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會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規范本會經費的使用,使本會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會財務工作管理職責。
(一)本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負責編制本會年度收支計劃,報會長辦公會議審議,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管理情況。
(四)根據本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理事長)、秘書長;半年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五)負責應收款、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經費報銷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財稅機關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七)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和固定資產等資料登記工作。
第三條本會經費的.管理。
(一)本會各項收支按照預算執行。每年的經費收支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
(二)報銷手續。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會長(理事長)或秘書長審批。
(三)審批權限。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四)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審批權限。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四條本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一)本會秘書處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任制的秘書長工資福利由理事會決定。
(三)臨時聘用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由秘書處擬定后報會長批準。
第五條本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本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六條本會旅差費用的管理。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七條凡應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經批準的專職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發給假期工資。
第八條本會書籍報刊和書籍購置的訂購。
【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九條本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不與業務指導單位或企事業會員單位混管。
第十條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2
一、為維護廣大會員和商會的利益,加強財務建設,合理使用商會經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將以《徐州市工商聯行業(異地)商會工作文件匯編》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決做到依法管理。
三、為加強商會的財務管理,將在會員代表大會的領導下,設立“財務監督審查小組”,全面負責商會的各項財務監督管理,定時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并嚴格實行每月一通報和每季度一審核的辦法。“財務監督審查小組”由一名副會長、一名專業委員會會長、一名常務理事、一名理事和一名會員共5人組成。
四、商會的經濟收入、支出均設立明細帳,分別由兩名財務會計管理(財務科目由會計根據實際設定)。現金會計由辦公室文員兼任,主管會計由分管副會長推薦。
五、商會財務管理實行“一支筆”制度,即各項費用的`支出均需會長審查,簽字后方可報銷入帳。
六、單據報銷需憑發票、收據,發票、收據均需蓋有公章,并有二名經辦人簽字,說明用途,注明日期,嚴禁白條入帳。所報銷的發票應在消費后一周內報銷入賬,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會長說明情況,否則,責任自負。
七、凡開支在三千元(含三千元)以內的,由會長簽字;凡開支超過3000元以上的,事前需經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獨自決定;違者不予報銷。
八、日常支款應先及時向會長匯報并同意,憑會長簽名借據或電話,現金會計才可支款。
九、財務管理實行公開、透明、各項費用支出本著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每月會長辦公會通報一次,每年底張榜公布,接受廣大會員的監督審查。
十、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3
為了保障商會會務工作正常開展,加強商會財務管理,促進商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建設,建立陽光照耀的財務體制,根據國家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商會年費收取標準及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管理
一、本商會通過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并開具加蓋商會財務專用章的統一收據,有關款項及時列入商會收入帳戶:
(一)會費。商會作為民間社團組織,是政府和企業溝通的橋梁和紐帶,主要任務是整合各方資源,發揮職能作用,竭誠為會員企業服務。按照國家社團會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商會實際,制定以下會費收取標準:普通會員元以上/年,企業會員元以上/年,執委元以上/屆,,副會長元以上/屆,會長萬元以上/屆。
(二)捐贈。鼓勵全體會員向商會捐贈財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手續費收入。
(五)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二、年費必須在每年12月底前交清。后期入會的會員,滿一年后續交第二年會費。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年費的,依照《章程》有關規定視為自動退會,取消其會籍。對確有重大困難的會員企業經申請,由秘書處核實,并經商會理事會批準通過,年費可以給予減緩交納。
第二條、支出管理
本會的經費使用依據民主理財,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使用,盡可能減少招待費用發生。主要用于以下個方面:
(一)辦公費(含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及商會簡報、會刊印刷費等);
(二)差旅費;
(三)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補貼及福利費;
(四)會務費(會員大會、理事會、秘書處工作會議,以及以商會名義召開的其他會議費用);
(五)商會的外事活動經費;
(六)商會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支出;
(七)與商會有關的其它正常開支。
第三條、商會經費開支實行年度預決算制
年初,秘書長根據商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工作需要,向理事會報告年度經費預決算,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條、商會財務開支實行會長審批制、會長可委托輪值副會長審批
本會日常財務開支實行會長審批制,由經辦人簽字,驗收人蓋章,秘書長附簽,報會長(輪值副會長)審批。各項費用支出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即所有發生的費用均須持有填寫完整、清楚的正式票據并注明用途,對手續不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費用支出,一律不予報銷。
商會財務原則上不辦理預借款,因公事臨時需借用公款的,必須嚴格辦理審批領取手續。審批的原則是:借款xxx元(含xxx元)以下由秘書長審批;xxxx元以上,由會長審批。
