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廣告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廣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廣告管理制度1
商場經營管理總體分為,營銷、人員、商品、行政四部分,商場營運管理的核心在于人員管理、商品(品牌、廠商)管理。商場營運管理的基礎關鍵在于執行力的保障。
商場人員管理分為兩大主體,直接管理(內部員工)、間接管理(外部員工)。
直接管理(內部員工):
1.明確個人的工作職責與目標,把提高工作績效與日常管理
考核、工資收入相結合;(制訂細致的管理手冊與績效等級工資的方案相結合)
2.建立健全完善的培訓體系,定期為各級員工提供專業技
能、管理水平、崗位兼容等綜合性提高的培訓課程,實施開放式培訓功能,既通過工作中的實踐,同事間相互交流等方法,讓員工更直觀提高自身的`同時增進同事間團隊合作的默契;
間接管理(外部員工):
1.廠方員工基礎管理、融入管理,把廠方營業員做為紅星的基礎員工來看待,制定廠方員工的招聘、培訓、工資考核等方案,為廠方員工提供廣闊的職業生涯規劃,穩定發展的計劃。培養儲備一批紅星的核心員工群和儲備干部
商品管理(品牌、廠商):
1.廠商、品牌、商品統一管理,資源共享,體現紅星商場的總體品牌效應,全程陪同導購服務實行,商品關聯銷售等銷售方式的推廣,提高現場成交率;
2.提高加強商品、品牌、廠商現場銷售、經營能力的數據分析,市場調研等工作,為廠商、業務招商提供實際有意義的分析及幫助;
廣告管理制度2
為保證本公司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加強自身管理,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制定以下四項制度。
一、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制度
公司對承接的廣告業務應先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并根據廣告的內容和廣告客戶提出的宣傳要求,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收取以下廣告證明。
1、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
2、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
3、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提供廣告審查機關批準文件。
沒有提交廣告證明的,公司登記員須向廣告客戶索要。
二、廣告業務審核制度
登記并收取了廣告證明之后,由公司審查人員進行審查。根據《廣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廣告審查人員要把廣告內容、廣告證明和廣告管理法規進行對照和全面審查。
廣告審查的內容:
1、審查廣告客戶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符合《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廣告客戶是否真實合法的組織。
2、審查廣告是否真實。
依據《廣告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應注意審查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a.廣告的語言文字要真實,畫面表現也要真實,廣告構思符合客觀事實。
b。注意廣告中有無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夸大宣傳。
c。廣告內容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以致誤導消費。
3、審查廣告的合法性。注意廣告內容和廣告表現形式是否合法。
a。審查廣告中有無廣告管理法規規定禁止出現的內容,也就是廣告中有無涉及到《廣告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等規定中禁止出現的情形。
b。審查廣告宣傳的表現形式是否合法,根據《廣告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以新聞報導形式發布廣告。
c。審查承攬的廣告是否是規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違反《廣告法》中第十八條規定。
d。審查廣告是否違反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在審查時,有疑問的,審查人員應主動向廣告監督部門征求意見,了解有關規定。
e、審查人員審查后提出審查意見,交復查人員進行復查。
4、復查。
廣告負責人或廣告復審人員對廣告和廣告證明復查,確認手續齊全的,由負責人簽字,并指定專人負責,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廣告的審批手續后,方可投入制作。確認手續不全的交由審查人員通知廣告客戶補充提交證明或不予承接。
三、廣告合同管理制度
1、廣告合同管理人員應領會依法簽訂廣告合同的意見
2、在簽訂廣告合同中,必須做到認真細致,明確各方面的權利、義務。一方面是維護廣告市場正常秩序的保證,另一方面也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必要措施。
3、廣告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如下廣告合同的內容和種類:
內容:
a、數量或質量;
b、價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d、違約責任;
e、糾紛的解決方式
種類:
a、廣告發布業務合同;
b、廣告制作合同;
c、廣告市場調查合同;
d、廣告代理協議書。
四、廣告檔案管理制度
1、廣告檔案管理人員應有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管理好廣告檔案
2、廣告檔案是廣告活動當事人分類保存的廣告樣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廣告檔案管理人員應該管理好如下內容:
a、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廣告樣件;
b、廣告合同;
c、承接登記記錄;
d、全部有關證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復制件;
e、廣告審查員和審查意見;
f、在條件許可下爭取建立發布效果及反饋的記錄;
g、其他與該廣告有關的文件資料。
3、定期檔案檢查、清點、歸納、妥善保管,方便查閱。
4、廣告檔案資料保存時間一般自廣告最后發布之日起保存兩年。
廣告管理制度3
(一)廣告制作:
1、各分行按月做出廣告計劃表。原則上由分行經理制作廣告,經分行經理授權,資深業務員也可代表分行經理制作。
2、廣告必須于廣告刊登日2天前出初稿,并由分行經理簽字確認。
若該次廣告未提前2天于廣告刊登定稿,則取消該分行的.廣告資格,由另一分行替補,且該分行經理罰款50元。
3、經理校稿時須認真負責,嚴禁出錯。廣告刊發后,凡非報社印刷原因,千百萬發布信息錯誤或過時失效的,責任人將按該條款信息的廣告成本等額賠償。
4、廣告明細由分行經理統一安排員工輪流制表,制作人員須嚴格按表格要求填定準確、詳細,并于廣告前一日將明細表復印分發到人手一份(含分行經理),如未按時完成,則取消其本次接聽廣告資格。
5、分行經理于廣告前一日抽查熟盤效果,不熟盤不得接聽廣告,否則對其處以罰款20元;區域經理要定期對所轄分行廣告進行抽查,如發現上述情況,則對該分行經理處以罰款50元/次。
6、各區域經理或總監需承擔最終審核本區域廣告的責任,避免重盤或錯盤情況發生,廣告審核一定要區域經理或總監簽字確認。若發生錯誤則區域經理、總監承擔相應責任。未經區域經理簽字刊發的,由責任人承擔廣告費用。
7、櫥窗廣告固定每周日進行更新,秘書負責設計打印。
(二)廣告接聽、統計
1、接聽廣告電話以誰先接起(即見綠燈)為準。
2、廣告求購、求售情況由秘書負責統計(含夜電)、分析后,并于廣告次日12:00前將《日廣告效果統計表》;每周一上午將《一周廣告效果統計表》;每月月初二號將《月廣告效果統計表》交予區域經理。
公司網上放盤,每月15-30日前必須更改一次,由分行經理提供盤源表單,e-mail到it部代為錄入。
廣告管理制度4
20xx年5月22日,國家工商總局以部門令的形式公布了《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25號令),這是該規定自1995年頒布以來的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進一步規范了戶外廣告的工商登記,強化了戶外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與原《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調整了戶外廣告工商登記的范圍
關于戶外廣告工商登記的范圍,25號令第五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僅對以下四類戶外廣告進行發布前登記:
。1)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發布的,以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霓虹燈為載體的廣告;
(2)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氣物、模型表面繪制、張貼、懸掛的廣告;
(3)在地下鐵道設施,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地下通道,以及車站、碼頭、機場候機樓內外設置的廣告;
。4)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形式的戶外廣告。
上述四類廣告之外的其他戶外廣告,不再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發布前登記,廣告監管方式由事前審查轉變為發布后監管。
25號令第五條第二款還明確規定:除地方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在本單位的登記注冊地址及合法經營場所的法定控制地帶設置的`,對本單位的名稱、標識、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聯系方式進行宣傳的自設性戶外廣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戶外廣告登記。”自設性戶外廣告監管方式轉變為發布后監管。
二、將戶外廣告內容納入登記審查范圍,明確登記審查方式為書面審查
廣告發布內容是廣告監管的重點。為切實履行廣告監管職能,加強廣告內容監管,25號令在第七條將戶外廣告內容列為登記事項,并在第十二條明確規定戶外廣告工商登記審查為形式審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戶外廣告小樣等申請材料履行書面審查義務,負有書面審查責任。
三、進一步完善了戶外廣告登記申請和審批程序
