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15篇[精]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院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根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唐山學院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
三、學院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
四、學院食堂應開設銀行專用結算賬戶,由學院財務處統一管理。
五、學院食堂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
六、學院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院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七、學院食堂負責人對食堂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八、學院財務處、食堂會計人員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章食堂現金管理
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元。除滿足正常開支外的多余現金轉存食堂賬戶統一管理,大額現金存取銀行時須有專人同行。支付超過1000元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卡。
十、不能私設小金庫,不得挪用現金和私自借用現金,現金如有遺漏、假幣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十一、預支現金后應及時沖賬,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第三章食堂物品采購、庫存與管理
十二、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物資材料購入時應分別填制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物資入庫單,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食堂有關管理人員及庫房管理人員驗收、過秤簽字后按序入庫,并記入相關的庫存材料賬簿。
十三、建立食堂物資保管制度。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必須分別填寫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物資出庫單。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領料人、庫管員和食堂管理人員簽字,并記入相關的庫存材料賬簿。
十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庫管員應分別對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進庫存貨按月清查盤點,編制“盤點表”,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第四章食堂收入和支出管理
十五、食堂的收入主要來源為教職工伙食收入、學生伙食收入、食堂賬戶的利息收入、補卡收入等。
十六、食堂向學生、教職工收取的伙食費,實行預收制度,即:學院預收賬款,不作“伙食收入”。承包食堂每十天以售飯系統統計的商戶營業額為依據,從預收賬款中返給承包人,返款一律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自主經營食堂每月以售飯系統統計的營業額確認當月伙食收入。
十七、食堂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食堂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教工伙食支出、學生伙食支出、教工食堂管理費支出、學生食堂管理費支出。
食堂伙食支出包括:食堂采購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調料等各種原材料。
食堂管理費支出包括:食堂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補貼、食堂工作人員的體檢費、健康證辦理費、各種保險費、工作服勞保等費用;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下的食堂小件物品的購置及維修費、食堂內部洗滌、消毒等衛生用品費用。
十八、食堂運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差旅費、維修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后,按《唐山學院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批,向食堂出納辦理報銷手續,直接列入當月支出。
十九、食堂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合法、規范,票據反映的業務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食堂采購的米、面、油及調料等結算要求有正規發票。
二十、食堂購置固定資產,應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院長審批,按學院設備采購的相關規定辦理采購手續,購入后須經后勤管理處資產管理員驗收登記,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發票須有經手人和資產管理員簽字。
二十一、食堂的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和更新,空調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務設備投入和運行費用,由學院承擔。
第五章食堂財務收支結余管理
二十二、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學院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年末收支相抵,余額轉入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今后虧損。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二十三、食堂應每月反映財務盈虧狀況,按月編報“唐山學院食堂資產負債表”、“唐山學院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學院教工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學院學生食堂收支盈余表”、“教工食堂庫存材料盤點表”、學生食堂庫存材料盤點表”、“成本計算表”,并進行成本分析。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第六章附則
二十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二十五、本辦法由學院財務處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2
(一)主要內容:
1、學校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向教師公布。
2、每學期各項收費的項目,標準及收費出具的票據向師生公布。
3、學生中餐收支情況,重大項目開支,向師生公布。
4、經費的使用情況,包括公用經費、醫療費、公積金、科研經費、月績效工資等各項使用語發放向教師公布。
5、校車使用情況及費用向教師公布。
6、教師進修、出差報銷情況,向教師公布。
7、嚴格經費使用規定,合理安排,以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為主,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二)程序及規定
1、學校總務處開學初,根據學校的安排,預算好學校各項目的經費安排,并公布預算情況,年終公布財務決算情況。
2、學校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各項經費全額上交區會計核算中心,收費的票據由學校統一向財政局領取。
3、返回經費使用情況:自愿捐資款返回部分用于基建和改善辦學條件,學校的公用經費、教科研經費、辦公費等,每學期結算一次,其結果向教職工公布,嚴格做到專款專用。
4、在校用餐堅持自愿原則,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學校食堂每天清點人數,每周公開菜譜,每月公開收、支經費情況。
5、學校硬件設施采購、電教、網絡設備采購與大宗物資采購等,按規定該由政府采購的一律政府采購,如果不需要的.,再由學校校務公會集體討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制,貨比三家,確保質優價廉,直接采購,減少中間環節,公開數量、價格,接受監督(看貨→比貨→定貨價→驗質量→付款驗收入庫)
6、學校校服采用政府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的規定辦事。
7、教師進修出差,以有關文件通知為依據,要由校長室批準,再由教導處安排好課程,進修(出差)回來,嚴格按照“溫州市鹿城區行政單位差旅費開支規定”報銷。
8、學校一切發票的報銷:總務處審核→經手人簽字→有關人員驗收簽字→校長簽字→出納報銷。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醫院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四條 醫院根據《會計法》規定配備專職且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財務人員。
