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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
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1
一、指導思想
中學階段是青少年形成良好思想品質的關鍵時期,為此,對中學生實施德育量化考核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也是加強德育管理,規范學生行為,使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德育量化考核是在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中,采用正面教育,說理疏導的基礎上,以量化的形式全面考核學生的品質。促進學生對規范的認識,并逐步轉變為自己的行動,做到知行統一,言行一致,嚴于律已,從而提高學生的素質,樹立正確的理想,培養好的道德品質,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制定考核標準的依據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學德育大綱》、《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
德育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教育教學的副校長、政教處主任、學生處正、副主任、團委書記等組成,實行校長負責制。
德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學校德育工作的文件及制定實施辦法,領導德育系統和德育量化考核小組具體實施學校的德育規章制度。
2、學校成立德育量化考核小組,由政教處、學生處工作人員、班主任、全體科任教師和班委組成,政教處、學生處處牽頭,班主任負責。
德育量化考核小組負責本班德育工作的.組織、宣傳、學習、考核等各項工作。根據學校規章制度,結合本班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在考核中,既要嚴格要求,又要實事求是,不主觀武斷,考核工作要做到經常化,有根據,堅持每月一小結,避免隨意性。
三、考核辦法
1、實行量化考核積分制,并做到兩個結合。即日常行為評分和期終操行評語、評定、畢業鑒定相結合,做好事、評先進加獎分和違紀扣分相結合。
2、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德育基礎分為80分,加獎分為20分。根據考核標準進行加分或扣分,但獎勵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和扣分要實事求是,避免隨意性。屬損壞公物、毆打他人致傷者,除扣除德育分外,還要負責經濟賠償。
3、每學期終了時,根據德育量化考核結果,按照個人自評,小組互評、科任教師助評,班主任總評的原則,對學生進行一次德育等級評定。
4、德育量化考核分為四個等級:90分以上為優、80——89分為良,60——79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5、一學年中有一學期德育分在90分以下的學生,本學年不得評為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80分以下的不得享受獎學金。
6、上一學期不及格的學生,下一學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并降為試讀生。若連續兩學期試讀仍不及格的學生,學校給予勸退或責令轉學處分。
7、畢業班學生德育分不及格者不予畢業。
8、每學期的德育量化考核結果應填入學生手冊通知家長。并請家長簽字、提出建議。
四、基礎分考核標準
1、思想道德方面
1,不參加升旗儀式或升旗儀式不守紀律者不按規定穿校服者每次扣2——3分;
2,對師長無禮貌,對同學不友愛者每次扣l——5分;辱罵師生者,視情節扣10—20分,性質惡劣的退學;
3,不參加校內外集體活動每次扣1——2分。
4,損壞學校公物、攀折花木者,除照價賠償外、每次扣5——10分;
5,語言不文明,說臟話者視情節扣5—10分。
2、組織紀律方面
1,曠課1節扣5分,無故遲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
2,在校內打架斗毆,每次視情節扣5——10分,到校外打架斗毆每次視情節扣10——20分;影響極壞的勒令退學。
3,玩弄匕首等兇器者,每次扣5分,以此傷害他人者,每次扣10——20分(還要負責賠償其經濟損失);受執法機關處罰者勒令退學。
4,亂踏、亂畫亂涂墻壁、黑板報、桌椅及其它公共設施者除修復外,每次扣5——10分。
5,戴首飾、留長指甲、男生留長發、小分頭、光頭、女生燙發、涂化裝品者每次扣1分。
6,不遵守學校請銷假制度,隨意外出者扣3分。
7,穿高跟鞋、拖鞋或穿汗背心、女生穿超短裙進校者每次扣1分。
8,亂吐痰、亂丟紙屑、果皮、亂倒垃圾、亂倒飯菜、亂扔食物、不在規定區域吃食物,攜帶零食進入教室、寢室者每次扣5分。
⑨無故不參加打掃衛生一次扣2分,不認真打掃者除補掃外每次扣0,5分。
⑩觸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者從嚴扣分,影響重大的勒令退學。
3、行為習慣方面。
1,參加賭博者每次扣5——20分。
2,抽煙酗酒著每次扣5分。