25號令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戶外廣告登記具體包括戶外廣告發布登記、變更登記和重新登記等三個類別。
關于登記申請,25號令第四條、第八條規定:戶外廣告登記申請一般情況下由發布戶外廣告的單位或個人向戶外廣告發布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動載體發布戶外廣告的登記申請,向交通工具等運動物體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
關于申請材料提交,25號令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申請發布登記應當提交《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發布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者設施的使用權證明、戶外廣告樣件等文件;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戶外廣告變更登記申請表》、原《戶外廣告登記證》、與變更事項相關的文件;申請重新登記應當按照申請發布登記的要求提交文件。
關于審批程序,25號令第十二條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戶外廣告發布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依法進行書面審查;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在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符合規定的予以核準登記,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核準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四、增加了戶外廣告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了加大戶外廣告監管力度,25號令還增加了戶外廣告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戶外廣告管理相對人的義務。
。1)第十三條規定,戶外廣告發布單位應當按照核準登記事項發布戶外廣告;
。2)第十五條提出,戶外廣告須標注登記證號;
。3)第十六條規定,禁止偽造、涂改、出租、出借、倒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戶外廣告登記證》。
二是進一步完善了戶外廣告監管內容。
(1)第十四條規定,登記機關享有撤回《戶外廣告登記證》的權限;
。2)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有“加強對戶外廣告的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戶外廣告”的職責,戶外廣告發布單位以及相關當事人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義務;
(3)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了擅自發布戶外廣告,騙取戶外廣告登記,擅自改變登記事項,不按要求標注登記號以及偽造、涂改、出租、出借、倒賣或以其他形式轉讓《戶外廣告登記證》等違法行為的具體罰則;
。4)第二十三條明確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在戶外廣告登記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應承擔的責任。
五、刪去了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條款
25號令刪除了原《戶外廣告管理規定》中不符合戶外廣告監管實際情況的、相關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條款以及按職能分工應當由地方政府或者相關管理部門作出規定的條款。被刪去的條款包括原《戶外廣告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四款、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廣告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營銷廣告發布的管理,保證廣告發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特制定營銷廣告發布管理規定:
一、營銷廣告的發布原則
營銷廣告的發布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營銷廣告發布的組織實施部門
營銷廣告的發布由營銷部組織實施。需要比價或招標確定的廣告項目,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須參與并負責審核。
所有廣告的發布須簽訂廣告合同。
三、營銷廣告的分類
本規定所指的營銷廣告的類別為:主流媒體、其它媒體、策劃發布、銷售道具制作、營銷活動舉辦等。
1、主流媒體類:包括電視廣告、電臺廣告、報紙廣告和房展會場地租賃等。
2、其它媒體類:包括戶外廣告牌、地鐵廣告、戶外燈箱、網絡發布、雜志廣告等。
3、策劃發布類:項目營銷策劃。
4、銷售道具制作:包括樓書、廣告片制作、企業刊物、效果圖、攝影、模型、宣傳禮品、網站制作、戶外廣告制作、看房通道、圍墻、刻字、雕刻、展板、展牌、宣傳單頁、活動指引牌和條幅等。
5、營銷活動及其他:房展會布展、舉辦營銷活動、評選活動、njhouse網員單位和政府刊物活動等。
四、廣告公司的選擇
1、為了確保廣告發布的效果,營銷部在選擇廣告公司時,必須綜合考慮廣告公司的資質、服務、信用和業務能力等情況,建立《合格廣告公司一覽表》,為了保持有效的市場競爭,體現廣告發布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同類廣告的廣告公司原則上不少于3家。
2、對于單項合同超過十萬元的廣告項目,營銷部須會同造價審核部,對廣告公司進行考察和資格預審,并出具考察報告,以確定合格的廣告公司。
五、廣告發布的管理程序
根據項目銷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廣告費用使用計劃,營銷部須合理安排廣告的發布工作。
1、單項合同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的廣告項目,由營銷部擇優確定廣告公司,經主管副總同意后,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2、單項合同金額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含十萬元)的廣告項目,由營銷部選擇二至三家廣告公司進行比價(或方案),參考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的'審核意見,經主管副總同意后,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3、單項合同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廣告項目,由營銷部組織,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參加,采用招標的方式確定廣告公司,邀請的投標單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招標項目須編寫招標文件,并以招標文件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招標項目采用會議的方式進行評標,評標人員由董事會代表、總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及營銷部、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的相關人員組成。評標結果形成會議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4、部分廣告項目(如主流媒體類、其它媒體類和各類營銷活動)合同金額較大,又無法采用比價或招標方式確定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主流媒體類:營銷部附上刊歷價和發布原件,經造價審核部審核后,刊歷價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其它媒體類:營銷部采用同類廣告進行比價,并經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審核,比價單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各類營銷活動或政府刊物活動:營銷部以申請報告的方式,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合同金額超過十萬元的廣告項目,需要經過商務談判才能確定的,由總經理組織或委托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談判。談判結果形成工作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6、招標文件和合同簽訂的審批流程:
營銷主管――營銷部經理――造價審核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代表。
7、付款審批流程
營銷主管――營銷部經理――造價審核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付款50萬以下)――董事會代表(付款50萬及50萬以上)――財務部審核。
六、廣告發布的資料管理
廣告發布的資料由營銷部負責統一整理歸檔。廣告發布的文檔除了必須符合公司《文檔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包括:
1、招標項目:經批準的招標文件原件、中標單位投標書及評標結果會議紀要,需要商務談判才能確定的項目還應包括談判結果工作紀要。
2、比價項目:發布單位的報價原件及經批準后的表單。
3、主流媒體:發布單位公布的刊歷價和發布原件。
4、各類考察報告
廣告管理制度6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經公司高層認真研究決定,自本日起實施以下規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公司實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兩種;
夏季作息時間:早8:00上崗
上午8:00——12:00辦公
中午12:00——14:30午休
下午14:30——18:00辦公
冬季作息時間:早8:30上崗
上午8:30——12:00辦公
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00——17:30辦公
二、休息日:
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據工作需要選擇串休。)