第五條 醫院設財務部,隸屬醫院集團財務部直管,根據本醫院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出納人員。
第六條 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醫院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醫院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醫院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醫院經營、投資、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醫院的資金融通調撥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醫院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醫院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醫院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醫院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集團財務總監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醫院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七條 集團財務部是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各部門的財務相關人員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第八條 集團財務總監兼管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領導下主持醫院的財務工作。
第九條 財務部出納人員在日常報銷業務過程中,對所有原始票據務必進行祥細審核,并要監督經辦人員完善票據簽字手續,在對票據金額、真實性進行審核無誤后經總經理簽字方可進行報銷。
第十條 財務主管會計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核算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協助要協助主管會計定期完成各類財務報表稅務報表申報工作,并負責信息部門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醫院財務部門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十四條 醫院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集團財務總監或總經理報告。醫院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醫院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六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集團財務總監進行監交;財務部主管會計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集團董事長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十七條 醫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十八條 醫院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十九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醫院記帳方法的采用必須具有連續性。
第二十一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二十二條 醫院對醫院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醫院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四條 醫院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二十五條 凡與醫院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設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二十六條 醫院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二十七條 醫院對外地市(或省)的投資或在外地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二十八條 長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二十九條 醫院以單價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醫療設備;
3.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三十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3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3年;
4.其他設備3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三十一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醫院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三十三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三十四條 醫院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6.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7.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8.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六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第三十七條 銀行帳戶的帳號和密碼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三十八條 銀行帳戶印鑒和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銀行帳戶印鑒由主管會計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九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四十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十一條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二條 醫院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1000元以上的,各部門業務人員必須逐項跟蹤其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財務部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部門經理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四十三條 醫院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業收入現金。
第四十四條 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四十五條 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醫院內部各部門私設小錢柜。
第四十六條 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四十七條 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四十八條 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
第四十九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五十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招待費用等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簽名,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五十一條 經營業務過程中的介紹費(或手續費)等,必須另付說明報醫院總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
第五十二條 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醫院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醫院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由主管計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五十三條 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并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報銷。