3,進錄相廳(室)、電子游戲室、臺球室、舞廳、網吧等禁止中小學生娛樂的場所,每發現一次扣10——20分。
4,傳看不健康書刊、玩不健康娛樂品者,每次扣5——10分。
5,學習紀律:上課不認真聽課,違反課堂紀律每次扣0,5——2分:上課時對老師的正確批評有意頂撞者每次扣3——5分:自習時在教室內高聲喧嘩或隨意走動,跑出教室者,每次扣1分;不按時完成作業、不交作業者每次扣1——2分;考試作弊者每次扣5——10分。
6,身體鍛煉:不參加早操、課間操或班級、學校組織的文體活動,每次扣1分。
7,生活紀律:違反門衛、宿舍、食堂等部門的管理規定,視其情節每次扣2——10分。
8,以上各項多次違反(三次及以上),屢教不改者,從重扣分,直至退學。
4、學習投入方面。
5、不遵守學校安全工作條例要求,視情節扣5—10分;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行為者,視情節扣分。
五、獎勵分
1,拾金不昧,根據其價值和情節,每次加1——10分。
2,好人好事,每次加1——10分。
3,見義勇為,每次加5——20分。
4,每月統計全勤者加1分。
5,期末成績達一等獎學金者加6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2分。
6,在各種競賽中獲個人獎者,根據比賽層次和等級加2——6分。
六、各班可根據本班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學生量化考核實施細則,但不得與上述五條抵觸。
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2
為了加強對我校教學管理,規范教學過程,推進新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學校教學效益,根據《開發區小學管理規范》《開發區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要求》,制定我校教學常規考核細則。本方案將每位教師每學期設基礎分500分,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形式對全體教師教學常規工作逐條考核,對未達到要求的給予扣分,對完成比較好的給予適當加分。細則如下:
一、常規備課:(100分)
(一)集體備課(50分)
1,按時制定教學進度及備課組活動計劃。做好備課組活動記錄。遲交扣1分/次,缺交扣2分/次。教學進度及備課組活動計劃制定不科學扣1分/次,備課組活動記錄不詳細,沒有突出教法、學法,扣1分/次。
2,集體備課組織有效,遲到者扣1分/人次,無故不到扣2分/人次。組織無序,沒有達到集體備課的功效,扣責任人1分/次。
(二)個人備課(50分)
1、教師必須制定學期教學計劃,學期教學計劃必須在開學后第一、二周內完成。遲交計劃扣1分/人,缺交扣2分/人。
2、備課方式語、數、英、音、體、美學科采取電子備課(具體情況視教研室要求來定),教案必須包括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重難點、教法體現、學法指導、板書設計和作業布置的具體內容和課后反思。課后反思的撰寫須聯系實際,有一定的理論滲透,課后反思不寫扣1分/課時,不合要求扣0,5分/次。二次備課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扣0,5分/次,二次備課有雷同的,雙方責任人各扣0,5分/次。
3、課表上的所有學科要按課時寫好教案。遲交扣1分/人,缺交扣5分/人。
二、課堂教學:(50分)
1、上課教師應充分作好課前準備,預備鈴聲前2分鐘就進課堂。遲到五分鐘內扣2分/次,無故遲到五分鐘以上視同曠課,扣5分/次。
2、中途不得離開課堂,不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事。提前下課扣1分/次,拖堂扣1分/次,無故中途離開扣2分/次。課堂教學組織無序,課堂秩序混亂扣2分/次。
3、準備好本節課需用的實驗儀器、教具、掛圖、多媒體課件及電化教學設備等。沒有做好相關準備扣1分/次。
4、教師在課堂上必須使用普通話,嚴禁語言粗俗,動作粗魯。不得搞任何形式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在課堂上發泄個人怨氣,不以任何借口不讓學生上課,發現扣1分/次。
5、眼保健操的時間,當堂任課教師必須督促學生,不履行職責扣1分/次。
6、未經教導處允許,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外出教研活動可事先調好課,并報教導處。擅自調課扣0,5分/次、擅自停課扣5分/次。
7、原則上不占用其它課給學生補課或教育,如有特殊情況,不得中途讓學生回班。私自占課扣1分/節。
8、課堂紀律要嚴明,要認真組織教學,培養學生的良好學習習慣。課堂教學組織無序,課堂秩序混亂扣2分/次。
三、作業批改:(25分)
1、作業批改要認真、及時,在下一節上課前必須批閱好。堆積、拖欠扣0,5分/本。批改要有具體的批改日期,寫上“月”“日”及“等第用A、B、C、D”。語文(含作文)、數學、英語、美術作業由任課教師親自批改完成,不得由學生代批,違反規定者扣0,5分/本。不批、漏批扣1分/本。
2、批改符號要統一,對的打“√”,錯的'打“/”,打勾要規范,不能連勾帶拖,嚴禁在整面作業上只打一、兩個大勾的粗放型批改方式。違反規定者扣0,1分/本。
3、作文也用等級評定,批語要具體、明確、有針對性、帶鼓勵性,每次三分之一詳批,批改不合要求1分/次。
4、作業整潔、書寫工整,不合要求,扣0,5分/本,作業上交率為100℅,缺少一本扣1分/次。