三、出勤: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扣罰20元,曠工三次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四、請假:
員工請假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同時,不予結算假期內薪金,如有緊急情況員工本人應親自向總經理匯報審批,不可以發短信或轉告的'形式請假,未經批準缺勤者均作曠工處理。
五、加班:
根據工作需要,員工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給以獎勵,不按點、日加班計算。
六、公司推行禮貌接待,接電話按規范用語:
您好,智道廣告
接待客戶用語:
您好,請問找誰,
七、上班時間內,舉止文明,應著裝整齊,大方得體,不講粗話和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話,違者罰款5元。
廣告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戶外廣告管理,維護市容整潔、美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直接或間接的介紹商品或服務的下列廣告:
。ㄒ唬├贸鞘械缆贰⒐罚ǔ鞘幸巹潊^范圍內)、建(構)筑物外部、公共設施以及空間設置的路牌、展示牌、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燈箱、櫥窗、門店招牌等廣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外部設置、繪制的廣告;
(三)氣模、氣球、彩虹門等充氣浮動廣告;
。ㄋ模└鞣N流動宣傳廣告、布質宣傳條幅以及施工標準宣傳牌;
。ㄎ澹┢渌问皆趹敉庠O置、繪制、張貼的廣告。
第三條凡在本市規劃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是本市戶外廣告設置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戶外廣告經營者的資格審核及廣告內容的監督管理。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大型戶外廣告的選址定位審核工作。
第五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規范設置、美化市容、文字規范、內容健康,有利于城市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章設置準則
第六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協調、美觀的要求,會同規劃、工商等有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和公益性廣告設置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ㄒ唬├媒煌ò踩O施、交通標志的;
。ǘ┯绊懯姓苍O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或者妨礙安全視局和車輛、行人通行的;
。ㄈ┓恋K生產或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建筑物、構筑物的形象的;
。ㄋ模﹪覚C關、文物保護單位、紀念性建筑物和風景名勝點的建筑控制地帶;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
第八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安裝牢固,保證安全。使用易銹蝕材料的,應當定期進行防銹蝕處理,并進行有效覆蓋,不得外露;使用電源的,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漏電安全措施,并與高、低壓導線和地面、地下設施保持安全距離。
第九條戶外廣告的設計、制作和安裝,應當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質量標準。
第十條嚴格控制在臨街建筑物的立面懸掛布標、條幅。
第三章設置管理
第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置戶外廣告的,應當向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
第十二條張貼戶外廣告必須張貼在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統一規劃設置的公共廣告欄內。
禁止在廣場、臨街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的戶外廣告設置權,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通過招標、拍賣或協議方式出讓,戶外廣告設置權的出讓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款用于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和管理。
第十四條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以外的戶外廣告設置,應征得建(構)筑物所有權人或場所土地使用權人同意后,向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
第十五條申請設置戶外廣告,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有關資料:
(一)申請書;
。ǘ⿵V告設置位置圖和彩色效果圖;
(三)制作說明;
。ㄋ模┓、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收到戶外廣告設置申請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做出許可的,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應發放《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第十七條戶外廣告設置單位在取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后,方可按照批準的地點、形式、期限、數量、規格、用材設置,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到原批準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經批準設置戶外廣告,應自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設置;逾期未完成設置又無正當理由的,原批準手續失效。
第十九條戶外廣告設置使用期滿后,需要延期的,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到公用事業管理部門辦理延期手續;未辦理手續的,有效期滿后,廣告設置單位應當及時清除戶外廣告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十條戶外廣告版面不得空置,暫時無廣告的,應以公益性廣告補充版面。
第二十一條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因城市建設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由批準機關書面通知廣告設置單位限期拆除。建設單位應當給予補償。
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除前款規定情形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拆除、遮蓋或損壞。
第二十二條戶外廣告設置單位應當保持戶外廣告設施的整潔、完好,及時維修、更新,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如遇大風、汛期等,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條戶外廣告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出現污濁、銹蝕、損毀、變形等情況的,設置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恢復完好。
第二十四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定期督促戶外廣告設置單位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應立即通知廣告設置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確實難以通知到廣告設置單位的,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設置戶外廣告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責令限期拆除的戶外廣告,設置單位應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組織拆除,所需費用由設置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戶外廣告設施倒塌、脫落、漏電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設置單位或過錯責任人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之日起施行。
廣告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加強戶外廣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戶外廣告的設置及其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場地、空間等(以下統稱場地)設置的路牌、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招牌、標牌、實物造型等戶外廣告。
第四條區城管部門負責本區戶外廣告的管理,規劃、工商、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市政、交通運輸、公路、廣電等部門、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戶外廣告管理工作。
第五條區城管部門應當會同區規劃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設置技術規范,并予以公布。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設置技術規范。
第六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內容健康、文字規范、外型美觀、安全牢固,不得遮擋或影響交通標志、交通信號燈,不得妨礙交通。對陳舊毀損、色彩剝蝕、影響容貌的,設置單位應當及時整修、清洗或者更換;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加固或者拆除。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