第五條、商會的會計組織工作按國家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商會常設機構設專職出納員一名,兼職的.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一名,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性。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嚴格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保護商會資產的安全完整,按規定編報會計報表,并每月寄月報表給副會長及理事會成員。會計人員離崗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出納員的主要任務是登記捐贈費、會費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款,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票據的有效性和用途,定期向理事會和會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情況等。
第六條、商會財務收支自覺接受會員大會、理事會及審計部門監督。
商會要嚴格控制各項財務支出,集中財力為會員企業辦實事。秘書長定期向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并由當值副會長向會員大會或理事會通報商會財務收支審查情況,接受會員監督。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重大開支(2萬元以上)須報請理事會研究通過后執行,并定期接受會員大會的質詢。商會換屆或法定代表人更換之前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七條、本會資產為共有財產,依照國家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各項財產物品的購置必須本著實際需要,要事先編制計劃并提出預算,經會長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任何無計劃、無請示或超標準購置財產物品的,其費用由當事人自理。
第八條、本制度所依據的國家政策、法令、制度如有變動,按國家新的規定執行。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4
為保證商會工作的正常進行,合理使用商會的資金,提高商會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據《龍巖市新羅區上海商會章程》,依據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結合本商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會收入和會費標準
1、商會收入(經費)主要來自會員交納的會費、銀行利息收入、政府資助、贊助費、經商會常務理事會批準的低風險投資收入等。
2、會費標準:會長:30000元/年;副會長(常務):20000元/年;副會長:10000元/年;理事:3000元/年;會員:500元/年;會費標準的修改須經商會常務理事會討論并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二、會費收入管理(暫行)
1、以秘書處成員的名字在銀行建立一個個人賬戶,作為商會收支的專用賬戶。個人賬戶卡片交由商會專職秘書保管,實行卡片和密碼分人分開管理。網上銀行實行USB移動證書或登陸密碼和付款密碼分人分開管理。
2、商會會員交納會費,可以以電匯的方式匯入商會的專用賬戶,會員匯款后將電匯憑證交到商會秘書處,財務人員在核實會費到帳后,給交款人開具財務收據,電匯憑證留商會財務做帳;
3、現款或網上銀行轉帳交納會費的,財務人員在確認收到會員的會費后,開具財務收據,一聯給交款人,一聯留存做帳。收到會員交納的現款后,財務人員必須在二天內將現金存入商會專用賬戶內,否則視為挪用商會資金。
三、商會資金使用原則
1、商會經費主要用于商會活動和商會日常辦公費用,以及按照本會章程開展的各項活動等支出。嚴禁個人和企業將商會會費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貸、炒股、轉讓)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單位出借本會資金。經費可用來進行低風險的投資,投資金額和投資方向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2、商會經費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規范。與企業相關的接待溝通,原則上由相關企業承擔接待費。
3、商會資產為會員共有財產,依照國家和社團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接受商會常務理事會的日常檢查、監督、審計。
四、經費使用范圍
1、日常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出版會刊及印刷費、各種咨詢費、律師費、服務費、廣告費、房租費、水電費等開支;
2、會務費及商會活動費,包括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商會舉辦各種會議以及講座、經驗交流會等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3、商會秘書的工資、保險、補貼、福利費及個人通訊費等(具體金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秘書長提出建議方案,報常務理事會審定后執行)。
4、差旅費;
5、社會捐獻、贊助等慈善事業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6、接待費包括領導和來賓的“迎來送往”的接待、禮品等支出;
7、商會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和各項工作的支出,與商會有關的其他正常開支。
五、費用預算
1、正常辦公費用:每年做出一次預算。包括日常辦公費、商會秘書的工資福利費用、接待費等。
2、活動專項費用:每年做出一次計劃并分別做出專項預算。包括各種會議、講座、經驗交流會等的會務費、接待費及其它各種活動費用等。
3、重大開支(1萬元以上)費用:須事先編制預算。包括固定資產購置的耐用品、非計劃性的大型活動(組團業務考察等)、社會捐資和贊助等較大支出。
4、以上預算須提交常務理事會審定。
六、費用報銷審批流程
(一)例行開支及單項開支金額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審批程序:商會秘書制作“報銷憑證”→副秘書長審核→秘書長批準→財務付款并記帳。
(二)例行開支及單項開支金額在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審批程序:商會秘書制作“報銷憑證”→秘書長審核→會長(或常務副會長)批準→財務付款并記帳。
(三)例行開支及單項開支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審批程序:秘書處編制預算→常務理事會批準預算→商會秘書制作“報銷憑證”→秘書長審核→會長(或常務副會長)批準→財務付款并記帳。
七、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1.原則上當月費用當月報銷,不得跨月份報銷。
2.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人員必須就其真實性、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3、各項費用支出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并在正式票據上注明用途。必須憑合法的票據入帳,凡與本會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支出,均應索取合法票據。
4、?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財會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5、開支后的每一筆報銷單據,其經辦人、審核人、批準人均應在報銷單據上簽字,不符合規定的會計應拒絕做帳,出納應拒絕付款。
八、財務人員的職責
1、盡職盡責,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認真細致,及時準確,帳目要做到一筆一結,一月一報,年終做出財務報表。
2、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據。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不得遺失。
3、會計應確保帳目的真實性。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記載欠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商會配備會計和出納人員各一名,分工負責。會計人員負責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出納人員負責登記會費等各種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繳,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票據,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5、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為確保現金的安全,備用金不超過1000元。
