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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1
關鍵詞: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風險因素;應急處置
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不斷推進,高速公路網越來越密集,不僅滿足了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也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是在高速公路快速發展的背后,也出現了高速公路車流量過多,私家車駕駛安全駕駛習慣沒有養成,大型重載貨車違規問題等。這些問題都嚴重影響了高速公路的運營安全,因此,如何提升高速公路運營安全,協調好人、車、路以及管理部門的關系成為了當前運管部門必須思考的現實問題。為此,有必要對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相關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并以此作為問題導向,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制度機制,減少安全風險問題。
1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的風險因素分析
近年來,我國高速公路里程逐年增加,但相應的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安全與暢通問題,特別是在運行安全管理方面,還存在節假日大規模擁堵、上路養護作業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不僅嚴重影響了道路安全,也威脅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針對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問題,有必要制定更有針對性的風險管控措施,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點進行有效排查,全面掌握高速公路運營安全風險現狀,為措施制定提供依據。
1.1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風險識別
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運營安全管理過程中要做好風險評估工作,準確地找到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為了確保能夠正確地識別管理風險點,要將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系統進行劃分,并按照一定的原則對劃分對象進行有針對性的識別和評估。在高速公路運營管理風險評估過程中,要遵循“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原則。一般在風險因素識別過程中將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劃分為路政管理養護作業管理、服務區運營管理、收費站運營管理和集中辦公生活區管理5個部分。在風險因素識別上,按照人、物、環境、管理4個方面進行風險識別。
1.2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的主要風險
收費站運營安全風險。收費管理是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高速公路使用者收取一定費用的管理活動,一般收費站都會設置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根據不同車型和行駛里程進行收費。當前我國高速公路收費主要分為ETC全自動收費和人工收費2種。高速公路收費站運營安全風險主要包含人員風險、設備風險、過往車輛風險、環境風險、氣候風險、作業風險和社會安全事件風險等。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有車輛駕駛員操作失誤車輛自燃、貨物掉落、收費站設施損毀、危險物品泄漏、收費員作業傷亡、收費設備損毀、惡劣氣候以及封閉高速公路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此外,還包含一個駕駛員操作不當過彎過急沖撞護欄等設施造成的交通事故,在驗貨過程中未按照操作流程進行驗貨所造成的事故,受到其他社會人員攻擊收費站工作人員受傷等造成的事故等。服務區運營安全風險。為了提升高速公路服務質量,一般在高速公路一定區間內會設置高速公路服務區,滿足高速公路使用者的各種需求。一般服務區都設置餐廳、加油站、超市、旅館、停車場、修理站、醫藥室等。隨著我國高速公路服務水平的不斷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功能也日趨完善,除了保障高速公路運營工作正常進行以外,還能夠為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和人員提供休息場所。由于高速公路服務區屬于中轉站,過往車輛較為密集。加之服務區內有加油站和休息區,很多大型車輛和危化品運輸車輛會在服務區內部停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社會性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傷事件。服務區運營風險因素主要集中在私家車輛及其駕乘人員、停車環境、區內工作人員、加油站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主要包含加油站因操作不當可能出現的火災和爆炸事故,因違反操作流程卸油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火災事故,加油站因違章動火所導致的火災或爆炸事故。社會車輛在服務期內由于駕駛不當所造成的碰撞、刮擦、翻車等事故,因車輛自身原因出現的自燃事故,危險品車輛在服務區出現的危險物品泄漏或者爆炸等事故,修理廠是因操作不當所造成的各類車輛事故,社會人員在服務區內對他人造成傷害或財產損失。養護作業安全風險。要想確保高速公路安全平穩,運行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必不可少,當前我國高速公路使用效率比較高效,高速公路車流量大對高速公路本身及其附屬設施的造成了一定的使用壓力。因此,有必要對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周期性、經常性、預防性養護和維修。特別是在自然災害期間,更是要及時地對各種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破壞進行搶修,確保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由于高速公路采用的是全封閉的管理模式,駕駛人員需要長時間地在高速公路行駛,一旦駕駛時間過長,極容易出現注意力不集中或麻痹心理,一旦前方出現公路養護施工作業往往做出不當操作,給養護施工人員和養護設施帶來一定的威脅,甚至可能釀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養護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往往都會招聘臨時工進行作業,這些人員文化程度較低,在養護過程中缺少相關經驗,加之當前高速公路很多設施都采用了新技術、新工藝,在施工之前如果沒有對施工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在施工過程中沒有進行有效監管,也可能引發各類交通事故。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年限的增長,相應的設施也會出現老化問題和損毀問題,如果不進行及時有效地維護,也可能影響高速公路車輛駕駛安全。路政管理安全風險。路政管理部門是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的重要主體,其管理對象包含高速公路全時空資源、物質資源、人、社會組織和信息資源等等。高速公路本身及兩側設施都是路政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在管理過程中要保護高速公路駕駛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路權、保護路產,維護高速公路正常秩序。其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主要集中在事故多發路段管理,涉路施工管理,日常高速公路巡檢和交通事故處理等。可能存在的風險事件主要包含巡邏過程中發現事故車輛未按照相關要求設置警示標志或未及時進行處理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因無人疏導導致的交通擁堵或新的交通事故,在事故多發路段整治過程中沒有及時地設置新的警示而出現新事故,在施工過程中對車輛沒有進行有效疏導和組織安全防范不到位,導致的交通事故等等。
2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及風險應對
綜上可以看到高速公路在運營安全管理方面還存在著很多風險,因此,有必要結合運營安全管理風險提出針對性的應對策略。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一方面,完善高速公路運營安全制度管理體系,加大對高速公路安全檢測力度,完善相應檢測機制。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駕駛員對高速公路運營安全有全面地了解,進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識,有效地降低高速公路運營安全風險,確保車輛和人員的安全。
2.1完善高速公路運營安全制度管理體系