。ㄈ┓恋K居民正常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ㄋ模├眯械罉浠蛘邠p毀綠地的;
。ㄎ澹┰趪覚C關、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控制地帶內的;
(六)在區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區域內或者載體上的。
第八條禁止在建成區范圍內設置立柱式戶外廣告,本辦法發布前已辦理相關手續的立柱式戶外廣告,設置期限屆滿后,設置人應當自行拆除;設置人未自行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第九條利用公共場地設置戶外廣告的,場地使用權應當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取得。
對利用路牌、公交站牌、道路兩側的數字城市指南便民查詢設施、垃圾箱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設置公益性、便民性戶外廣告的,可以不通過招標、拍賣方式確定場地使用權,區政府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審批,任何單位不得收費。
利用非公共場地設置戶外廣告的,場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協議方式取得。
第十條利用公共場地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納入政府資源運營范圍,其場地使用權由區政府依法委托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拍賣,招標、拍賣所得上繳區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于改善廣告基礎設施。獲得廣告使用權的用戶,憑戶外廣告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對目前已經按照有關規定和規劃開展運營的,應當按照合同繼續經營,合同期滿后,收回運營權,納入政府資源統一運營,并通過公開招標和拍賣等方式確定經營者。
公共場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具體辦法,由區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擁有市政設施所有權或使用權人發布廣告,應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執行,擅自設置,不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設置技術規范的,由區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第十二條設置戶外廣告,申請人應當向區城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身份證明、廣告設置的位置、期限、規格、色彩及效果圖等資料,區城管部門應當根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設置技術規范要求,對戶外廣告是否符合設置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同意,核發戶外廣告設置批準文件后,申請人依照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ㄒ唬┰O置戶外廣告的申請人應當向區城管部門提交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資料,其中大型戶外廣告、涉及城市規劃、利用市政工程設施、占用綠地、占用風景名勝區控制地帶、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的,申請人應當先經規劃、市政、城市綠化和風景名勝區、公路路政等管理部門、單位審查同意。廣告牌面積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為大型廣告。
。ǘ┥暾堅O置顯示面積15平方米以上具備視頻及字幕信息發布功能的戶外LED顯示屏,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還須到區廣電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經區廣電部門審查具備安全播出條件后依法設置,并由區廣電部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
。ㄈ﹨^城管部門應當在自接到申報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戶外廣告設置批準文件;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四)經區城管部門批準后,申請人應當向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經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進行戶外廣告登記,需要提交如下資料:
、賾敉鈴V告登記申請表;
、趹敉鈴V告發布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以及發布戶外廣告的委托合同,經營許可證等相應的'合法資格證明;
、郯l布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者設施的使用權證明,或者與所有權、使用權單位簽訂的使用協議等;
④戶外廣告平面位置圖和彩色效果圖;
、輳V告內容以及廣告設計樣稿;
、薹、法規和國家工商總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申請人利用本單位的登記注冊地址及合法經營場所的法定控制地帶設置廣告的,對本單位的名稱、標識、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聯系方式進行宣傳的自設性戶外廣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戶外廣告登記。
第十四條戶外廣告設置期滿后,設置人應當在5日內予以拆除。設置人未予拆除的,產權所有人應當予以拆除。因舉辦大型文化、體育、公益活動或者舉辦各類商品交易會、展銷會等活動設置的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人應當在設置期滿之日起24小時內予以拆除。未及時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第十五條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人應當定期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遇強風暴雨等其他惡劣天氣,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中,設置期滿2年的,設置人應當在每年4月1日前,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測,并向區城管部門提交安全檢測報告;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人應當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戶外廣告設施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設置人應當予以更新。
第十六條區城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戶外廣告設施安全的監督檢查,并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抽檢。發現戶外廣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城管部門應當責令設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設置人逾期未整修或者未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戶外廣告設施倒塌、墜落等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設置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由區城管部門按照《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第十八條戶外廣告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枉法執行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廣告管理制度9
1、工作時間
1、1每周工作日:實行五天制;
1、2工作時間:am:9:00—12:30,pm:13:30—6:00
1、3每月出勤22天為全勤;
2、考勤規定
2、1設定打卡制,并每天進行嚴格的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各打卡一次。
2、2必須遵守簽到規則,嚴禁遲到早退不簽到或代人簽到。
2、3早9:00打卡完畢,沒有打卡或找人打卡以曠工論處;
2、4每月xxx日行政部匯總上月考勤,一式兩份,原件存入考勤檔案,復印件留存財務部;
2、5因工作原因或臨時事故未及時打卡,經直接領導證明,最晚于次日補簽,否則做曠工論處;
2、6每月統計考勤時,對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補簽。
3、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現象,依下列規定處分:
3、1遲到、早退
3、1、1員工均須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內到班者每月給予三次機會,第四次按遲到論處;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到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15分鐘后到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直接領導證明者除外。
3、1、2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1、3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直接領導證明者除外;
3、1、4遲到、早退一次普通員工罰款xxx元,主管級以上罰款xxx元,從被罰款者當月的.工資中扣除;
3、2曠工
