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設計批復錦集5篇
初步設計批復1
市建委:
你委“關于申請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批復的函”收悉。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烏魯木齊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我委于20xx年3月21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工程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設計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我委原則同意,現就有關內容批復如下:
一、 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為西大橋,終點為新醫路,總長約4100米。西大橋—十月廣場路段:道路紅線寬度33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干路Ⅰ級,雙向六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2米寬機動車道,北側人非混行道寬5米,南側人非混行道寬7米。十月廣場—新醫路路段:道路紅線寬度為50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干路Ⅰ級,為雙向八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8米寬機動車道,兩側各6米寬綠化帶,兩側各5米寬人非混行道(設置2米寬非機動車道和3米寬人行道)。配套建設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電力、電信等市政管線。新建改建克拉瑪依路、新醫路、公園北街、十月廣場、民航局、西虹路、明園、黃金局、八樓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總投資47911.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565萬元,工程其他費用13065萬元,工程預備費2281.5萬元(具體詳見附表)。
項目法人要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概算。不準隨意變更和增加工程建設內容,若擅自變更批復內容,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初步設計批復2
xx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上報xx地鐵5號線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寧地鐵建設發〔xxxx〕157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根據國家、省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關于xx地鐵5號線工程初步設計的評審報告》(咨交通〔xxxx〕1704號),經研究,對本工程初步設計批復如下:
一、線路與軌道
(一)線路
本工程線路全長37.4公里,全部為地下線,全線設車站30座,其中換乘站14座,平均站間距為1.26公里。
同意本工程推薦線路方案。線路起自既有S1線吉印大道站,沿吉印大道向東走行,下穿機場高速,向北下穿九龍湖,之后轉向誠信大道向東走行,后向北沿竹山路、土山路敷設,在下穿土山機場、寧杭高鐵、京滬高鐵及繞城高速后,沿南部新城內部規劃國際路和冶修二路行進,接著左轉進入光華東街、建康路、升州路,后沿莫愁路、上海路、中山北路北行,下穿鄭和中路高架后,向西北轉入規劃下關大道、規劃濱江路,在方家營路路口設終點站方家營站。
同意線路平面設計方案。平面最小曲線半徑區間正線不小于350米;聯絡線、出入線不小于200米,困難地段不小于150米;車場線不小于150米。
同意線路縱斷面設計方案。線路坡度為正線最大不超過30‰;車站范圍內不超過2‰;車場庫內線宜為平坡,庫外線不超過1.5‰;聯絡線、出入線不超過35%。
(二)軌道
同意設計提出的軌道設計原則和技術標準。軌距1.435米,正線、配線及車場試車線采用60千克/米鋼軌,車場線采用50千克/米鋼軌。正線、配線及車場試車線采用9號道岔,車場線采用7號道岔。全線采用整體道床、碎石道床兩種道床。下階段要進一步完善軌道減振設計方案,確保減振等級滿足環評要求和符合國家關于環境振動控制的`要求。
二、行車組織與運營管理
同意本工程行車組織和運營管理方案。
(一)線路設計為雙線,采用右側行車制。
(二)列車在正線區間最高運行速度為80公里/小時。
(三)本線列車初、近、遠期均采用6輛編組,初期運用列車數為41列/246輛,配屬列車數為50列/300輛。
(四)本線列車最大行車密度為初期18對/小時,近期21對/小時,遠期27對/小時,系統設計能力為30對/小時。
(五)本線獨立運營,采用吉印大道站~方家營站和科寧路站~方家營站大小交路套跑運行。
三、車輛與限界
(一)車輛
同意車輛選用A型車,采用直流1500伏架空接觸網供電,設計最高運行速度80公里/小時,車輛及其內部設施采用耐腐蝕、阻燃材料。
(二)限界
同意限界設計方案。建筑限界根據《地鐵設計規范》(GB50157-20xx)中關于建筑限界的制定原則,結合本線方案計算確定。
四、建筑與結構工程
(一)車站
1、車站總體布置及規模
車站總體布置應滿足客流需求、乘降安全、疏導迅速、環境舒適、布置緊湊、便于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通風、照明、衛生、防災等設施。車站規模按遠期預測客流、行車密度及設備管理用房設置等條件進行控制,有效站臺長度為140米。
1)吉印大道站
同意在將軍大道與吉印大道交叉路口,沿吉印大道設置地下一層側式車站,與既有S1號線吉印大道站(地下二層島式車站)呈“T型”換乘。5號線側臺寬度為4.7米。
2)九龍湖站
同意在吉印大道和蘇源大道交叉路口,沿吉印大道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 米。
3)誠信大道站
同意在雙龍大道與誠信大道交叉路口東側,沿誠信大道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既有3號線誠信大道站通道換乘并設聯絡線。站臺寬度為 13米。
4)前莊站
同意在誠信大道與殷富街交叉路口,沿誠信大道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米。