要想確保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就必須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讓各項工作開展都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因此,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部門要結合當前高速公路運營安全可能存在的風險,對相應的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和調整,進一步提升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時要加大制度執行力度,確保各項制度都能夠發揮其應有作用。當前在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方面主要包含業路政部門、交警部門以及道路施工、養護、救援等相關作業方。作為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的重要參與主體,必須實現多方聯動才能夠發揮好合力,確保高速公路的運營安全。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交通路政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合作,制定統一的規范標準,強化對高速公路的巡查力度,對于違章停車、違規使用應急車道、路面拋灑物事件要進行及時查處,對于因交通事故損毀的道路交通設施要及時地予以恢復。同時要加大考核力度,通過聯勤考核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要完善相應的激勵機制,對于工作突出處理問題及時的個人和單位要給予一定的獎勵。
2.2建立高速公路安全檢查檢測機制
為確保高速公路安全,對可能出現的隱患問題進行整頓,需要加大對高速公路安全檢查檢測力度,完善相應的檢查檢測機制,進一步明確高速公路安全檢查重點,及時發現高速公路安全問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加大對高速公路的日常安全檢查。要嚴格按照高速公路安全檢測相關制度規范,委托專業機構對高速公路的橋梁、隧道進行檢查,對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結合季節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防護方案,做到人員落實、物資落實、方案落實,確保季節性安全防范工作真正落實到位。特別是在大雨、大雪、大霧、大風天氣,要加大對高速公路的巡查力度,對于發生的惡性交通事故和設備設施故障要及時地進行處理和維護,及時地消除道路故障,有效維護車輛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要加大信息溝通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在惡劣天氣和車流量過大的情況下,要及時采取車輛分流,控制車速,必要時封閉車道,通過交通管制措施確保車輛通行安全,避免因為惡劣天氣和災害性事件對高速公路設施和行駛車輛造成危害。要加強施工路段安全檢查,對于施工路段要封閉車道,對于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進一步提升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施工意識,同時要嚴格落實審批制度,切實做好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道路段的安全運行,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
3高速公路運營安全應急處置策略
高速公路運營安全應急處置策略應該切合實際提升應急處置策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而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制定應急預案,提升應急處置單位的專業水平,完善應急處置保障措施,進一步提升應急處置效率。
3.1制定應急預案
要結合高速公路運營安全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根本依據。同時要對應急預案及時地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效性。高速公路每天有成千上萬的車輛通行,可能會出現各種突發事件,因此,交通路政和其他高速公路運營主體必須通力合作,嚴格按照應急處置預案的相關流程,主動地參與到應急突發事件處理之中。同時要結合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的具體特征,細化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發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等。要加大對應急預案的演習力度,確保發生應急預案之后,能夠及時到位及時處置,將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點。
3.2提升應急處置專業化水平
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突發事件的處置效率和處置能力,因此,必須建立一支符合專業要求的快速反應應急隊伍,為突發事件處置提供組織保障。
第一,要通過選拔的方式,將能力強、素質好的專業隊員征召到應急隊伍之中,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要加大應急隊伍建設力度,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和演練活動,在演練活動中找問題,不斷提升應急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應急隊伍能夠快速救援。
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全路網的應急監測系統,全面地掌握高速路網的路況信息,及時地收集應急信息,進而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2
為了提高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轄區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轄區周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隊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轄區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轄區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轄區應急辦視情況報告轄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那榭齪筒扇〉拇朧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實地堪查,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轄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3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XX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分公司所管轄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認識惡劣天氣對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構成的嚴重影響,全力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對交通運輸安全造成的損失,確保我縣交通運輸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交通局雨雪冰凍災害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職責是:一是根據上級指示啟動應對雨雪冰凍災害交通運輸應急預案;二是我局對雨雪冰凍災害對交通運輸影響程度向上級報告經同意后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三是對雨雪冰凍災害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應急處置統一指揮、協調、部署,并組織實施;四是研究應急處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制定應急處置的對策和處置方案;五是與安監、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協調有關處置工作。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6個工作組:
1、辦公室:由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員。職責是:做好上傳下達、信息聯絡、請示報告工作,協調對各工作組之間的工作,加強各方聯系和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應急處置情況,及時通報、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處置一組:由雨雪冰凍災害公路暢通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按照《縣雨雪冰凍災害公路暢通應急保障行動方案》開展工作。
3、應急處置二組:由雨雪冰凍災害公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按照《縣雨雪冰凍災害公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預案》開展工作。