第五十四條 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由總經理審批后在福利基金列支。
第五十五條 醫院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五十六條 醫院對外的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醫院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
第五十七條 醫院日常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 下屬醫院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醫院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由總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
第五十九條 嚴禁下屬醫院或醫院內個人為外單位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六十條 嚴格大額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 有關大額資金使用的審批,如總經理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六十二條 醫院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六十三條 醫院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六十四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財務部門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六十五條 醫院對業務人員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集團財務部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六十六條 各部門的年創利應由部門經理在年初提出方案,年底獎勵按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具體提取比例由綜合辦公室同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六十七條 實行承包經營與任期目標責任制的部門,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 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八條 醫院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六十九條 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 低值易耗品的財務管理
第七十條 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庫管人員必須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
第七十一條 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由會計會同庫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低值易耗品盈虧表上報綜集團財務部。
第七十二條 對低值易耗品的盤盈盤虧,庫管人員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
第七十三條 對低值易耗品盤虧在100元以下者(含100元),由財務部審核后處理;100元以上的須報會計師審核并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七十四條 醫院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十五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七十六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七十七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收銀員的部分規定:
1、給患者提供醫療和藥品收費清單。
2、主要藥品、手術、檢查、床位收費標準公開。
3、不超標或亂收費。
4、張掛常用收費價目表。
5、建立醫療收費監督卡,公開醫療服務內容和價格。
6、公布物價管理部門負責人姓名及電話。
7、窗口不得排長隊,一般不超過10人,超過10人要有專人維持秩序,或增加臨時收費窗口。
8、傳遞零錢或票據給患者,動作準確、輕柔,不得隨手一拋。
掛號處人員行為規范:
1、掛號快捷、準確。
2、病人問詢時解答準確,語言規范,態度和藹,不頂撞病人。
3、為初診病人填寫病例封面。
4、掛號地點張貼專家、專科門診、急診一覽表或就醫指南。
5、主動告訴患者就診室的樓層和地點。
6、窗口不得排長隊,一般不超過10人,超過10人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增加臨時掛號窗口。
7、傳遞零錢或票據給患者,動作準確、輕柔,不得隨手一拋。
8、便民開藥,不用掛號。
9、窗口實行限時制度,掛號等候時間不超過1分鐘,劃價不超過2分鐘,收費不超過3分鐘。
收費處工作制度:
1、樹立為患者服務的思想,做到文明禮貌,有問必答,語言文明,態度和藹。
2、上崗,上崗必須著工作服。
3、收費時要唱收唱付,票款當面點清,防止差錯
4、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必須堅持工作崗位,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5、每日所收款項必須當日上交財務部,嚴禁將公款私借他人。下班后收費員周轉金需存入保險柜,有專人負責保管。
6、愛護機器,做好計算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7、未經授權,不得進入數據庫調整賬務、程序,違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8、財務重地,非收費處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住院收費處工作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高度樹立工作責任心以及為患者服務的思想。
2、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因脫崗而制造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3、接待患者要態度熱情、和藹辦理,出入院做到準確、高效。
4、住院收費處對搶救患者和危重患者住院,堅持先收住院治療原則,在不影響治療的前提下,要及時催促補交預交金。
5、平診住院患者,應從嚴掌握,按標準收取預交金。
6、住院收費處要定期打印出預交金不足的患者名單,通知有關科室并填發書面通知單,通話患者及家屬及時補交預交金,防止醫療欠費。
7、患者出院結算時,必須交回預交金收據,若預交金收據丟失,必須出據單位證明方可辦理出院手續。
8、愛護機器,做好計算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9、未經授權,不得進入數據庫調整賬務、程序,違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10、財務重地,非收費處工作人員嚴禁入。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5
關鍵詞: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1引言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作為內部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其對企業內部良性運轉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大多數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進程中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小企業群體綜合競爭力的提升。很多中小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創新嘗試并注重財務管理能力的提升,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其財務管理創新能力較差,財務管理綜合水平也并未獲得較好提升。新時期下,如何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自然是值得思考的現實問題。
2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概述
財務管理是在預期財務管理目標下,關于企業資產購置與融通,現金流量控制以及利潤分配的系列管理活動總稱。通過研究可以發現,國內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存在明顯不足,很多中小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環境較差更是影響了財務管理活動的開展。現階段,中小企業數量眾多且占比較大,財務管理作為內部管理中的核心管理部門,其往往能夠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多方影響,優化財務管理環境,加強財務管理也是中小企業更好發展的必經之路。