3、2、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3、2、2未來公司上班,卻委托他人打卡,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2、3曠工1日扣2倍基本工資;
3、2、4無故連續曠工3日(含)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者,罰曠工天數3倍基本工資。
3、2、5無故連續曠工超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超6日者,按自動離職論處。
4、打卡人員:除總經理以外的全體員工;
廣告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提高及推廣公司品牌知名度,以創中國知名品牌為目的,向世界名牌看齊。
二、適用范圍
廣告計劃執行過程中企劃科負責人及科室所有人員。
三、職責與權限:
3.1維護公司整體形象,負責制訂可行性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3.2負責對客戶要求的店堂平面設計,貨架下單制作,并監督貨架質量、交貨期限及發貨。
3.3收集客戶對噴繪、店堂設計及貨架設計等的反饋信息。
3.4整理和收集相關的廣告信息資料。
3.5負責公司所有的平面設計,嚴格執行公司ci手冊,力求形象統一,內外一致。
3.6負責編輯和完善《專賣店管理手冊》
四、工作控制程序;
4.1廣告投入計劃書及品牌推行方案制定后,呈送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核批準后,付諸實施,所需經費及人員的配置應一步到位,以免貽誤良機。
4.2全國專賣店的形象統一管理勢在必行,計劃對典型的專賣店進行整改工作,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到指定各專賣店進行全面輔導。
4.3有關專賣店貨架的重新設計方案,經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核后,將對全國專賣店的貨柜進行適度調整。
4.4所有設計方案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后付諸實施。
4.5與各種媒體進行廣泛接觸,如有可行性的品牌推廣方案,經研究探討后,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后付諸實施。
4.6店堂平面設計、貨架的提供,專管負責人收到客戶的店堂平面草圖后,交營銷部負責人確認簽字后,及時填寫《店面設計、貨架制作登記表》,交企劃科確認簽字并及時設計。
企劃科設計完畢后,交專賣店設備管理科負責即日發出門楣標志和字體,及時通知貨架及配件制作商予以制作。
專賣店設備管理科負責監督貨架及配件的質量,貨架制作完畢后,經營銷部負責人審批后及時發貨。
4.7噴畫提供;企劃科收到客戶的《噴繪申請表》確認簽字后,及時填寫《噴繪下單制作表》按噴繪規格權限,如超過公司規定的面積時,上報營銷部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審批簽字后,即日下單噴繪公司制作,并檢驗噴繪質量,及時寄發客戶。
五、考核依據:
5.1是否嚴格遵守公司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
5.2是否按廣告計劃順利完成各項任務。
5.3是否對全國專賣店進行統一形象管理。(但前提是公司有無下放權力及配合此項工作)
5.4是否積極推行及維護公司品牌形象。(前提是公司高層領導應配合支持此項工作的正常運作)
5.5是否按要求完成店面設計及下單制作。
5.6是否按控制程序及時下單制作噴繪并發貨。
5.7貨架是否有錯發或遺漏配件等。
5.8是否配合營銷部門進行有關之工作。
5.9是否依據公司所制定的營銷策略按期制定促銷活動。
六、獎懲辦法:
鑒于企劃科不屬于直接與效益掛鉤的部門,很難考評業績的成效。但其作用是極其重要的.,一個公司的形象及品牌知名度也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效益,為了更有效地發揮工作職能,增強責任心及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施展才能,使公司品牌知名度穩步提高,制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1、按時完成公司的各項任務;
2、維護及推廣品牌取得了成效(以銷售業績為考評標準,但社會效益及知名度無從考評,有待探討);
3、專賣店形象及管理有明顯改善(但前提是公司要支持本部門順利開展這項工作);
4、專賣店貨架及噴畫在既定時間內發送給客戶;
5、完成各項設計任務;
6、致力于塑造品牌形象;
7、各項計劃得以順利實施后,有明顯成效的。
如果以上各項按既定要求完成的,當月獎金設定為 元至 元(以個人為單位計)。
如基本上完成的,當月獎金設定為 元/人。
如設有明顯成效,且損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獎金或基本薪金的百分比率。
廣告管理制度11
為保證公司員工知法、懂法、守法經營,維護本公司的切身利益,保證本公司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范圍內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保證向社會提供有用的,優秀的廣告,對社會和廣大消費者負責,使公司沿著健康的法制軌道發展。同時進一步加強自身管理,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廣告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本制度。
一、法規學習制度
1、員工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廣告法》精神。
2、廣告業務審查人員必須熟記《廣告法》中規定的有關條款。
3、各部門應結合本部業務情況,定期組織學習、討論有關廣告法規政策,以規范本部職工工作,并促進員工守法經營。
4、對于國家頒布的有關廣告法規政策,公司領導應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領會,讓員工及時了解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精神,以保證公司合法經營的方向。
二、廣告業務檔案制度
1、廣告業務檔案應分類保存。
2、廣告業務檔案的內容健全,包括以下內容:
、購V告客戶執照復印件
、趶V告合同
③廣告登記人員登記的材料
、軓V告的審查意見及復審意見
、荽_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有關證明文件
、薹煞ㄒ幰幎ǖ挠嘘P證明文件
、邚V告樣式
⑧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后的信息反饋情況等
、峁ど绦姓芾頇C關審批意見
3、以戶為單位建檔,要求一戶一個檔案,承攬一個廣告客戶有幾個內容不同的廣告也建立一個檔案,如果變更廣告內容的,應收取相應的證明存檔。
4、廣告業務檔案應分類編號,編造目錄,歸檔備查。
三、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查、復審制度
1、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公司對承接的廣告業務首先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并根據廣告的內容和廣告客戶提出的宣傳要求,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收取以下廣告證明。
a) b) c) d)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
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提供廣告審查機關批準文件;沒有提交廣告證明的,公司登記員要向廣告客戶索要。
2、審查。登記并收取了廣告證明后,由公司廣告審查人員進行審查。根據《廣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廣告審查人員要把廣告內容、廣告證明和廣告管理法規進行對照和全面審查。
廣告審查的內容:
a)審查廣告客戶的主體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符合《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廣告客戶是否是真實合法的組織。
b)審查廣告是否真實。依據《廣告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應注意審查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廣告的語言文字要真實,畫面表現也要真實,廣告構思符合客觀事實。注意廣告中有無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夸大宣傳。廣告內容不能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以致誤導消費。
審查廣告的合法性,注意廣告內容和廣告表現形式是否合法。審查廣告中有無廣告管理法規規定禁止出現的內容。
審查承攬的廣告是否是規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違反《廣告法》中第十八條規定。
審查廣告是否違反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在審查時,有疑問的,審查員應主動向廣告監督部門征求意見,了解有在規定。審查人員審查后提出審查意見,交復查人員進行復查。
3、復審。廣告負責人或廣告復審人員對廣告和廣告證明進行復查,確認手續齊全的,由負責人簽字,并指定專人負責,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廣告的審批手續后,方可投入制作。確認手續不全的交由審查人員通知廣告客戶補充提交證明或不予承接。
四、廣告合同管理制度
一、承接。公司對外承接業務,須由專門的業務人員負責進行談判,并根據雙方當事人初步達成的協議,草擬合同的條款。
二、初審。擬定合同條款后,由公司的合同專管員或相關人員查驗有關證明材料,核實合同的內容,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全面的審查。合同內容審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2、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明確。包括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應把合同的條款盡可能體現詳細,以避免合同履行中產生誤解,甚至上當受騙。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同條款是否存在違反《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是否為無效、可撤消的合同。對有疑問的,可主動向合同監管部門咨詢,了解有關規定。
三、復審。對于合同金額較大或涉及公司重大經營決策的,須經公司的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同時可主動提交有關部門進行鑒證或公證,一般合同無須復審。