4、應急處置三組:由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按照《縣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開展工作。
5、宣傳組:由沈宏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職責是:做好應急處置期間的信息收集、上報和宣傳報道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外預案信息,提示注意事項。
6、法制組:成員。職責是:應急處置期間的法制指導,對因應急處置造成的等,開展法制宣傳、勸解工作。
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范文5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高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級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按照其嚴重程度,一般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Ⅰ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造成特別重大損害。
Ⅱ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或30人以上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造成重大損害。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受傷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造成較大損害。
Ⅳ級(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境內發生的涉及跨縣(區)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縣(區)政府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處置;聯動有序、保障有力;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科學高效、依法規范;協調一致、信息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僑務辦、市氣象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隊、有關保險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隊長兼任。當發生III級(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時,市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原則上設置在市政府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部各成員實行集中辦公,統一協調和指揮處置工作。當發生IV級(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時,市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設置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并由其協調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面協調和指導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接報、整理、通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匯總上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勘查情況和事故原因分析,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報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并通報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
2.2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指導基層公安機關實施現場保護、緊急救援、安全保衛、調查取證、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工作;根據情況對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疏導等措施。
市安監局:負責協調事發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市衛生局:負責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對事故傷亡人員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緊急組織醫務人員、搶救藥品和醫療設備參與救援;及時組織專家制定搶救方案,協調處理搶救中出現的問題;協助公安部門統計傷亡人數,并及時向市公安局通報人員搶救情況。
保險公司:負責預付搶救費用,開展理賠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臨時生活救助。
市教育局:在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學生時負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援和善后工作;在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
市財政局:負責市級緊急救援中的經費保障問題。
市交通局:負責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道路實施管制、疏導和保護;及時修復損壞道路,保證道路暢通;開辟快捷通道,保障搶救車輛和物資運輸車輛通行;協助公安部門對肇事逃逸嫌疑車輛和人員進行調查,參與營運客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車輛運送滯留事故現場人員;協助公安部門組織調用施救工程車輛;對運輸企業和經營業主進行整頓,在駕駛員培訓中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整改公路危險路段。
市僑務辦:負責協助公安部門處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善后事宜,聯系涉外傷亡人員所屬國家駐華使(領)館。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事發地天氣情況,指導現場氣象觀測和天氣預報預警服務等工作;根據需要,調派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移動氣象觀測臺,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氣象觀測和預報服務。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負責協調事發地消防部門協助交警部門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緊急救援及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滅火施救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
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火災、車輛嚴重變形需破解時通知公安消防部門聯動;涉及人員傷亡時通知衛生急救部門聯動;涉及傳染病(《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甲類和乙類傳染病)人員時通知衛生防疫部門聯動;涉及正在押運罪犯車輛或運送大額鈔票、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車輛事故時通知武警部隊或相關部門聯動;涉及中小學生群死群傷事故時通知教育部門聯動;涉及運輸劇毒、易燃、易爆、輻射物車輛事故時通知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聯動,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通知環保部門聯動。
3應急處置
3.1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各級政府要根據事故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
當道路交通事故達到IV級標準時,事發地縣(區)政府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向市政府報告;當道路交通事故達到III級標準時,市政府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當道路交通事故達到II級和Ⅰ級標準時,市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派出工作組到達現場指揮處置,同時向省政府和省上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縣(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響應隊伍,事發地縣(區)政府是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單位。