3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3.1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著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具體問題,很多中小企業內都缺乏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管理活動開展予以指導,部分中小企業內部即便存在著財務管理制度,但財務管理制度本身的科學性與可行性較低,其也無法在財務管理活動開展中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一問題影響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受重視程度便相對較低,由于財務管理是一項與其他管理及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管理活動,不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也會導致其無法得到較好支持。中小企業中家族式管理現象極為普遍,很多中小企業領導層也忽視了財務管理的重要性,這些因素則直接導致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一問題的產生。
3.2財務管理方法陳舊
中小企業中財務管理方法陳舊問題同樣十分顯著,很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方法較為老舊,這也使得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效率極為低下,部分中小企業并未認識到這一問題的情形下,其所進行的系列加強財務管理嘗試也無法達到預期效果。財務管理方法通常會直接影響到財務管理效果,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活動對財務人員的依賴性較大,很多傳統的會計方法以及財務管理策略長期存在于其財務管理進程之中。盡管優秀的財務管理理論以及優秀的財務管理方法較多,但在中小企業中,這些優秀的財務管理理論和方法并未得到較好運用。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當前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環境較差局面的產生。
3.3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低下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著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低下這一具體問題,很多中小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崗位設置并不合理,財務管理人員數量較少。一旦其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低,很多財務管理活動便無法順利開展。中小企業雖然主營業務較為單一,但財務管理活動時較為復雜和專業的一項管理活動,在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低下,其很難對財務管理的各項具體管理內容予以兼顧,部分財務管理人員業務能力較差時,其財務管理活動開展中也容易出現各種次生問題。更為嚴重的是,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為低下時,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獨立性便很難保障,很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數據的真實性也無法得到保證,而這也勢必會影響到財務報表的輔助決策作用發揮。
3.4財務管理監督與評價機制缺位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大多缺乏有效的監督與評價機制予以制約,這不僅導致中小企業財務管理隨意性特征越發明顯,更加使得中小企業財務管理進程中存在的很多問題無法被及時發現。由于很多中小企業并未對財務管理狀況進行評價,財務管理部門以及財務管理人員在開展財務管理活動時便會缺少約束,企業領導層不僅無法對財務管理活動開展狀況進行獲取,相應的財務管理創新進程也會受到明顯影響。中小企業財務管理較好開展能夠為管理層進行決策,企業資產結構調整等多方面工作開展提供幫助,但在相應的評價與監督機制缺位下,財務管理活動開展的實際價值便會大打折扣,這一問題也需要引起中小企業的重視。
4中小企業加強財務管理的策略
4.1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中小企業加強財務管理首先要創設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并自上而下的增強對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建議中小企業根據自身實際狀況進行財務管理制度的重新確定,通過建立健全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管理活動提供指導和規范。中小企業需要將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內容等納入到財務管理制度之中,通過多種內部控制建設手段的運用,強化各職能部門與人員對財務管理的重視與支持。在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影響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活動開展的內部環境能夠得到優化,制度本身的指導與規范作用持續發揮也有利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能力的提升。
4.2多元化財務管理方法
中小企業加強財務管理也需要在財務管理方法上進行調整,財務管理方法對財務管理活動開展具有直接影響,中小企業也需要將創新意識運用到財務管理改革進程中,并注重多元化財務管理方法的選擇和應用。建議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活動開展中減少對財務管理人員的依賴,在當前財務管理信息化手段較多的'情形下,通過購買并應用財務管理軟件的辦法提升財務管理信息化程度。在較好利用計算機進行票據管理,財務報表制作時,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可選方法將會更多,且財務管理活動開展需要消耗的管理資源也會逐漸減少。這一操作模式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效率以及財務管理能力可以獲得同步提升。
4.3著重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素質
打造專業的財務管理隊伍開展財務管理活動十分必要,中小企業管理層也要認識到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提升的重要性。建議中小企業定期對內部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通過定期培訓與并定期培訓相結合的辦法,讓財務管理人員能夠對優秀的財務管理理論和方法有所熟悉。很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數量較少,短期內培養出優秀財務管理人員的難度也相對較大,這些中小企業可以考慮在人才市場上聘請專業財務管理人員,從而彌補自身在財務管理上的不足。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人員也要不斷強化自身的專業能力與素養,在財務工作開展中也要力求財務管理科學性與獨立性屬性的存在。
4.4構建財務管理監督與評價機制
財務管理相應的監督與評價機制能夠對財務管理活動開展產生直接影響,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活動更好開展也需要構建相應的評價與監督機制。中小企業領導層需要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出財務管理的階段性目標與總體目標,并定期對財務管理狀況進行評價與監督。通過對財務管理目標達成狀況進行評價,中小企業可以及時進行各種財務管理方向及策略調整。常態化監督進行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可以被較好解決,這也能夠幫助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持續上升。更為重要的是,領導層牽頭進行的財務管理監督與評價工作,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創設出一個良好的財務管理內部環境,這無疑會對中小企業加強財務管理產生重要幫助。
5結語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開展需要引起企業自身高度重視,在很多組織管理構建不健全的中小企業中,自上而下提升對財務管理的重視與支持程度也十分必要。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存在很多短板,且生產經營活動大多較為單一,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財務管理能力的加強。更為嚴重的是,不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內外部環境不盡相同,其財務管理問題的解決,財務管理能力的提升都要遵循堅持從實際出發這一基本原則。
參考文獻
[1]徐海英,韓心怡.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J].經濟,20xx(11).