5、重點收繳、批改好后進生作業,并督促其及時訂正,學校將進行專項檢查,批改要求同上。
四、聽課:(25分)
1、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0節課,教務主任不少于25節,教研組長不少于20節,任課教師每學期聽課至少15節,完不成聽課任務,每少一節扣1分。
2、聽課記錄過于簡單,扣0,5分/節,無教學隨筆,扣0,5分/節。
3、無故不參加校內聽課活動,每次扣1分。
4、外出培訓做好相關記錄,交教務處,無故不參加扣2分/次,提前退場扣1分/次
五、調研考試:(50分)
1、認真做好教學質量過程監控工作,學生字跡工整,教師親自批改,學生及時訂正,不能按時上交的扣1分/次,沒有上交扣5分/次,沒有認真批改、及時訂正的扣0,1分/張。
2、認真對待區局、學校質量調研,按時收、發試卷,對考試過程中監考不負責、做與監考無關事情的扣2分/次。
3、認真做好質量分析并及時上交,遲交、馬虎扣1分/次,不交者扣5分/次。
4、語數英學科以教研室下發的單元過關試題對學生進行單元檢測,允許以級部為單位統一對試題進行二次加工(增刪改動)。品德科學等常識科目根據進度、教材安排以級部為單位命題,進行單元檢測。單元檢測要求緊跟教學進度,做到單元清。每次檢測以備課組為單位統一組織、統一閱卷,統一上報成績給教研組長。未按照要求進行單元檢測的每次扣1分。
6、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以分數表示成績者,每次扣1分。
7、單元檢測成績評析要透徹詳細,根據質量分別記5、3分。
六、教研組活動情況:(50分)
1,認真做好教研組發展規劃,教研組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不合要求扣1分。
2,教研組成員完成個人工作計劃、總結,個人專業發展規劃。不合要求扣1分。
3,能按時參加教研活動,詳細做好活動記錄,遲到扣1分/次,缺席扣2分/次。
4,教研組活動形式豐富,注重教學過程的問題研究和行動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不合要求扣教研組所有成員1分/次。
七、興趣小組、綜合實踐活動、校本課程(80分)
能承擔一項或幾項(校本)活動課,能根據學生實際,注意培養興趣、提高能力、開發智力、效果明顯,存有計劃、活動記錄、總結,活動過程嚴謹有序,學期末有活動成果。(10分)
1、平日檢查情況:教師及時到崗,組織活動有序,記分。學生無故不參加小組學習,逃課,學生所在班級扣2分,任課教師沒有清點人數,對學生情況不了解造成學生缺勤的扣2分。如果學生因為逃課出現安全事故,任課教師沒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列為教學事故嚴肅處理,一次扣5分。以學校抽查情況為準。
2、期末檢查情況:活動記錄清楚詳實,根據期末活動成果展示,記6、5、4分。
八、青藍工程(20分)
師徒結對,共同進步。促進自身素質提高。
由學校領導、業務中層、級部主任、教研組長通過不定期的抽查備課、授課、聽課情況,結合聽取匯報和期末徒弟授課班級成績情況進行綜合評定。任教本學科不夠3年的教師或學科教學中存在明顯差距的教師參與此次活動,具體人選由學校根據實際確定。A、雙方責任心較強,工作中積極主動,徒弟進步明顯;B、師傅責任心較強,徒弟積極好學,但缺少方法,進步不明顯;C、能開展結對活動,但參與度不高,沒有明顯進步。此項為激勵評價A等加1分;B等加0,6分;C等加0,2分,九、教學效果(100分):達到或超過區教研室規定的兩率標準得滿分,每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最多扣50分。
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3
考核內容
具體內容
扣分
學生安全教育
班主任應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課間安全、課外活動安全、就餐安全、*安全、防震安全、消防安全、防雷擊、防溺水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傳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特殊學生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班主任應做到時時講、事事講,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學生有安全筆記,教室內應有安全教育專欄,每月查1次。如無記錄或記錄不詳,一次扣1-5分。其他任課教師也對學生安全負有教育責任。
制止學生私自下河、塘、庫洗澡。學生私自下河、塘、庫洗澡,每人次扣班主任1—5分。
午休時間,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提前到校的(特殊情況除外),扣1分∕生·次。
加強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內部管理,杜絕學生打架、斗毆事件發
生,發生學生打架、斗毆事件輕微者每人次扣2分,嚴重者每人次扣5分。
經常對學生進行防火教育,制止學生玩火、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經常檢查教室各類用電線路,保證安全用電。學生玩火、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每人次扣2分。