九、財務公開和監督
1、財務管理實行公開、透明、規范的原則。
2、每季度須進行財務審計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委派一名常務理事和指定一名外部監督員(非會員)進行聯合審計。一年四次,第四季度和年終審計合在一起。
3、經審計后的每季財務狀況,在的網站(上公布,接受會員監督;召開常務理事會時,由秘書長匯報最新的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常務理事會的監督。
4、每年度商會的年終財務報告應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并張榜公布,接受廣大會員的監督審查。
十、其它
1、本制度自商會成立大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本商會秘書處。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目的與依據:明確制定商會財務管理制度的目的,如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經費等,并指出制定該制度的依據,如相關法律法規、商會章程等。
基本原則:堅持依法管理、公開透明、節約使用的原則,確保商會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二、財務管理機構與職責
財務委員會:由商會董事會選舉產生,負責商會財務制度的建立和監督。定期開會審議商會的財務報告和預算,并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決策。
會計部門:負責商會日常財務活動的執行和監督,包括會計核算、賬務處理等。編制和報告商會的財務報告,并協助商會領導層進行財務決策。
三、財務核算與報告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報表、現金流量表等,反映商會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狀況,以及某一特定時期的收入、支出和凈收入情況。
內部審計: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四、預算管理
預算編制:商會需制定年度預算,并逐月進行預算執行和監控。
預算調整:及時調整預算方案,確保財務活動的合理性和績效目標的實現。
五、資金管理
收入管理:明確商會經費的來源,如會員交納的會費、企業和個人的捐贈、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等,并規定收入的使用范圍。
支出管理:規定支出的審批流程和報銷手續,如日常經費支出需請示會長并取得同意,重大支出需提前做好預算并報理事會議審核。
現金管理:加強現金收支管理,確保現金的安全和合規使用。
六、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明確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和處置程序,保護商會資產的安全和價值。
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進行管理和使用,確保其價值的`最大化。
七、成員費用管理
會費管理:規定會費的收取標準和程序,確保會費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其他費用:如入會費、贊助費等,也需明確管理和使用規定。
八、內部控制與監督
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控制,確保財務資源的合理使用和保護。
財務監督:設立“財務監督審查小組”,全面負責商會的各項財務監督管理,定時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九、附則
制度解釋:明確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屬。
生效日期:規定本制度的生效日期。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為規范本商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商會的正常運作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商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會的方針;正確處理商會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商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商會預算,如實反映商會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商會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二、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商會設立財務部,負責商會的財務管理工作。財務部應配備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財務人員,包括財務主管、會計和出納等。
財務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法規和商會財務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如實反映和監督商會的財務活動。
財務人員的職責分工應明確,會計負責記賬、算賬、報賬等會計核算工作,編制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出納負責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等出納工作,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財務主管負責組織和領導商會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商會財務人員的任免應按照商會章程的規定辦理。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
三、預算管理
商會應實行預算管理,根據商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發展目標,編制年度財務預算。預算編制應遵循 “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的原則,充分考慮商會的收入來源和支出需求,確保預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商會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會費收入、捐贈收入、政府資助收入、服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支出預算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業務活動費用、公益活動費用、設備購置費用、維修費用等。
商會預算的編制程序:
每年年底前,商會各部門應根據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提出本部門的收入和支出預算草案,報送財務部。
財務部對各部門報送的預算草案進行匯總和審核,結合商會的整體情況,編制商會年度財務預算草案。
商會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應提交商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商會預算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應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由商會理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四、收入管理
商會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
會費收入:按照商會章程規定向會員收取的會費。
捐贈收入:接受國內外企業、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政府資助收入:獲得政府部門的資助和補貼。
服務收入:為會員和社會提供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如培訓、咨詢、展覽等。
投資收益: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
商會應加強對收入的管理,確保收入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所有收入應納入商會財務統一核算,不得設立 “小金庫” 或賬外賬。