3.2信息共享與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分為:事故發生信息、現場情況信息、經調查確認的詳細案情、事故原因及責任追究信息和善后情況信息等。
3.2.1事故發生信息
事發地縣(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掌握的初步信息,按照應急響應等級和聯動機制規定,確定信息共享范圍,通知相關部門聯動。
3.2.2現場情況信息
現場搶救領導組根據掌握的最新信息,決定是否增加聯動單位,擴大信息共享范圍。
3.2.3經調查確認的詳細案情
由公安機關、檢察院和安監部門共享(涉及刑事偵察秘密的除外)。
3.2.4事故原因及責任追究信息
由公安機關、檢察院和安監部門共享(涉及刑事偵察秘密的除外)。
3.2.5善后情況信息
由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有關保險公司、公路交通部門共享。
3.2.6事故信息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事故響應等級和有關規定,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送的同時,通過本級公安機關報送同級政府。
需要對外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負責事件處置的應急指揮機構審核后。
3.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響應程序
3.3.1成立現場搶救指導組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市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搶救指導組,赴現場指導、協調事故現場搶救、原因調查及善后工作。現場搶救指導組組長由到達現場的市政府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到達現場的市公安局負責人和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到達現場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和其他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
3.3.2現場搶救各組職責及人員組成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發地縣(區)政府根據案情需要,迅速成立現場搶救領導組、現場搶救組、現場警戒組、事故勘驗調查組、情報信息組和善后工作組。
現場搶救領導組:負責對各成員進行分工,具體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搶救、原因調查及善后工作。組長由市政府負責人兼任,成員由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兼任。
現場搶救組:負責組織人員、設備,赴現場開展救護、搶救,排除事故險情。組長由縣(區)衛生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縣(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區)衛生、公安、消防等有關單位人員組成。
現場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秩序維持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組長由縣(區)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區)公安局抽調警力組成。
勘驗調查組:負責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設置標記,勘驗現場;在現場搶救傷員工作結束、險情排除、勘查完畢后,指揮撤除現場;在事故調查階段負責勘驗尸體,查明傷亡人員姓名、車屬單位,走訪知情人,追查肇事車輛,控制犯罪嫌疑人等工作。組長由市公安局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抽調警力組成。
情報信息組:負責事故及調查情況信息收集、匯總,宣傳資料拍攝等工作,為現場搶救領導組決策提供依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事故信息及調查情況,配合市政府新聞辦適時組織開展宣傳。組長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抽調人員組成。
善后工作組:負責籌集或墊付醫療費用,聯系傷員轉院、出院等工作,安撫傷亡人員家屬,協調保險公司、車屬單位開展理賠工作,支付相關費用。組長由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縣(區)民政局、公安局抽調人員組成。如傷亡人員籍貫大部分為事發地之外同一縣(區),則傷亡人員籍貫所在地縣(區)政府有關人員參加善后工作組。
3.3.3擴大應急
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由現場搶救領導組根據情況抽調機動人員參加救援或通知相關部門緊急增援。
3.4指揮與協調
當道路交通事故達到Ⅳ級標準時,由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現場指揮、協調,縣(區)政府分管領導必須趕赴現場;當道路交通事故達到Ⅲ級標準時,市政府負責現場指揮、協調,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具體指揮、搶救工作,市政府分管領導必須趕赴現場;當道路交通事故達到Ⅱ級和Ⅰ級標準時,報省政府派員赴現場指導、協調,市政府負責具體指揮、搶救工作。
3.5新聞報道
需道路交通事故新聞信息時,由情報信息組根據調查確認的事實,報經現場搶救領導組和市政府新聞辦審定同意后;涉及刑事偵察秘密及未經調查確認的信息不得;涉及事故原因、責任認定和處罰意見的信息,在正式結論作出前不得或發表個人看法;參與事故調查的所有人員未經現場搶救領導組和市政府新聞辦授權一律不得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3.6應急結束
現場搶救工作結束后由現場搶救領導組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宣布應急結束,安排后期處置工作。
4后期處置
4.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司法部門依法進行,善后費用由承保保險公司和肇事車主解決。
4.2社會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搶救費用、喪葬費用超過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未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或救助基金無力墊付的,由事發地政府墊付。
4.3社會保險
有關保險公司可以在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按照保險合同開展理賠工作。
4.4調查總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總結工作。調查總結情況及時報市政府及市政府應急辦。
5保障措施
5.1人員保障
各級政府要定期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素質。市政府根據道路交通發展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補充人員,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到位。
5.2車輛保障
各縣(區)政府應根據轄區內道路里程、交通流量、道路狀況,歷年交通事故數量等,為本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裝備必要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5.3設備保障
各級政府應根據需要,為本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裝備必要的應急處置設備和器材。
5.4經費保障
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尚未頒布實施前,由市政府和各縣(區)政府組織本級財政、有關保險公司、公安、衛生、農業等部門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6監督管理
6.1宣傳教育
市教育局、團市委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知識,在學校普遍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教育。
6.2應急培訓
在初中以上學校和駕駛員培訓、考試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急救常識教育,提高廣大群眾和駕駛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的急救能力;在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中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6.3預案演練
縣(區)政府每年要至少開展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市公安交警部門每年要組織開展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7附則
7.1預案修訂
市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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