四、簽訂。審查人員審查后,提出審查意見,交總經理或分管經理核準,簽署并蓋章后,合同生效。
五、歸檔。合同的檔案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執行。檔案專管員的職責。
1、按合同的內容將檔案分類保存,不得丟失。
2、一份合同一個檔案。每份檔案的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前期合同的草擬、談判過程問題的變化及其它一些有效的證據如電報、傳真件等凡涉及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的變更、履行情況等有關材料都要歸檔。
3、建立臺帳。合同檔案應分類編號,編制目錄,歸檔備查。
4、跟蹤監督。對合同的履行過程進行跟蹤,起到相互監督、制約的作用。
本制度一經公布實施,公司的業務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時都要嚴格遵照執行,任何公司人員違反本制度,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進行任意操作的,公司對此一律不負責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廣告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 物業廣告管理制度是為了加強物業廣告管理,規范廣告發布行為,維護小區環境,保障業主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2. 物業廣告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小區內所有廣告發布活動。
二、廣告發布原則
1. 本小區廣告發布遵循文明、規范、整潔、美觀的原則,不得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
2. 廣告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符合社會公序良俗。
3. 廣告設計應與周邊環境和建筑風格相協調,不得破壞小區整體景觀效果。
4. 廣告設置應遵循安全、環保、節能的原則,不得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
三、廣告類型及設置要求
1. 本小區廣告分為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兩類。商業廣告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的廣告,包括商業宣傳、產品推廣等;公益廣告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廣告,包括社會公德、文明倡導、政策宣傳等。
2. 商業廣告設置要求:
(1) 商業廣告應設置在經批準的廣告位內,不得隨意張貼、懸掛或者設置。
(2) 商業廣告的規格、色彩、造型等應與周邊環境和建筑風格相協調,不得影響小區整體景觀效果。
(3) 商業廣告內容應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誤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
(4) 商業廣告不得占用公共空間,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
3. 公益廣告設置要求:
(1) 公益廣告應設置在經批準的廣告位內,不得隨意張貼、懸掛或者設置。
(2) 公益廣告的規格、色彩、造型等應與周邊環境和建筑風格相協調,不得影響小區整體景觀效果。
(3) 公益廣告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符合社會公序良俗。
(4) 公益廣告不得占用公共空間,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
四、廣告管理職責
1. 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本小區廣告發布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1) 制定本小區廣告管理制度;
(2) 協調、監督廣告發布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約定發布廣告;
(3) 對違反本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廣告,要求廣告發布單位及時整改或者撤除。
2. 廣告發布單位應當遵守本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有關規定和約定發布廣告,并對所發布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對本小區廣告發布活動進行監督,對違反本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廣告,可以向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有關部門投訴。
五、廣告審批流程
1. 擬在本小區發布廣告的單位(以下簡稱“廣告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廣告發布申請表;
(2) 廣告樣稿;
(3) 廣告發布位置示意圖;
(4) 廣告內容涉及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應提供相關權利人授權證明。
2.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收到廣告主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本制度規定和要求的,應當向廣告主發出同意發布廣告的書面通知;對不符合本制度規定和要求的,應當向廣告主發出不予同意發布廣告的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3. 廣告主接到物業服務企業同意發布廣告的書面通知后,方可在本小區指定位置發布廣告。
六、廣告費用收取及管理
1. 本小區廣告位租賃費用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市場價格確定,并報業主委員會備案。
2.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廣告位租賃收入納入物業管理資金,單獨核算,獨立核算,用于廣告位維護、修繕、更新和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3.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業主公布廣告位租賃收支情況,接受業主監督。
七、附則
1.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 本制度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解釋和修改。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告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戶外廣告設置和管理,加強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促進戶外廣告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建設廳工商局關于加強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德州市城市規劃區內。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資源,是指利用以下形式在戶外設置的廣告:(一)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場地、水域、交通工具等設置載體,占用城市空間設置的廣告牌、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燈箱、櫥窗、招貼欄、路牌、標志牌、候車亭、實物造型等廣告形式。(二)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設置載體設置臨時性的彩旗、條幅、氣球、拱門等廣告形式。
第四條戶外廣告資源是城市公共資源,廣告經營者占用城市公共資源設置戶外廣告,必須依法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
第五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戶外廣告設置的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德州市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負責戶外廣告的設置許可管理工作。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財政部門是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的主管部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受財政部門委托,負責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征收工作。
第六條城市戶外廣告有償使用收入是政府通過出讓公共資源經營權而取得的.收入,是城市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全額直接繳入財政部門指定的專用帳戶,實行“收支兩條線”。
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和建設等支出。
第二章戶外廣告資源出讓
第七條城市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采用以下4種形式:(一)招標。(二)拍賣。(三)產權人委托轉讓。按照招標、拍賣的方式進行。(四)產權人協議轉讓。通過(一)、(二)形式取得戶外廣告資源使用權的,期限為3至5年,特殊情況不超過10年;通過(三)、(四)形式取得戶外廣告資源使用權的,期限不超過3年。
第八條城市戶外廣告資源應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經營、規范管理”的原則,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招標、拍賣方式確定經營者。
第九條利用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和行政事業單位建筑物等公共產權資源設置戶外廣告的經營權,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出讓。正在使用的,合同到期后,也要統一進行招標、拍賣。
在非公共產權建筑物、設施、場地上有償設置經營性戶外廣告的經營權,要逐步采取招標、拍賣方式進行。