會費收入應按照商會章程規定的標準和時間收取,開具合法的票據,并及時入賬。捐贈收入應簽訂捐贈協議,明確捐贈的金額、用途和捐贈人的權利義務,按照捐贈協議的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并開具捐贈票據。政府資助收入應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務收入應按照市場價格或合理的收費標準收取,開具發票或收據,并及時入賬。投資收益應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的規定進行核算和分配。
五、支出管理
商會的支出應遵循 “勤儉節約、合理合法” 的原則,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不得超支。支出范圍包括:
辦公費用:包括辦公用品購置、水電費、電話費、郵寄費、印刷費等。
人員工資:包括商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業務活動費用:包括商會組織的會議、培訓、考察、調研、交流等活動的費用。
公益活動費用:包括商會開展的扶貧、救災、助學、環保等公益活動的費用。
設備購置費用:包括辦公設備、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的購置費用。
維修費用:包括辦公設備、房屋、車輛等的維修費用。
商會應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明確支出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所有支出應經過審批后才能支付,審批人應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越權審批。
支出審批程序:
經辦人填寫支出報銷單,注明支出的項目、金額、用途、發票號碼等信息,并附上相關的原始憑證。
部門負責人對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
財務人員對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檢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核對支出是否符合預算安排,是否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等,并簽署意見。
商會領導根據審批權限對支出進行審批,簽署意見后,出納人員方可辦理支付手續。
商會應嚴格控制費用支出標準,不得鋪張浪費。對于一些大額支出或特殊支出,應經過商會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才能執行。
六、資產管理
商會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商會應加強對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流動資產管理:
商會應加強對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嚴格執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現金的安全。現金的收付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銀行存款應按照銀行的規定進行管理,定期核對銀行賬戶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和準確。
商會應加強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及時清理往來款項,避免形成壞賬損失。對于長期掛賬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
固定資產管理:
商會應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購置日期、購置金額、使用部門、使用人等信息。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按照預算安排進行,經過審批后,由專人負責采購。購置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驗收入庫,登記固定資產臺賬,并按照規定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使用應明確使用部門和使用人,落實管理責任。使用部門和使用人應愛護固定資產,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
固定資產的處置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經過審批后,由專人負責處置。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納入商會財務統一核算,不得私分或挪用。
無形資產管理:
商會的無形資產包括商會的品牌、商標、專利、著作權等。商會應加強對無形資產的保護和管理,建立無形資產臺賬,詳細記錄無形資產的名稱、取得日期、取得成本、有效期限等信息。
無形資產的使用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對于商會的品牌和商標,應加強宣傳和推廣,提高商會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無形資產的處置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經過審批后,由專人負責處置。處置無形資產的收入應納入商會財務統一核算,不得私分或挪用。
對外投資管理:
商會的對外投資應遵循 “謹慎投資、風險可控” 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可行性分析后,由商會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才能進行。
對外投資應簽訂投資合同或協議,明確投資的金額、方式、期限、收益分配等事項。商會應加強對對外投資的管理,定期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和評估,及時調整投資策略,確保投資的安全和收益。
七、財務監督
商會應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加強對財務活動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主要由商會監事會或財務監督小組負責,定期對商會的財務狀況、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向商會理事會報告。外部監督主要由政府有關部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商會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
商會應定期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狀況和財務工作情況,接受會員的監督。財務報告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內容,財務情況說明書應詳細說明商會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預算執行情況、重要財務事項等。
商會應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財務資料和信息,不得拒絕、隱匿或謊報。對于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八、財務檔案管理
商會應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健全財務檔案管理制度。財務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預算文件、審計報告、合同協議等與財務活動有關的資料。
財務檔案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財務檔案的保管期限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管期滿后,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銷毀。
財務檔案的查閱和借閱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和借閱財務檔案。查閱和借閱財務檔案應進行登記,注明查閱和借閱的日期、人員、內容、用途等信息。
九、附則
本制度由商會理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7
一、 概述
本財務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商會的財務管理行為,確保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保障商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 職責分工
財務主管:
負責商會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審核財務報表,制定財務預算及決算方案。
監督財務人員的`工作,確保財務操作符合制度規定。
出納:
負責商會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和到賬。