課堂安全
任課教師必須按時到崗,每節課前清點學生人數,看學生是否到齊。如有學生未到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必須落實學生情況。所有任課老師必須負責本堂課學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調課。如因工作失職所造成安全事故的,任課老師負全責并扣1-5分。
課間安全
學生課間安全由值日教師和班主任負責。班主任應教育學生課間文明。要做好巡視工作,及時制止學生的各種不安全游戲,確保學生安全。如遇突發事件時,應及時趕到指定地點疏散學生。如因教育不到位或處置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件,扣1-5分。
外出活動安全
學校安排的外出活動,各安全責任人應到指定的范圍進行安全巡查,負責督查學生安全。各班主任和搭班教師在活動前應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隨時清點學生人數,負責學生的活動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如不負責或遲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5分.學生上學
放學安全
值周老師應負責各部位學生上學放學秩序。發現學生不文明行為,應立即指出并教育;發現安全問題,及時上報。每缺席、怠崗一次扣1-2分。
上下樓道安全
班主任及相關老師應教育學生上下樓道的相關安全知識。遇到出操、*或放學,學生需排隊行走時,班主任(相關教師)應負責好班級隊伍的秩序,按規定線路上下,做到靜、齊、快;如發現教育不到位,學生隊伍散亂、紀律不嚴的,一次扣1-2分。
教師:
得分:
衛生防疫安全
班主任對班級衛生防疫工作負責,加強衛生常規教育,建立學生健康檔案。認真做好班級每日晨檢工作并及時上報(特殊時期應按規定做好午檢工作);一旦發生疫情立即上報,密切關注班級學生情況;配合消殺人員做好消毒工作。
安全資料
對于學校要求上交的相關資料,一次未上交扣2分、未及時交扣1分,如資料未達標扣2分。類似情況兩次及以上翻倍扣分。
特殊學生教育
班主任對班級中的“問題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需排摸清楚、并建檔。對于問題學生,需定期談話教育,若發生異常情況,需立即上報并聯系家長共同教育;對于特異體質學生,要特別關注,并告知任課教師該生需注意的情況,若發生異常情況,需立即上報并聯系家長。未按規定教育和處理的,扣1-5分。
住校生管理
正常上課期間由班主任老師和任課教師負責,午休和夜晚學生就寢,值班結束后到次日早飯前由宿管老師老師負責。管理好住校生的就餐時間、生病就醫、就寢等。出現安全事故或生病不及時就醫的,負全責并視情節輕重酌情扣1-10分。
首遇責任制
為提高廣大教師對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警惕心,實行首遇責任制。任何教師在任何地點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的,應立即主動制止;若發現情況而不加以制止的,一次扣20分。任何教師在任何地點發現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而不上報的,一次扣10分。
說明
1、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票否決”:
(1)有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或被*至教育局以上主管部門的。
(2)因教育、保護、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傷害事故,或事后處理不利,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
(3)學校布置的安全課、班會課,不按要求上課,造成班風、學生行為規范等方面較原有基礎明顯下降,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
2、每學期進行考核,并納入教師考評系統中折算。
3、搭班教師是指任有該班課的教師。
4、本《細則》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
5、此安全考核方案滿分100分,主要由學校行政人員負責考核。每項扣分累計,扣完為止,不計負分。考核結果按總分值60%以下者為不合格,不得安全獎。
6、各班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科任教師為第二責任人,如遇班級事務扣分項,第二責任人扣一半分。
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4
一、考核制度
1、考核內容
各班班主任、各處(室)《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中所列的八條內容。
2、考核期限與程序
(1)考核期限:當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考核程序:先由各班班主任、有關處(室)在次年一月五日前,對照考核內容寫出本班、本處(室)安全工作情況的自查報告,報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再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各處(室)自查考核的.基礎上,結合日常安全工作檢查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定。