財務管理制度6
1、堅決執行政府有關財務、會計的`各項法規、政策和制度,依法經營。
2、財務管理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3、嚴格掌握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定期進行成本分析,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4、合理使用流動資金,減少資金占用,保障生產運行。
5、建立規范的會計賬冊,做好各項會計工作。
6、如實申報,繳納稅費,定期上報各種報表。
7、嚴格執行費用報銷制度,所有票據須先審核、后報銷。
8、對不符合國家財經紀律的單據,不得報銷入賬。
財務管理制度7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在總務處下設財務室,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室設報帳員一名,報帳員根據《會計法》行使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學校的經費報帳活動業務。
二、預算管理
1、收入預算: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收入進行預算編制。
2、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支出進行預算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應在保證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3、收、支預算均嚴格按照市區財政局核定的預算控制數進行編制預算。
三、收入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管理:對從教育局拔給的教育事業費、公共醫療經費、養老保險等財政補助收入,嚴格按照財政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業收入管理:對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學費、借讀費、捐贈費、銀行存款利息等預算外收入資金,全部足額按時上繳財政專戶。
3、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范圍,使用財政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為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資、津貼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規定,控制人員經費支出,相對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2、對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重點是事業支出和建設性支出。建設性支出,不得超預算擠占教育事業經費。
3、對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支出數,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檢查。
4、各項支出應經校長審批簽字,財務室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五、資產管理
1、流動資產管理:貫徹內部牽制原則,實現現金和各種銀行存款處理的合理分工,錢帳分理,嚴格執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會計處理規程,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帳,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和現金進行核對和清查保證帳實相符。
2、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的分類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并按規定程序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進行及時處理。
六、財務監督
1、接受有關部門對校財務預算、預算執行、決算編報的財務監督和內部監督。
2、本校財務監督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三種形式。
3、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硰,實行“村帳鄉鎮記”、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貢秡的15%、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xxx。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xx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總人口在15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xx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審用A集體綃兡,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攡據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A昡統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A期桱桱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桰朡;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財務管理制度9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制度10
醫院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一、基建財務人員由財務科委派,分設會計、出納崗位,一人不能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基建會計應對每項工程合同、預算和決算嚴格審查,并向財務科上報基建合同,編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預算計劃,嚴格按基建合同支付工程費用,要掌握基建財務收支,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二、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正確處理會計賬務,做到賬賬相符,賬務清楚,日清月結。
三、按規定編制醫院基建財務月、季、年度決算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并及時上報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
四、對本部門的各種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時裝訂成冊,分類妥善保管。
五、嚴格執行基建計劃,上報籌措資金預算,保證基建計劃的實施和落實,為合理使用資金當好科室參謀。
六、經常下施工現場,做到心中有數,協助搞好工程決算。
七、根據審計結果,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的.交付使用核算,并及時移交每項工程的審計資料。
八、財務科定期不定期檢查基建財務核算資料,根據工程進度測算資金使用情況。每年定期接受內部審計,并出具審計結果。
財務管理制度11
一、為了使學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規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競爭和激勵機制,促使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從而全面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和辦學效益,學校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實施《聘用合同制》。
二、實施聘用制的原則: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聘用的原則;競爭上崗原則。
三、實施聘用制的范圍:學校在編教職員工;新接受和新調入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其他人員。
四、聘用的'條件:
1、受聘者必須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學歷、資格和達到職后培訓所規定的要求。
2、受聘者必須具備教育工作者應具有的職業道德。
3、受聘者必須適應學校工作各項要求,能勝任工作,保證質量。
4、受聘者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按工作規范要求履行職責,受聘者必須履行學校規定的各項義務。
5、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委及區教育局文件規定的工作量,堅持正常工作。
6、受聘者必須接受學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內考核為合格以上等級,方可連續聘用。
五、違約責任:學校與聘用人員一經簽訂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約束。學校和受聘人均應嚴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關規定,不能擅自解除或變更;如違約,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辦理。
六、爭議的處理: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和教工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行使人事爭議的調解職能;人事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調解不成,當事雙方應在調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內,向上級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裁決。
七、聘用期限:學校從崗位需求實際出發,按教師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師的認定等第、崗位的性質與教師簽訂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為三年。
八、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應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2
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體系,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對生產和經營過程進行控制、監督、核算、分析和評價工作,管好用好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有效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3.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公司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人員應當保持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財務信息。除法律規定或總經理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2.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與公司指定的接替人員進行財務移交,且要一切手續完備,財務清楚后,方可調職。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的,須編制移交清單,交接完備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名或蓋章。