負責日常財務收支的登記,編制相關憑證,定期核對賬目。
賬務人員:
負責原始憑證的整理、錄入和賬務處理,定期編制財務報表。
維護財務軟件的正常運行,及時更新財務數據。
審計委員會:
負責定期對商會財務進行審計,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與準確,提出改進意見。
三、 財務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
商會收入主要包括會費、贊助、活動收入、項目收入等。
所有收入必須編制相應的收款憑證,確保每筆收入都有完整的憑證。
支出管理:
支出需制定預算,重大支出必須經過財務主管審核。
支出申請需附帶相關原始憑證,并由出納進行審核后支付。
現金管理:
商會應合理控制現金支出,盡量采用銀行轉賬等支付方式。
設立現金支付限額,超過限額的支出必須由財務主管審批。
四、 財務報告
定期報表:
財務人員每月需編制《財務月報》,包括收入、支出、資產負債情況,及時提交給財務主管。
年度決算:
每年年底應進行年度總結,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報送商會理事會審議。
財務透明性:
財務報告應向商會會員定期公布,確保財務信息透明。
五、 財務審計
審計頻率:
每年度對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審計程序:
審計應包括賬目核對、憑證審核、收支情況分析等,確保管理規范。
審計結果:
審計報告應及時反饋給商會理事會,提出改進建議,并進行跟蹤落實。
六、 附則
制度修訂:
本制度根據商會的實際運營情況和相關法規進行適時修訂。
實施細則:
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確保本制度的有效執行,并明確違規責任。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8
一、總則
目的:加強商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商會健康發展。
依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相關規定,結合商會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原則:堅持合理、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商會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財務組織架構
會計部門:負責商會日常財務活動的執行和監督,包括會計核算、賬務處理等。
財務委員會:由商會董事會選舉產生,負責商會財務制度的建立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職責
財務人員:應具備基本的業務素質,并保持穩定性。在財務人員變動時,應事先辦理好審計和財務交接手續。
財務監督:設立“財務監督審查小組”,全面負責商會的各項財務監督管理,并定時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四、財務核算和報告
財務報表:商會應定期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報表和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確保準確性和可靠性。
內部審計:商會應進行內部審計,確保財務核算和報告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五、預算管理
預算編制:商會應制定年度預算,并逐月進行預算執行和監控。
預算調整:及時調整預算方案,確保財務活動的合理性和績效目標的實現。
六、資金管理
收入來源:商會經費主要來源于會員交納的會費、企業和個人的捐贈、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等。
支出范圍:商會經費主要用于開展商會工作所需的辦公費和其它必須的開支、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或補貼、刊物、資料、書報費用支出等。
審批流程:各項費用的支出需經過嚴格的審批流程,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七、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單價在一定金額以上(如1000元或1500元以上,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資產列為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單價較低、使用期限較短、易消耗的物品列為低值易耗品。
資產購置:商會購置資產需經過審批,并確保資產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八、成員費用管理
會費標準:會費標準的制定或修改需經過會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并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會費使用:會費應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的.必須開支以及按照商會宗旨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等支出。
九、內部控制
財務控制: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控制。
風險管理:識別和評估財務風險,采取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
審計和監督:定期進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確保商會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十、附則
制度解釋: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商會秘書處或相關負責機構。
制度修訂:本制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為規范商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商會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結合本商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商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會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商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商會預算,如實反映商會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商會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商會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商會設立財務部,在會長辦公會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商會的財務工作。
商會財務工作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監事會的監督。財務部定期向會長辦公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接受監事會的審計和監督檢查。
三、預算管理
商會預算是指商會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商會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商會預算編制應遵循 “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的原則,收入預算應積極穩妥,支出預算應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商會預算編制程序:
每年年底前,商會各部門根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本部門的收入和支出預算草案,報財務部。
財務部對各部門提交的預算草案進行匯總、審核和平衡,編制商會年度預算草案,提交會長辦公會審議。
會長辦公會對年度預算草案進行審議通過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
經會員代表大會批準后的預算,由財務部下達各部門執行。
商會預算執行與調整:
商會各部門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不得擅自調整預算。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應由相關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說明調整原因和調整金額,經財務部審核后,報會長辦公會批準。會長辦公會批準后的預算調整方案,應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備案。