二、獎懲制度
經考核,達到責任書要求的班級、處(室),由學校給予獎勵;達不到責任書要求的,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進資格,對責任嚴重的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崗位值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堅持以“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教學”為中心,為了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崗位值班制度。
一、崗位制度
1、按時上崗,準時簽到,不遲到或早退。
2、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或事后補假。
3、政治學習或召開各種會議,值周行政人員負責,均有簽到或點名,遲到、早退、請假的扣除1分,未請假的扣2分。
二、值班制度
1、各個辦公室每天均有固定人員值班(上課除外),負責處理好本年級偶發事件。
2、行政辦公室每天固定人員值班,負責督促各
年級辦公室人員值班情況,并且進行記載。
3、為了學生安全,午休或午睡時間各辦公室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未值班者,按規定扣2分。
三、附則
1、崗位、值班制度列入教師考核內容之一。
2、未堅守崗位值班,玩忽職守,發生嚴重意外事故,負主要責任。
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5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班級教育教學安全、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安全負責。為明確責任、確保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的文件精神,經常督促指導學生共同認真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了解班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發揮班級干部的作用,建立班級安全制度。無制度扣5分。
2、班主任要對班級安全隱患做到逐級進行書面反饋,不及時反饋的扣2分,由于反饋不及時造成財產損失和安全責任事故的,扣5分。對整改安全隱患不積極落實的班主任扣2分,由于落實不及時,不到位,造成財產損失和安全責任事故的,扣10分。
3、學生在校期間,因疏于管理,(1)造成學生私自走失(一日內找回),或造成學生骨折、傷及五官,一度以上燙傷,但沒有造成明顯問題、不需住院的扣1—5分。(2)造成學生私自走失(三日內找回),或造成學生身體出現功能性損傷、需要住院治療,醫療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扣6-10分。(3)造成學生私自走失(一周內找回),或致使學生造成殘疾及其它嚴重的傷害,需要長期住院,醫療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扣11-20分。
4、財產損失:(1)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給班主任扣1-5分。(2)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給班主任扣6-10分。(3)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經濟損失在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給班主任扣11-20分。(4)因工作失職造成師生安全重大事故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班主任,除賠償有關經濟損失以外,扣20-100分,還要視責任輕重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 黨紀、政紀處分或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班主任要隨時報告安全信息及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和調解不穩定因素。若因班主任知情不報造成較大事故和影響的,每次扣班級考核分5分。
6、攀登有危險的教學設施或建筑物、攀爬花木果樹等,若造成傷害事故的;嚴禁帶木棒、小刀、匕首等利器進入校園,不使用、玩耍危險物品;違紀者扣班級考核分每人次1分。
7、凡是集體離校的重大活動,各班必須報告學校,經學校同意后,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執行,否則,一律不準集體外出活動。違者,每次扣10分,出了意外事故,責任人要負全部責任。
8、在特殊情況下,各班安全工作必須以班為單位每天向學校報告情況,少報一次扣1分。對于不負責任或知情不報,引發責任事故者,扣20分。
