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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1
進一步提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應著力于抓源頭、抓事前、抓控制,在當前城市建設大發展的背景下,須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的監管,建立責任追究制,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完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新的體制和機制。
(一)制定實施細則,增加法規執行的操作性
改革開放以來,圍繞建設工程管理,我國已相繼制定并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和增補、修訂了大量的技術標準,但從實際情況看,現行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法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與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建議有關方面根據“建筑法”,抓緊制訂有關工程質量、勘察設計、建設監理等行政法規,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使工程質量行為責任制等納入法制軌道。同時完善現行建設工程技術標準,引用技術標準中有關強制性條款和專門的標準化機構或社會組織制定發布的技術標準,實行“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體制。
(二)充實管理機構,提升政府監管的權威性
在當前建設規模較大、項目較多、監管程序較為復雜的大背景下,有關部門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的監管職能只能加強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門的工作地位、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應與全市、我市的建設狀況相匹配。
(三)完善問責機制,強化質量安全主體的責任性
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設項目的核心,是決定工程建設成敗的關鍵。通過本次調研工作,建議市有關方面進一步加強對質量安全責任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管,特別是對建設單位這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核心責任主體的監管,重點抓好建設單位責任制的制定、實施和完善,強化其社會責任意識,不間斷的開展誠信建設。同時改進監管方式,抓住招投標、建材質量、監理等重點方面進行強化管理。“建筑法”、《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建議市有關方面制定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進行制約的具體操作性實施細則,明確權力義務,細化責任標準,對壓縮工期、降低建設標準、使用劣質建材、監理不作為等情況盡快明確處罰措施,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批評指證!
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2
1.有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服務質量不高
目前,我市上還存在一些招標代理機構為承擔項目而
無原則地遷就招標人無理要求的現象,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據項目法人反映,有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工作態度傲慢、工作不主動,項目服務質量不高,收費偏高等不良現象。
2.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承包合同脫節
工程施工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實施過程是工程建設階段不可分割的2部分,但二者在實踐操作中卻存在脫節問題。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編制主要由招標代理機構完成,而招標代理機構缺乏施工整個管理過程的經驗;另一方面,承包合同管理主要由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單位又沒有參與招標工作,造成了招標工作與合同管理不同一個主體,沒有連續性,形成了脫節,對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是不利的。
3.存在掛、靠投標的不良現象
目前,我市建筑市場還存在一些私人工頭靠掛靠公司,以公司名譽進行參與工程投標的現象。同時,也存在一些建筑公司,專門靠他人來掛靠,從中收取一定管理費以賴生存的現象。由此衍生出的間題是:一旦中標,原投標書承諾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安全員等被偷偷更換,造成個別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或遲遲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履行施工單位的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的管理職能。施工單位主要管理人員不及時到位,將給項目法人和監理單位的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煩和困難,讓確保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打了折扣并存在隱患。
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3
按照政府建立、規范管理、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堅持政事分開、政企分開、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整合利用好各類有形建筑和建設市場資源,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常按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標投監管體系應遵循的原則和達到的目標。
一是項目行政管理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現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門如發展改革委、財政、交通、建設、水利、國土等項目主管部門繼續承擔核準項目的招投標方案及稽查等職責,將各自的監管權交由統一的綜合監管部門實施,解決“九龍治水”,都管都不管的問題。
二是政策制定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由市政府組建專門工作管理委員會承擔指導協調招投標的職責,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承擔招投標市場全過程監管的職責。實現招投標市場運行中的“五個統一”:即統一擬定招投標的相關配套規章及監管規則;統一的信息發布平臺;統一的'評標專家庫;統一的行業協會和信用評價體系;統一的投訴質疑受理平臺。解決招投標市場政府監管缺位錯位問題。
三是增強政府服務職能。取消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設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市場等有形市場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統一的信息發布平臺上,統一發布招標公告、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示以及違法行為公告等,提高市場競爭的公開透明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4
現行招投標的行政監管體制,是以分行業監管為主,綜合監管為輔的體制。在實施初期,為推進招投標市場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招投標領域的不斷發展變化,其弊端也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一)同體監督,缺乏制衡
