重的。一個是他的婚姻生活,另一個就是與弟弟周作人的失和。魯迅和周作人一直不愿意向別人談及此事從而也使得這件事越發的撲朔迷離,成為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最不可理解的事件。多年來,研究界對此形成了“經濟說”、“失敬說”、“家庭糾紛說”等三種觀點。第一種說法“經濟說”認為是周作人妻子羽太信子花錢過于大手大腳,致使家中往往入不敷出,最后使得兄弟產生罅隙。第二種說法,認為是魯迅與信子有私情,導致周氏兄弟不和。第三種說法,則認為是周家眾人對信子的不滿,導致兄弟關系的緊張。就否定“兄弟失和”是由于兩人思想上的分歧來說,這三個觀點是一致的。但是除此之外,學界的研究基本上沒有多大進展,三種觀點也無法真正說服讀者。
二、婚姻愛情
魯迅的一生,曾經與兩位女性有過婚姻或愛情關系,一是當他26歲的時候,從日本回到紹興在母親魯瑞的主持下與山陰朱安女士結婚;魯迅自與朱安結婚之后,直至病逝為止,并未與她解除這種婚姻關系(魯迅深知一旦休妻,朱安就會遭遇死亡或者非人的遭遇,于是未離婚),魯迅在外的日子,朱安一直照顧著魯迅母親的生活,從未有怨言;二是當他47歲的時候,從廣州抵達上海,即與長期追隨自己的番禺許廣平同志同居。魯迅病逝后,朱安女士到亡故的十余年間,和許廣平同志一樣,也一直作為魯迅遺屬同社會保持著正常的聯系。
個人作品
一、小說集
《吶喊》1923年8月,北京新潮社出版
《彷徨》1926年8月,北京北新書局
《故事新編》1936年,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
二、雜文集
魯迅生前所創作的未結集出版的雜文作品死后由蔡元培、許廣平等整理出版納入第一版魯迅全集中,然而時間倉促,難免遺珠,1948年、1952年唐弢又整理出版了《魯迅全集補遺》、《魯迅全集補遺續編》,這些文章后以不同分類方式納入各種版本的魯迅全集之中,在這些全集中對這些文章總集所取名目頗多,以下皆以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魯迅全集》所取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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