5)科寧路站
同意在科寧路與竹山南路交叉路口,沿竹山南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并在站后設雙停車線和小交路折返線。站臺寬度為12米。
6)竹山路站
同意在竹山路與天元中路交叉路口,沿竹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既有1號線竹山路站(高架站)通道換乘。站臺寬度為12米。
7)新亭路站
同意在竹山路與新亭路交叉路口,沿竹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規劃12號線換乘。站臺寬度為13米。
8)上元大街站
同意在上元大街與竹山路交叉路口,沿竹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米。
9)城北路站
同意在文靖西路北側,宏運大道南側,沿規劃土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0.5米。
10)岔路口站
同意在規劃土山路與規劃一號路交叉路口,沿規劃土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米。
11)大校場站
同意在規劃國際路與規劃機場五路交叉路口,沿規劃國際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2米。
12)機場路站
同意在機場跑道與規劃特色街區交叉路口,沿機場跑道北側地塊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規劃10號線二期呈“L型”換乘并設聯絡線。站臺寬度為13米。
13)七橋甕站
同意在規劃冶修二路與規劃紅花路交叉路口,沿冶修二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米。
14)小天堂站
同意在規劃冶修二路,南北向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規劃8號線換乘并設聯絡線。站臺寬度為13米。
15)光華門站
同意在大光路與御道街交叉路口,沿大光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規劃6號線換乘。站臺寬度為14 米。
16)大中橋站
同意在解放路西側沿大光路東西向跨尚書巷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米。
17)夫子廟站
同意在建康路與平江府路交叉路口,沿建康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既有3號線夫子廟站呈“L型”換乘。站臺寬度為13 米。
18)三山街站
同意在中山南路與升州路交叉口東側,沿升州路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既有1號線三山街站通道換乘。站臺寬度為14 米。
19)朝天宮站
同意在莫愁路與建鄴路交叉口西側地塊內,跨建鄴路南向北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臺寬度為11米。
20)上海路站
同意在上海路與漢中路交叉路口,沿上海路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既有2號線上海路站呈“T型”換乘。站臺寬度為13米。
21)五臺山站
同意在上海路與廣州路交叉路口,沿上海路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規劃13號線換乘,車站地下一層為站廳層、地下二層為右線站臺層、地下三層為左線站臺層。站臺寬度為11.65米。
初步設計批復3
武原街道辦事處:
你單位《關于要求批復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武街〔xxxx〕17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的初步設計。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
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
二、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
該項目選址位于武原街道,東至雙橋路,南至恒鋒路,西至武原衛生中心,北至xx佳苑聯排三期。用地面積5990平方米,共建造三幢建筑物,地上一幢為5層,另兩幢為2層,地下局部設置泵房和水池。總建筑面積為66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575平方米,地下105平方米,并同步建設綠化、道路、停車場、市政管網等市政配套設施。
三、總平面布置及單體
根據地塊的特點及輔助用房的要求,該項目主入口設于地塊東側雙橋路上,次入口設于南側恒鋒路上,形成右進右出的環網線路。內部場地設置機動車位,南側設非機動車位。
四、結構設計
該項目結構設計安全等級為二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丙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框架抗震等級四級,基本風壓0.45KN/m2。采用預應力樁,條形基礎。采用框架結構,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現澆鋼筋混凝土平屋頂。墻體材料0.000以下采用MU20混凝土實心磚,M10水泥砂漿砌筑,0.000以上外墻采用MU10 燒結保溫磚,內墻采用AAC砌塊(局部MU10混凝土多孔磚),M7.5混合砂漿砌筑。
五、公用工程
1、供電:該項目由電網引入一路10KV電源,采用電纜埋地引入室外專用箱變。除消防用電為二級負荷外,其余均為三級負荷。供電電壓為220/380V,使用電壓220V、380V,干線配電及配出支線分別采用YJV-0.6/1.0KV阻燃型銅芯電纜或BV-0.45/0.75KV型銅芯導線。
2、給排水:該項目采用市政管網直接給水,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水表布置于室外水表井。水表后的'給水支管采用PP-R管,室內生活排水管采用U-PVC管,雨水排水立管采用防紫外線的U-PVC塑料管,室外雨、污水管網采用雙壁波紋管。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概算總投資3778.91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單位自籌解決。