在現行體制下,政府投資招投標的綜合監管職能主要體現在發展改革部門對項目招投標方案的核準權上,而招投標的具體實施和監管分別由商務、建設、水利、交通、國土及財政等部門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權設定。這種將主管部門置于既當“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制度設定,客觀上為主管部門追求部門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既得利益創造了條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購、國土等行業和產業項目,主管部門既是招投標活動的具體實施人,同時又對本行業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客觀上為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
(二)分散執法,監管缺位
由于體制造成的部門分散監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標監管中的多頭管理、條塊分割的狀況,直接導致了監管空白。一是有的業主和主管部門以少報多建、肢解工程、化整為零、部分招標等方式規避招標。二是有的業主在招標中與投標人、代理機構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圍標、甚至搞陰陽合同等場外交易,由于分散執法,對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懲處乏力,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滋長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的發生。畢玉璽案件正是監管缺位的例證。三是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監管缺位。目前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管理上,重審批、輕管理、資質審批呈多頭狀況,有的中介機構同時兼具十多個代理資質。在實踐中往往發生個別中介代理機構違規操作后,資質信譽和業務不受任何影響的怪現象。由于政府監管的缺位,此類現象發生后既無記載,也無懲處,嚴重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調研期間,調研組分別組織召開了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和一些國有投標企業的座談會。從反饋的情況來看,目前大多招標代理機構和國有企業,對招投標的行政監管現狀不滿意。
(三)規則不統一,公開透明性弱
分散監管的模式,直接導致了信息公開透明性的弱化。一是目前招投標信息發布平臺不統一。雖然市發改委設置了《北京市招投標信息平臺》,但調研中發現有的部門存在自行指定刊
登招投標信息發布媒體的現象。這種與我市法規相悖的行為,不僅給投標人造成了獲取信息的不方便,而且對信息統一發布的公開透明、維護市場主體各方利益的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形成了障礙。二是評標專家庫問題依然突出。雖然市發改委和市人事局制定了《北京市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全市統一的北京市評標專家庫,嚴格專家管理,但以前分部門建立和管理專家庫的體制影響依然存在,直接導致了專家素質參差不齊、問題易發多發的現狀。三是各專業市場運行規則不盡一致。有的非法設定招標投標的行政許可、資質驗證、注冊登記等與《招標投標法》相抵觸的規定;有的通過歧視性條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業投標等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規定。
(四)市場條塊分割,資源共享性差
一是條上部門辦市常各分散的專業市場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復浪費,同時有的卻缺乏規范固定的交易場所。許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等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交易場所流動性、隨意性很大,監管力量有限很難實施有效監管,造成主管部門監管盲區,加之招投標活動相對比較隱蔽,客觀上為招投標違紀違法行為提供了條件。二是塊上市區各辦市常如有形建筑和建設市場,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個區縣各有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隸屬的格局。
(五)公共權力運作不規范
一是權力未遠離市常現行的招投標制度下,政府在某種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業主。政府業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機構在組織招標、擬定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及評標辦法、受理投標報名、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開標和評標、指定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等過程中,業主的權力尋租的空間很大。比如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和各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而在實際招標時,往往以各種理由規避公開招標,比如以項目技術復雜、涉及國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請招標;有的項目作為政治任務和政績工程,以加快發展為由,實行邀請招標;再比如招標人代表雖然在評標委員會中只占少數,但往往擔任評標委員會負責人,帶有傾向性的言論和評價經常左右其他評標專家的評標行為等。二是干部未遠離腐敗。少數領導干部法制觀念淡漠,把依法行政與加快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預招投標活動,授意、指使下屬的業主想方設法將工程發包給其指定的投標人,個別領導干部以權謀私,為自己和親屬子女謀取非法利益。
行業招投標調研報告范文通用5
按照政府建立、規范管理、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堅持政事分開、政企分開、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整合利用好各類有形建筑和建設市場資源,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常按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標投監管體系應遵循的原則和達到的目標。
一是項目行政管理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現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門如發展改革委、財政、交通、建設、水利、國土等項目主管部門繼續承擔核準項目的招投標方案及稽查等職責,將各自的監管權交由統一的綜合監管部門實施,解決“九龍治水”,都管都不管的問題。
二是政策制定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由市政府組建專門工作管理委員會承擔指導協調招投標的職責,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承擔招投標市場全過程監管的職責。實現招投標市場運行中的'“五個統一”:即統一擬定招投標的相關配套規章及監管規則;統一的信息發布平臺;統一的評標專家庫;統一的行業協會和信用評價體系;統一的投訴質疑受理平臺。解決招投標市場政府監管缺位錯位問題。
三是增強政府服務職能。取消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設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市場等有形市場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統一的信息發布平臺上,統一發布招標公告、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示以及違法行為公告等,提高市場競爭的公開透明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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