四、收入管理
商會收入是指商會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會費收入、捐贈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商會應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商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會費收入是商會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商會應按照章程規定的會費標準和收取方式,及時足額收取會費。會費收取應使用合法票據,并建立會費收繳臺賬,詳細記錄會費收繳情況。
捐贈收入是指商會接受會員、企業、其他組織或個人自愿捐贈的資金或物資。商會接受捐贈應簽訂捐贈協議,明確捐贈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按照捐贈協議的規定使用捐贈資金或物資。捐贈收入應開具捐贈票據,并建立捐贈收入臺賬,詳細記錄捐贈人、捐贈金額、捐贈時間、捐贈用途等信息。
政府資助收入是指商會接受政府部門的財政撥款、專項資助等資金。商會應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使用政府資助收入,并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政府資助收入應單獨核算,并建立政府資助收入臺賬,詳細記錄政府資助項目、資助金額、資助時間、使用情況等信息。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商會應按照市場價格或合理的收費標準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
利息收入是指商會銀行存款等所產生的利息。利息收入應及時入賬,并入商會收入統一核算。
五、支出管理
商會支出是指商會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其他費用等。
商會支出應遵循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的原則,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規定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
業務活動成本是指商會為開展業務活動或提供服務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活動場地租賃費用、活動宣傳費用、活動物資采購費用、專家咨詢費用等。業務活動成本應按照受益對象或活動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計入相關的成本核算對象。
管理費用是指商會為組織和管理商會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辦公費用、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工資福利費用、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費用、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費等。管理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核算和管理。
籌資費用是指商會為籌集業務活動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如利息支出、匯兌損失、手續費等。籌資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核算和管理。
其他費用是指商會除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以外的其他支出,如資產處置損失、捐贈支出、罰款支出等。其他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核算和管理。
商會各項支出應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應具備以下要素: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等。
商會費用報銷審批程序:
費用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合法有效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財務部審核。
財務部對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會長或會長授權的負責人審批。
會長或會長授權的負責人審批簽字后,財務部予以報銷。
商會應嚴格控制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支出。招待費應按照 “必要、合理、節約” 的原則安排,嚴格控制招待標準和陪餐人數;差旅費應按照商會規定的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不得超標準報銷;會議費應按照 “精簡、高效、節約” 的原則安排,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時間和會議費用。
六、資產管理
商會資產是指商會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存貨等。商會應加強對流動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存貨等管理制度,確保流動資產的安全、完整。
現金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現金收支應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銀行存款管理應按照銀行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開立銀行賬戶,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銀行存款收支應及時入賬,定期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處理。
應收款項管理應建立健全應收款項管理制度,加強對應收款項的核算和催收工作。對于逾期未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核銷。
存貨管理應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采購、驗收、入庫、保管、領用、盤點等環節的管理。存貨應按照類別、品種、規格進行分類核算和管理,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實相符。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的存貨,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等。商會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登記、領用、維修、保養、盤點、處置等管理制度,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固定資產購置應按照商會規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實行政府采購的,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固定資產購置后,應及時辦理驗收、登記手續,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名稱、類別、型號、規格、購置時間、購置金額、使用部門、使用人等信息。
固定資產領用應辦理領用手續,明確使用部門和使用人。使用部門和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固定資產,定期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
固定資產盤點應定期進行,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盤點時應成立盤點小組,由財務人員、資產管理人員和使用部門人員共同參與,做到賬實相符。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
固定資產處置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包括報廢、出售、捐贈、轉讓等。固定資產處置前,應進行評估,確定處置價格。固定資產處置后,應及時辦理資產核銷手續,調整相關賬目。
無形資產是指商會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商會應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明確無形資產的權屬關系,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的價值,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攤銷。