第十條城市經營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有關規定,負責戶外廣告資源招標、拍賣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通過招標、拍賣的方式取得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權的單位憑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后,方可辦理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手續。通過產權人協議轉讓的,經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后,依法辦理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手續。
第十二條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權期滿后重新招標的,在同等條件下,原使用者可優先獲得使用權。
第十三條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權期滿后,經檢測,戶外廣告設施仍能安全使用的,原使用者通過招標、拍賣取得使用權時,可繼續使用;未取得下期使用權的,可與取得下期使用權的所有人協商殘值轉讓,未達成殘值轉讓的,應自行拆除原設施。
第三章征收管理
第十四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征收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確保應收盡收,防止國有資源收益流失。
第十五條利用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和行政事業單位建筑物等公共產權資源設置戶外廣告的,所取得的招標、拍賣收入全額上繳財政。
利用非公共產權建筑物、設施、場地有償設置經營性戶外廣告,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的,招標、拍賣收入要全額上繳財政。經業主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批準后,可按收入總額的30%給予業主經濟補償。
利用城市公交車車體設置戶外廣告的,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出讓,招標、拍賣收入要全額上繳財政。經業主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批準,可按收入總額的30%給予業主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采取協議方式取得非公共產權資源戶外廣告設置權的,須按規定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后,方可設置戶外廣告。
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的征收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產權人利用自有場地、設施、建筑物為本單位作廣告宣傳的,須按規定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后,方可設置戶外廣告。
第十八條設置門店招牌廣告、軟體廣告、交通工具(不含城市公交車)廣告及舉辦臨時促銷宣傳活動的,須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后,方可設置戶外廣告。
第十九條戶外廣告經營者繳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后,任何單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其收取場地費和占用費。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標準,及時足額征收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不得擅自減征、免征或緩征。
確需減征、免征或緩征的,應當嚴格減免審批程序。應當由繳款人提出書面申請,財政部門簽署意見,報市政府批準。
第二十一條政府重大活動或社會公益事業需要營造宣傳氣氛或設置公用指示牌、公益廣告的,免收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設置公用指示牌以及重大活動需要營造宣傳氣氛的,免收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
對民政部門確定的低保戶和殘疾人,開展經營活動,利用自有場地設立的燈箱標志、標識等,憑證減半征收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監察、財政、工商、審計、規劃、物價、城管執法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戶外廣告資源的監督管理,規范戶外廣告市場秩序,共同做好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監察、財政、審計、物價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應當查明事實,依法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戶外廣告資源收入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各縣(市)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廣告管理制度14
為加強中國丹陽國際眼鏡城廣告宣傳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引導廣告宣傳的輿論導向,有效利用內部廣告資源,營造和諧文明的文化氛圍,塑造良好的市場形象,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鋪內廣告的范圍及管理規定
1、商戶店面套內面積內為鋪內。
2、商戶名牌制作的內容必須符合工商法規的要求。
3、商戶布置店內廣告、海報等必須符合市場的統一管理,按市場規定的位臵、高度進行擺放,不允許堵塞市場通道、影響顧客購物或有損市場形象。對于商鋪內任何圖案文字,如設計制作低劣有礙觀瞻,市場管理部門有權拆除。
4、商鋪內的.海報、吊旗等宣傳用品須報市場管理部門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賣“等文字。商戶在進行商鋪內企業形象廣告宣傳時必須對其廣告內容負責,禁止制作虛假廣告,禁止發生對其它商戶或其它產品構成侵權的廣告宣傳行為。
二、鋪外廣告的范圍及管理規定
1、商戶套內面積外為鋪外,包括商鋪門外的公共位臵及走廊、過道屋檐、空間位臵均列入市場鋪外廣告的管理范圍。
2、鋪外廣告位遵循公開招租、有償使用的原則,戶外廣告由市場廣告部統一規劃、統一要求、統一標準、統一尺寸進行制作。
3、有意發布戶外廣告的商戶請到國際眼鏡城2樓D8001房間查閱廣告點位設計圖,登記后按照統一招商模式發布廣告。
4、鋪外廣告內容由商戶提供,其內容需符合《廣告法》的規定,由廣告部統一制作。品牌畫面或展示手法有特殊要求的,商戶另行申請報批,由廣告部審批后自行制作。
5、商戶在市場申請廣告,需先填寫“廣告申請表”并遞交廣告平面圖。“廣告申請表”經市場廣告部同意后,商戶須與市場簽訂《廣告牌協議書》并繳納相關費用。商戶憑《廣告牌協議書》和《廣告申請表》,至物業備案后才能設置廣告牌。協議書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續簽,則應在協議到期十五日之內到廣告部辦理廣告牌續簽手續。
6、未經廣告部及市場辦同意,商戶禁止在鋪外安置、擺放、懸掛廣告性標志含X展架、LED顯示屏等,禁止侵占公共通道及空間。
7、到期不續簽的廣告牌市場辦將收回廣告牌設置權。
三、戶外活動及宣傳規定
1、商戶在廣場及中庭等宣傳營銷列入商鋪戶外活動廣告范圍。
2、進行戶外廣告宣傳之前必須向廣告部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要詳細提供廣告宣傳的內容、宣傳方式、宣傳時間、制作尺寸,提供廣告效果圖,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
3、商場內廣場舉行活動為有償使用,商戶使用需先填寫“眼鏡市場戶外活動申請表”。經市場廣告部同意后,商戶須與市場廣告部簽訂《戶外活動協議書》并繳納相關費用。商戶憑《戶外活動協議書》和《市場戶外活動審批表》到物業備案,在物業管理部門配合下進行。
4、未經批準,嚴禁在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場內任何位臵(除商鋪以內)派發任何宣傳品、贈品;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臵吶喊拉客;禁止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蒞臨等。
5、商戶進行戶外廣告宣傳,宣傳資料的內容必須真實、可信,并事先向市場廣告部提供相關證明和宣傳資料文本,任何虛假宣傳和夸大其詞的行為,經發現,市場辦將會同工商、城管等部門對其作出嚴肅處理。
6、商戶所作的廣告宣傳,不允許有詆毀其他同類商鋪的內容,不允許有任何惡性競爭的針對性宣傳。商戶因廣告宣傳失實所導致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商戶自行全部承擔,若市場因此受到損失或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商戶應對市場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管理制度15
一、考勤制度
1、按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八小時內,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為工作日,夏季上午8:00上班,下午18:00下班,(冬季上午8:30上班,下午18:30下班,)中午休息時間為12:00至14:00。
2、員工必須如實簽到,遲到或早退按1元/分鐘扣除,以此累計,嚴禁代人簽到和讓別人代簽到,如若代簽到被查獲,代人簽到者扣100元,被代簽到者扣200元。
3、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經同意后向文員報批,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6天×事假天數)。
4、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公司,病假必須持有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單方能生效。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6天×病假天數)。
5、如未能按上述第3、4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三倍日工資(3×基本工資/26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6、開工作會議遲到罰款10元,不到會這視為曠工。