七、項目業主
xx縣神舟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八、項目建設期限:18個月。
請據此抓緊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相關規定,項目實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項請聯系相關部門辦理。
此復
xx縣發展和改革局
xxxx年11月28日
初步設計批復4
金華市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金市城開〔20xx〕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金華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項目總建設面積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設"一場兩館"及400米的室外田徑訓練場與室外球場,其中體育場30000座,體育館6000座,游泳館1600座。本工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應進一步深化優化總圖設計。根據市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設列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單體建筑設計。單體功能和技術合理性應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基本同意結構設計。進一步優化和細化結構設計。建議動力中心基礎采用擴展基礎。金苗桿宜采用C30細石砼。
四、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電氣設計。電力容量、燈光、音響及智能化設計的標準化與符合實際操作進行針對性選擇。
1、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要充分考慮信息系統的'交叉影響。設置雷電觸發預警系統。適當提高風速、雨量、溫度的設計極值標準。
2、體育場和體育館的電力容量應考慮大型活動需要,進一步校核電力容量,并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
六、基本同意弱電設計。
七、基本同意暖通設計。
八、基本同意消防設計。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專項評審,評審結果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
九、基本同意綠化、環保、衛生防疫設計。建議考慮游泳池廢水回用于澆溉綠化。
十、基本同意體育工藝設計、幕墻設計、建聲設計、節能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各專項設計。
十一、進一步研究和優化賽后管理和綜合性利用等相關問題。
十二、原則同意本項目概算編制所采用的定額及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74121.2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xxxx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初步設計批復5
鼓樓區市政維護管理所:
你所報送的《關于申請審批梅峰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函》(鼓市政函[20xx]21號)及有關附件已收悉。受我局委托,福州市工程咨詢中心對該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進行評審,形成了專家組評審意見,并對設計單位根據專家組意見補充修編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出具評估報告。經研究,現就梅峰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如下:
一、項目業主單位:福州市鼓樓區市政維護管理所。
二、工程建設地點及規模:
梅峰路位于福州市鼓樓區西二環北路西側,道路起于梅峰支路,自西向東延伸,終于西二環北路,路線長878.506米,道路紅線寬度18米。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道路、給排水、電氣及照明、電力排管、交通及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
三、主要技術指標
(一)道路等級:城市支路
(二)設計行車速度:20公里/小時
(三)道路標準寬度:18米
(四)路面橫坡:行車道1.5%,人行道1.0%
(五)設計荷載:路面:標準軸載BZZ-100,橋涵:城市-A級
(六)路面交叉:平面交叉
(七)路面: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年限20xx年
(八)地震烈度:Ⅶ度
四、工程設計
1、道路工程:基本同意道路平面、縱斷面、橫斷面、路基、邊坡防護、路面、交叉口、交通工程、無障礙設計和公交站臺的`設計方案,但應在道路平面圖中標示交點位置及相關參數,且補充完善交通設施工程設計。
2、給排水工程:基本同意給排水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增加疏浚修復設計內容及下階段補充道路施工時對現有管道的保護措施。
3、電氣工程:基本同意電氣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下階段路燈做兩側交錯布置方案比選。
五、工程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工程項目總投資概算11373.36萬元(詳見附件)。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六、建設工期:20xx年7月-20xx年9月。
請項目單位據此批復,并根據專家組評審和評估報告意見,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抓緊組織實施。
鼓樓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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