對外投資是指商會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商會應加強對對外投資的管理,建立健全對外投資管理制度,明確對外投資的決策程序、投資方向、投資規模、投資期限、投資收益分配等。對外投資應進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風險評估,確保投資的安全、有效。
七、財務監督
商會應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加強對財務活動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內部監督主要由監事會和財務部負責。監事會應定期對商會財務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部應加強對日常財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對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會長辦公會。
外部監督主要由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負責。商會應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財務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根據需要,商會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商會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八、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商會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現金流量表、附注等。財務報告應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商會的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
商會應在年度終了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并提交會長辦公會審議。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經會員代表大會批準后的年度財務報告,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
商會應加強財務分析工作,定期對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為商會決策提供依據。財務分析應采用比較分析、比率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重點分析商會的收入結構、支出結構、資產結構、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效率等方面的情況,并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九、附則
本制度由商會財務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為了規范商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保障商會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結合本商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商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商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商會預算,如實反映商會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商會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二、財務機構和人員
商會設立財務部,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負責商會的財務管理工作。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遵守職業道德,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財務人員的職責: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實反映商會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商會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負責商會的資金管理,合理安排資金使用,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嚴格執行財務預算,控制費用支出,對商會的各項費用進行審核和報銷。
負責商會的資產管理,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負責商會的稅務申報和繳納工作,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
協助商會領導進行財務分析和財務預測,為商會的.發展提供財務建議。
完成商會領導交辦的其他財務工作任務。
三、預算管理
商會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編制應遵循 “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的原則,根據商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發展目標,結合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實際情況,編制年度財務預算。
預算編制程序:
每年年底,商會各部門根據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提出本部門的經費預算申請,報財務部。
財務部對各部門的預算申請進行匯總、審核和平衡,編制商會年度財務預算草案,報商會理事會審議。
商會理事會對年度財務預算草案進行審議通過后,下達執行。
預算執行與控制:
商會各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不得隨意調整預算。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應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后,報商會理事會批準。
財務部應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控和分析,定期向商會理事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建立預算執行考核制度,對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與部門和個人的績效掛鉤。
四、收入管理
商會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會員會費收入、捐贈收入、政府資助收入、服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商會應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商會財務統一核算,不得隱瞞、截留、挪用。
會員會費收入應按照商會章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收取,開具合法有效的會費票據。
捐贈收入應按照捐贈者的意愿使用,并向捐贈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贈票據和捐贈使用情況報告。
政府資助收入應按照政府有關規定使用,并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服務收入應按照市場價格和公平交易原則收取,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
投資收益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規定進行管理和分配。
五、支出管理
商會的支出應遵循 “勤儉節約、量力而行、合法合規” 的原則,主要用于商會的業務活動、辦公費用、人員工資福利、公益事業等方面。
支出審批權限:
商會的各項支出應實行審批制度,明確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一般支出由商會秘書長審批;重大支出(如大額投資、大額捐贈、重大項目建設等)由商會理事會審批。
審批人應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越權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審批人應拒絕審批。
支出報銷程序:
