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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績公布
一、成績公布和查詢
考生可在網上輸入本人考試通知單上的12位報名號和報名時所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后六位數字(不含字母)查詢。
根據市教委相關文件規定,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類,以卷面成績的標準分值劃定。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其評定辦法為:以獲得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合格”成績為前提,根據學生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的得分之和(滿分為150分),按獲得等級性考試有效成績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總數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位次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凡參加等級性考試的學生,如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為“不合格”,則其等級性考試不給予等級。“/”表示未參加該科目考試或未獲得該科目有效成績。考試成績以區縣下發的成績單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若對本人的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首頁“考生服務通道”中的“成績查詢”欄目申請網上成績復核,按照系統提示輸入相關信息并提交。成績復核是核查答題紙姓名、報名號等是否與考生本人對應,試卷有無漏評、漏閱,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成績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成績等第。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閱答卷。
成績復核具體時間和辦法如下:
1.成績復核申請時間:20xx年1月17日(星期二)9:00-16:00。
2.考生使用考試通知單上報名號作為用戶名登錄成績復核系統,初始密碼為報名時所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后六位數字(不含字母),登錄后可以修改密碼。
3.登錄后,在申請頁面勾選需復核的科目后點擊“提交申請”,看到提示“提交成功”字樣表示申請完畢,退出請點擊“退出系統”按鈕。
4.考生如需增加復核的科目,可在開通網上申請的時間段內再次登錄系統增加科目。復核科目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最后一次網上成功提交的為準。
5.考生網上填寫或增加復核科目后,應退出系統再重新登錄,查看并確認自己申請的復核科目。
6. 成績復核反饋時間:20xx年1月18日(星期三)12:00至1月25日(星期三)12:00,考生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首頁“考生服務通道”中的“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成績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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