3.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1.公司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使用會計憑證,合理設置會計賬簿,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及時,真實地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2.公司必須使用財務局統一監制的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保持統一和規范。
3.財務人員填制憑證、登記賬簿,必須嚴肅認真、正確及時,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正確,摘要簡明,字跡整潔,不得潦草、模糊;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并按規定進行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更換銷毀憑證賬冊。
4.填制會計憑證和登記賬簿,必須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寫,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畫線、改錯、沖賬時可用紅墨水筆。
5.記賬憑證和賬簿上的會計科目和子細目,以及往來賬戶名稱,必須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用代號。
6.制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合法的原始憑證作為依據,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對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7.各種空白支票、發票、收據,都應指定專人保管,并設立登記簿,登記領用日期、數量及起訖號碼,并由領用人合適簽收,防止丟失。
8.公司必須設置總賬、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并根據業務和管理的需要,設置備種輔助或備查簿。
9.啟用會計賬簿要在會計賬簿行上寫明公司名稱和賬簿所屬年度,賬簿內的“賬簿起用表”要填寫齊全。
10.登賬必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登記,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憑證號碼和經濟事項的摘要。登記賬簿應按日期和編號的順序記賬,不能前后顛倒、不得跳行、隔行。
11.各種賬簿在記賬完畢后,必須結出余額,按月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12.記賬憑證及賬簿,都必須定期按日期及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加上封面,記賬憑證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訖、號數、分冊號數及財務主管人員,逐冊編號,交由專人登記會計檔案目錄簿。
13.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是公司的重要檔案,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做到完整無缺、便于調閱,無關人員未經財務經理及公司總經理同意,不準任意查閱會計檔案。未經財務部經理批準,不準擅自復印或外借。
流動資金的核算
1.經管債權(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賬目的財務人員經常清理各賬戶款項,定期與有關單位核對余額,經常向部門主管匯報債權清理情況,督促經辦人員及時結清和收回債權。
2.公司應按當年未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的余額計提一定比例的壞賬準備金,納入管理費用。
3.公司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確認壞賬損失,即: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和擔保人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部分。其次,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賬款。
4.嚴格壞賬損失的控制及審批程序。公司若發生壞賬損失時,應先書面報告公司財務部初審、財務部經理復審,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沖賬。如因個人責任造成壞賬的責任者要視情節分別給予經理、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存貨的計價方法規定執行。
收入、成本費用
1.按下述規定收入的實現:
⑴商品或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⑵在交款提供方式的情況下,如貨款已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買方,無論商品、產品是否發出,都作為收入的實現。
⑶采用預收貨款銷售的.商品和產品,在商品、產品發出時作為收入的買現。
⑷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產品,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⑸在采用承付結算方式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情況下,應當在商品、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將發票賬單提交銀行辦委托收手續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⑹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產品,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收入的實現。
⑺公司出口銷售的商品、產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空運單,并實行辦理出口交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2.實現的銷售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賬,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收入和成本。銷售商品發生的銷售折讓(折扣)支出,應沖減當期的銷售收入。
3.當月實現的收入應全部記入當月賬內,并按配比原則計算與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財務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低減銷售收入。
4.公司應按會計核算的規定設生產成本,工程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對成本和費用進行歸集和核算。
5.公司應根據產品種類建立產品成本明細臺賬,做到記錄完整、核算準確、資料齊全。同時,要分析成本、費用的升降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公司要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定額管理,做到精打細算,厲行節約,降低成本。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1.月報、季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管理費用明細表、銷售費用明細表、制造費用明細表。
2.年報:企業除報送月報、季報所列表式外,還需加報:現金流量表。
3.公司在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時,應附送財務分析報告。
主要說明:
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
利潤完成情況;
資金使用及周轉情況;
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各類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主要稅項交納情況;
成本、費用升降情況;
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包括:
總結和評價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成果,認真分析影響財務指標變動的各個因素。財務指標主要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利潤率、營業收入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流動資金周轉天數、次數等。
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根據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覺問題準時制止和訂正。假如制止和訂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懇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需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并注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爭論。
2.大批、大件設備選購、基建修理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爭論通過后,由詳細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方案。
(2)預算方案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后,報區政府選購部門。
五、復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精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準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仔細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狀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準時予以訂正。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三條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本公司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本公司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本公司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七條委托人對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本公司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自營業執照辦理之日起執行。
xxx有限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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