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包括發票、收據、清單等。原始憑證應內容完整、真實可靠、填寫規范。
報銷人應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事由、金額、附件張數等信息,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財務人員審核。
財務人員應按照財務制度和預算規定,對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審批人審批。
審批人審批通過后,財務人員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支付款項。
六、資產管理
商會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商會應加強資產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流動資產的管理:
商會應加強對貨幣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確保貨幣資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保險柜中,不得超限額存放;銀行存款應定期核對余額,確保賬實相符。
商會應加強對往來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避免形成壞賬損失。
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商會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核算和管理。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按照預算和審批程序進行,購置后應及時登記入賬,并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捐贈等處置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商會章程規定進行,經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做到賬實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并調整賬務。
無形資產的管理:
無形資產是指商會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如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商會應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建立無形資產臺賬,對無形資產的取得、使用、攤銷、處置等進行記錄和核算。
無形資產的取得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規定進行,經評估后確定價值,并登記入賬。無形資產的攤銷應按照規定的年限和方法進行,合理分攤無形資產的成本。無形資產的處置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商會章程規定進行,經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七、財務監督
商會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加強對財務活動的監督檢查。內部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資產管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商會應定期接受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監督,審計結果應向商會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并接受會員的監督。
對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財務人員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向商會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商會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
財務報告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財務人員應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運用財務分析方法,對商會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進行分析評價,為商會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償債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營運能力分析、發展能力分析等。
九、附則
本制度由商會理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目的:規范商會財務管理,合理使用商會經費,保障商會工作的順利開展。
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商會章程和實際情況制定。
二、收入管理
收入來源:
會費:按照國家社團會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商會實際,制定會費收取標準。
捐贈:鼓勵全體會員向商會捐贈財物。
政府資助:爭取政府部門的經費資助。
有償服務收入:開展咨詢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舉辦培訓、展覽等活動所得的合法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收入管理要求:
所有收入必須開具加蓋商會財務專用章的統一收據,并及時列入商會收入賬戶。
年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交清,逾期未交的會員將按照章程規定處理。
三、支出管理
支出范圍:
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等。
差旅費:商會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的費用。
工資福利:聘任的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補助等。
會務費:會員大會、理事會、秘書處工作會議等費用。
外事活動經費:商會開展外事活動的費用。
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支出:如舉辦培訓、展覽、比賽等活動的費用。
其他正常開支:與商會有關的`合法開支。
支出管理要求:
支出必須遵循民主理財、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
實行年度預決算制,年初制定年度經費預決算,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財務開支實行會長審批制或會長委托的輪值副會長審批制,由經辦人簽字、驗收人蓋章、秘書長附簽后報會長(或輪值副會長)審批。
四、會計組織與管理
會計組織:
商會常設機構設專職出納員一名,兼職的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一名。
會計人員負責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性。
賬戶管理:
在銀行設立基本賬戶和專用賬戶,專戶專用,不得出租、出借或為企業和其他單位代收代付資金。
嚴格管理銀行賬戶密碼和印章,確保資金安全。
五、財務監督與審計
財務監督:
設立財務監督審查小組,全面負責商會的財務監督管理。
定時向會員大會報告財務工作,并嚴格實行每月一通報和每季度一審核的辦法。
審計:
商會換屆或法定代表人更換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嚴格控制各項財務支出,集中財力為會員企業辦實事。
六、財產物資管理
財產物資分類:
固定資產: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如1000元或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單價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物品。
財產物資管理要求:
財產物資等級造冊,實行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占和挪用商會財產物資。
七、附則
制度修訂:本制度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如有變動,按國家新的規定執行。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商會常務理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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