7、當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100元/月(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此待遇)。連續6個月全勤的員工除給予表揚外,可帶薪調休一天,連續12個月全勤的員工可帶薪調休三天,調休時間安排向文員報批。
8、合同期內的部門經理或員工自動離職須提前30天向經理提交書面申請,總經理批準后,并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及清算財務單據,方可離開。
9、員工在試用期內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隨時提出辭退。
10、上班時間不得登錄私人QQ,工作QQ不得加閑雜之人,不得隨意修改工作QQ密碼,不得隨意刪除工作QQ聊天記錄,保留于客戶溝通的依據。
11、例會,每周六下午4點鐘例會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不得已“約好客戶”,“工作忙”,“回家趕車”等任何借口不參加例會,如不參加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如有工作事先于客戶做好溝通,做好工作安排。
二、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發放上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補貼。
1)試用期員工:只發放基本工資
2)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補貼
—遲到—病假—事假—曠工—罰款-其它。
特設:員工成績突出者,可由部門主管向公司申請特殊獎勵。
2、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
3、員工領工資時必須本人當面點清金額并簽字確認,不允許隨意代領。
三、員工福利待遇
1、公司同試用期滿一個月的員工按年簽定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勞資雙方不得擅自違約。
2、公司正式員工每年6—8月發放防暑降溫費,100元/月。
3、節日補助:春節:500元/人;中秋節:200元/人;國慶節:200元/人;元旦:200元/人(或發放同等價值的物品,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此待遇)。
4、每位公司員工在生日的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蛋糕或禮物一份;
5、公司每年組織員工二次外出野外郊游活動,時間安排在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6、按季度評選各部門優秀職員,給予通報表揚及物質獎勵200元/人。每年年終公司將評選年度最佳員工,同時將獲得公司的額外嘉獎。
7、公司定期為員工組織崗位培訓,包括:市場營銷講座;策劃文案講座;電腦設計制作技能培訓等。
四、費用報銷制度
1、每星期五為報銷日,只能報銷上周費用(員工因休假、出差等除外),過時不再補報。嚴格執行報銷制度,總經理簽字后,統一交到財務部;
2、日常費用報銷須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1)經辦人認真填寫費用報銷單;
2)總經理簽字;
3)到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3、報銷餐費時應填寫業務招待費報銷單;報銷交通費填寫交通費報銷單;報銷其它費用填寫費用報銷單。
4、填制報銷單時,應按報銷單的格式填寫所在部門、時間、報銷內容、金額、經手人,并把原始發票附在報銷單后面。如原始發票丟失,必須寫明原因,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不經批準,不允許隨便替票。堅決禁止補票、假票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將予嚴懲。
5、將填寫粘貼好的報銷單按審批程序交有關經理簽字和財務部審核后,交出納報銷領款。
6、為客戶購買禮品應事先申請,批準后統一由文員采辦,領用人要登記。
7、節假日加班,由各部門主管詳細統計好各部門加班人次及天數,然后報到財務部審核、備案,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國家的規定給予發放。
8、一旦發現員工報銷費用弄虛作假,將予以適當的處罰。財務部有權對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原始憑證提出質疑并要求更改或拒絕報銷。
五、個人檔案
人事檔案進行恰當的管理十分重要,因為它體現了公司對每個雇員的'重視。為此,每位雇員都有責任:
在雇傭開始時,真實地填寫員工資料卡。提供不正確或虛假情況者,視為違反誠信方針,這也可以作為被解雇的理由。在員工資料卡中所填情況發生任何變化時,及時通知直接主管經理和人事部。對個人情況保守秘密。除業務所需,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六、離職
雇傭終止時,雇員須填寫“交接報告”,將資料交于相關人員,并由相關人員、簽字后,交于總經理最終簽字,最后交于財務部,才能領取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屬于公司的一切財產必須退還給相關部門,包括耐用文具,全部桌柜鑰匙,電腦以及各種文件,資料等等。
七、公司紀律
1、口頭警告
用于針對輕度過失或不努力工作,旨在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立即改正的機會。
1)上班遲到;
2)在工作時間扎堆、聊天;
3)使用公司紙杯
4)開會遲到,學習和業務培訓曠課;
5)在上班時間進入網上的各類聊天室等;
6)做有損公司公共衛生之事,如亂扔垃圾等;
7)上班時間進入商場、商店和其它公共場所閑逛;
8)損壞公司發出的各種證件、文件和報表;
9)在辦公室內高聲叫人、說話、唱歌或做不雅動作;
10)在公司內聚集談論私人的事情。
2、書面警告
用于針對較為嚴重的過錯,屢犯過錯或連續不努力工作,在給予這種處分的同時或其后,還可以考慮這樣幾種措施:不予加薪、停職、降級、甚至終止雇傭,直接主管經理可以給予這類處分。
1)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責任心差,在服務過程中受到客戶投訴或提出書面意見;
2)不服從命令,拒絕工作或不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或未按要求履行上級的命令;
3)擅自私用公司的工具、器具;
4)工作表現較差,或長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
5)在同事之間,在同事和領導之間,撥弄事非,挑起事端;
3、終止聘用
假使過錯十分嚴重,或者工作仍舊不見改進,則可以終止聘用合同。此種情況下的處分只需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批準即可。
1)各種形式或手段向客戶行賄;
2)危害公司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毆打別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別人打架;
4)私自向客戶、客人索取報酬;
5)進行不道德的活動或交易;
6)泄露公司的機密情況;
7)惡意欺騙,或騷擾他人;
8)弄虛作假,開假病假條,或其他假證明,以欺騙領導;
9)偷竊公司內或同事的財物;
10)上班干私活,特別是利用辦公設施如電話、電腦及公司資料等干私活;
11)不論采取何種形式兼職,從事第二職業;
12)觸犯國家刑法;
頂點廣告公司管理干部責任分工
總經理——主持全盤工作,籌劃公司宏偉目標,控制公司發展方向、網羅人脈,提升公司業績。
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各項基礎制度的起草、完善、落實;負責公司員工每日的績效考評、合同檔案管理、人事考勤管理、工作流程管理(發貨和開票)、安全后勤管理;
分管副總——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對編輯部工作的調度安排和文字編輯、校隊等工作,負責編輯部內外之間工作的銜接協調;
策略總監——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設計部、策劃部、AE部的行政管理,負責業務項目的統籌安排、監管、進程控制,客戶溝通協調整,品牌全案策劃,組建和管理設計策劃團隊,指導和帶領AE團隊為公司拓展業務、指導AE做好客戶數據統計,對項目報價給予建議,對公司發展等問題提出建議。
財務總監——負責依據國家和行業規定,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建立健全頂點公司會計、出納崗位責任制;負責規范建立公司各項財務臺賬,完善財務檔案管理;負責公司與上級稅務、工商、審計、銀行各方面的聯系和
接待;負責協助總經理在外部為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行政助理——負責公司的內勤管理、客戶接待、值日安排;負責印務部業務的銜接、協調、督查、驗收、發貨;負責對公司固定資產、主要設備的管理,包括資料建檔,紙張、配件等消耗品的購置,以及設備維修聯系、故障排除等;
1、頂點公司設計師崗位責任制
2、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3、上班時間內登錄公司OA系統,做好工作計劃與工作日志。
4、熱愛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使命感、責任感和危機感,服從領導安排,以熱誠的態度接受各項設計任務,以高效率和高質
5、量完成各項設計及排印任務。
設計師接受任務后,要及時與客戶聯系,建立通聯方式,詳細書面記錄客戶就產品設計、排印、裝訂等細節提出的各種標準、要求,并與公司設計部經理、策略總監及時溝通。
6、嚴格按照工作任務的書面安排,依據客戶要求和設計、排印標準,全面、準確、詳細、清晰、認真的填寫“設計排印流程表”。用過硬的工作質量和嚴謹的流程審核,確保產品的設計及排印質量,并在流程表中相對應的責任人欄目內簽名。
創造需要技能,知識需要更新。全體設計師有責任在實踐中強化自身技能,在創造中注重學習,不斷完善自我,才能適應設計師崗位的工作需要,才能以高品質作品滿足客戶要求。
7、模范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紀律,尊重客戶,團結同事;嚴于律己,寬于待人;以集體的榮譽感維護和諧團隊,以良好的執行力提高運行質量,以強烈的責任心保證安全穩定。
8、在工作中相互幫助,優勢互補;有問題虛心請教,不得過且過;有過失及時改正,吸取教訓。
9、認真做好日常設計資料的收集、歸類、排序;做好設計成品的留樣、存檔、保管;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志的填寫及報送。
10、做好公司業務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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