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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離職手續直接離職的風險
最近我們公司業務序列的員工出現了幾例不辦理離職手續就直接離職的事情,這些人員由于屬于業務序列,考勤歸業務部門管理,加之業務序列人員流動性比較大,所以這些人對離職手續的辦理與否并不是太關心,只是覺得我給自己的領導說一聲不去上班,公司不給發工資就OK了。
像這樣不辦理離職手續就直接離職,本人覺得對個人,對公司都是有風險。對個人來講,如果自己在離職后一個月內與原單位同行業的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就違反了勞動法,原單位可以連帶其新入職的新公司一起要求賠償損失。對公司而言,不辦理離職手續,會產生用人風險,之后如果離職人員以此(公司未出具離職證明)為要挾公司補償生活費,這樣公司由于沒有證據勝算就很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