9、因管理不到位發生責任事故每次扣5分,因管理不到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每次扣20分。
10、在管理時段內發生非責任事故每次扣1分,在管理時段內發生重大非責任事故每次扣3分。
11、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學生傷害的每次扣2分。體罰或變相體罰被家長投訴的每次扣3分。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12、發生事故后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情節輕重每次扣3—5分。
13、發生事故后未及時上報的每次扣1分,發生事故后瞞報的每次扣5分。隱瞞或歪曲事實的一次扣10分。
14、不按時上交安全有關資料的`每次扣1分。
15、對上級有關部門和學校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不認真組織活動的每次扣2分。不參加的每次扣5分。
16、每周班會安全教育內容有記載,每月初上交上一月的,缺一次扣2分。
17、學生不良行為被媒體曝光或學校及以上領導批評的每次扣5分。
關注學生身心健康,重視疾病防控工作,發現問題因遲報、瞞報引起嚴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18、因管理不到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被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取消本年度評優資格。
附加分:1、與安全有關的競賽中學生獲獎的加分:國家級、20分,省級、15分,市級、12分,縣級、10分。
2、在日常教學和其他工作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匯報或采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在校內通報表彰,并給于20-50分加分獎勵。
備注:本方案從20xx年3月開始實施。
小學教師安全工作考核細則6
一、指導思想
堅持遵循教育發展規律,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為小學聘用教師提供基礎和依據,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遵循教師成長規律,促進教師全面發展;
2,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切實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3,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激勵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三、聘任范圍
薛閣辦事處在編在崗教師中,取得或達到一級職稱資格的未聘或未評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聘任辦法
1、組織方式:按照《關于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設置指導意見的補充通知》文件精神核定各學校一級應聘空崗數,中心小學制定量化評分細則,組織開展競聘工作。
2、確定擬聘人員:
(1)應聘人數小于等于崗位數時,在審核各應聘人員的有關條件符合規定后,直接確定擬聘人員;
(2)符合任職條件的應聘人數大于崗位數時,按照評分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評分,從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確定擬聘人員,分數相同者,已在農村聘過一級職稱的教師憑一級聘任書優先聘用;如出現并列名次(同級別)的年幼讓年長(以身份證年齡為準),年幼者第二年如有空崗直接聘任或報卷。
(3)若符合任職條件的教師面臨退休,男58歲,女53歲優先照顧。
五、工作程序
1、成立職稱評聘領導小組
學校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由職稱評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XX。
六、有關要求
1、嚴格程序、規范實施工作程序,學校競聘小組要對競聘者申報材料、證書進行認真核實、認定、《考核評分表》等過程性的材料必須存檔備案,杜絕違反程序、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
2、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組織領導。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關系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學校要成立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加大宣傳力度,嚴密組織,精心安排,決不能因職稱聘任工作影響教師隊伍的穩定,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
七、評聘條件與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現條件(10分)
(1)近五年來,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全部合格者記5分,一次不合格者扣1分。
(2)出勤情況:近五年來出勤記5分,曠一節課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病假一天扣0,1分(含會議、校級活動)。重大病及住院的,經校長認定者不扣。
2、學歷、資歷條件
(1)學歷(6分):研究生6分,本科5分,專科4分,中專3分;
(2)工齡:每年按0,5分計算。(該項不封頂)
3、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
(1)近五年來,獲得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骨干教師、班主任:國家級5分,省4分,市3分,區級2分。(以頒發的原始證件為準)(該項10分封頂)
(2)取得二級職稱者,每年加0,5分;已取得一級職稱者,分段加分(二級到一級每年加0,5分,取得一級當年起,每年加1分),不封頂。
(3)來青云中心小學任教1年加1分,以此類推。
4、工作實績(85分)
(1)近五年來,獲得國家級獎狀加6分、省級獎狀加5分、市級加4分、區級加3分、薛閣辦事處加2分,以上均指政府的表彰(人社、教育部門聯合表彰的可視為政府表彰)業務部門降一分記分。(該項封頂10分。)
(2)近五年來,在具有CN刊號學術期刊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不含增刊、論文集、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可查詢到刊名)或教育部門論文、課件、輔導教師獎(提供證書)等教學活動評獎的,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5、4、3、2分。(該項封頂20分)
(3)近五年來,國家級課題立項4分、結題8分;省級課題立項3分、結題6分;市級課題立項2分、結題4分;區級課題立項1分、結題2分;課題成員減半,(立項加分只加課題負責人;成員加分減半只限課題結題)。(該項封頂10分)
(4)近三年來,在中心校舉行的統考中,名次在整個中心校平均分前三分之一者加10分,名次在整個中心校中間三分之一者加8分,名次在整個中心校后三分之一者加6分,常識組使平均分,如果有帶兩科者就高不就低。如果參加幾次統考的,取其中最高一次成績;近三年連續四次檢測(期中、期末),平均成績占全中心校前1/5者,該項另獎勵加分2分。
(5)近五年來,教科研成果獲獎省8、7、6;市6、5、4;區4、3、2;成員減半。(該項封頂10分)
(6)近五年來,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多媒體大賽、同級別的一師一優課按二等獎對待。獲國家級10、9、8;省8、7、6;市6、5、4;區4、3、2中心校3、2、1。(該項10封頂)
(7)近五年來,從事藝術和體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本人在教育、文化、體育部門主辦的市級以上匯演、匯展或比賽中(教育主管部門)獲獲省8、7、6;市6、5、4;區4、3、2中心校3、2、1。(該項10封頂)
(8)近五年來,教師參加的`演講比賽、基本功等比賽獲省5、4、3;市4、3、2;區3、2、1中心校2、1、0,5。(該項5封頂)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允許申報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1)職業道德差、亂收費、亂攤派、向學生和家長索取錢物的;
(2)在五年之內違反計劃生育的;
(3)因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4)當年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5)近三年來,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兩個月或病假累計超過半年以上;
(6)近三年中,不服從學校工作調配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
(7)不服從大局,工作無理取鬧,造謠惹事,挑起事端,造成影響的。
八、評聘辦法:
1、公布核定的一級職稱應聘崗數。
2、書面申報:符合競聘條件的教師向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提供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
3、初錄推薦:按積分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初錄選取。
4、張榜公示:將初錄結果在中心校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眾監督。
九、說明:
(1)如果二級教師報卷后,未評上一級教師。名額作廢,不再替補。
(2)以上職稱評聘方案從二屆二次教代會通過后開始實施。解釋權在青云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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