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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19 18:37:22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我要投稿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秘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布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了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并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了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咨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

  3.3預警預防行動

  3.3.1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后,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4應急響應

  4.1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劃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范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范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的。

  4.2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分級響應

  4.4.1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并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響應。

  4.5響應行動

  4.5.1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并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新聞發布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并通知有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實施。

  5.4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眾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為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附則

  7.1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為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并解釋。

  7.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2

  為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胡朝云副鎮長匯報(電話:628078),并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綜合辦人員(汪高峰、余點,聯系方式:__)和鎮安全員(陳誼,聯系方式:__)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小分隊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表1),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陸振球(聯系方式:677711)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車輛保障組:由鎮里的駕駛員(吳升旺:628215,楊建軍:660195,王建新:667116)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啟動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并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采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范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采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并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并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布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匯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2.1.3.1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啟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2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后,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咨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3.1.1.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3.1.1.2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3.1.1.3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衛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3.1.1.4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3.1.1.5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為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3.1.1.6預警啟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啟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啟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3.1.1.7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并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為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為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啟動和發布。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啟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為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啟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并于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布后,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并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并參考專家咨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采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準。

  3.3善后與評估

  3.3.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后,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并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征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啟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周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征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征用的補償原則為:“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布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布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為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梁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為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布、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并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4

  一、基本原則:

  為進一步強化我公司春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應急救援機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治結合”的宗旨,強化紅線意識,提高贛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事故處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更加規范化和程序化,進一步控制事態的發展,縮小影響減少損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項生產工作秩序穩定有序。依據有限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針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20xx年春運安全生產處理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為加強春運預案的組織領導,確保公司在發生春運安全生產事故時,各項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位,快速、及時、有序的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公司成立春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于軍昌

  副組長:王新民樊銀生張耀先

  成員:高維斌于浩朱海港張長軍

  陳維全王經宏房春亮王娟

  2、領導小組下設“事故應急救援處理處”,負責全面落實領導小組制定的各項應急措施和方案,辦公地點設在公司安保科。

  3、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組織實施。

  ②協調內外部關系,制定應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執行情況。

  ③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搶救和應急處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損失。

  ⑤根據事故性質,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⑥指導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報告:

  1、各個科室應嚴格執行公司的信息報告制度,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現場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利用一切條件,迅速撥打當地的救援電話請求幫助,同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報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報案后,應迅速查明案情,并以電話和傳真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和保險公司報告事故的情況,涉及旅客意外傷害和商務事故應同時向有限公司客運處報告。

  四、事故報告的時限規定及后果預測:

  1、發生一般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級時間規定上報安全處。

  2、發生重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案后,應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并組織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

  3、發生特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最短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后應立即向總公司安保處報告,事故報告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公司領導帶領有關科室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并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變化情況。

  4、各科室管理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在預案啟動后及時向公司報告各類有效信息。報告方式采用電話、傳真或專人報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應根據事故中的人員傷亡情況,財產的破壞程度和事故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所需的物資品種和資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事故的后果預測,并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限公司安保處。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與響應:

  當發生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應有日值班領導下達,安保科為預案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部門,啟動與響應程序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傷害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單位報告。

  ②安保科接到報告后,應通過安全網絡立即與公安部門和安全協作單位聯系,了解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并按規定的內容向總公司報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會同公安、醫療機構組織搶救傷員和財產,減少事故損失。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并對當事人再次進行詢問。

  ④事故處理人員必須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思想穩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縮小事故影響。

  ⑤制作圖片和事故現場圖,采集行車記錄儀的數據,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初步分析。

  ⑥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⑦對車輛損失進行勘察,并會同保險公司和物價定損部門,對財產損失進行定損,確定車輛維修地點。

  ⑧對事故所需的費用進行估算,督促當事人或承包人盡快籌集資金。

  2、其它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事故處理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并組織人員配合救援部門立即救護傷員,搶救財產。

  ②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勘察,收集證據,查明事故原因。

  ③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④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確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⑤制定善后處理方案,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六、事故的善后處理:

  1、事故處理人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維護企業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損失。耐心的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在國家規定的賠償范圍內進行賠償。對超出的部分,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或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2、對案卷資料應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案卷資料齊全有效。對交通事故中對方無賠償能力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財產保全。對在其它安全生產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員,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3、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處理人員應及時對案卷資料統一進行整理登記。凡涉及保險索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內統一保險的車輛由安保科審核登記,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在總公司安保處保險的車輛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審核登記,由安保處統一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七、相關要求:

  1、職能科室要明確職責,統一思想,嚴格執行公司領導小組的指令及預案的規定,形成上下聯動,不得擅自更改領導的指令。

  2、管理人員應保持聯絡暢通,服從領導小組調動,及時到崗,堅守崗位。

  3、輕微、一般事故由安保科負責處理,重大事故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協調處理。

  4、預案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情況,執行有限公司指令。

  5、在執行過程中,應做好相關記錄,預案解除后應及時分析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備案及上報有限公司。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交通運輸行業總體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0篇)4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時的道路運輸應急,或由縣政府責成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是全省三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省、市、縣)的組成部分,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客運、貨運的副所長擔任。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等單位負責人為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保障工作;

  (2)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3)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4)負責落實省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人員、車輛、物資、設施、設備。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農村公路管理所負責在農村公路上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協助管理應急保障車輛隊順利通行。

  2.4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道路運輸管理所,辦公室主任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我縣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選派一名副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道路交通應急運輸工作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督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上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縣交通運輸局和其所屬道路運輸管理所必須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方面開展預警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在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Ⅱ級(市級)、道路運輸保障Ⅲ級(縣級),道路運輸保障三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縣組織實施Ⅲ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

  4.2Ⅲ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我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類別、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縣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Ⅲ級響應時,交通運輸局及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與上級應急保障機構、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Ⅲ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1)應急運輸力量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縣應急運輸車隊規模為:25臺客車、20臺貨車、2臺危險品車輛,總計應急客貨車輛47臺。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轄區內1至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提出申請,調用市或其他縣的應急運力,以保證應急物資運輸任務完成。應急車隊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以及帶隊人組成。

  7.3獎勵與責任

  (1)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應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與省、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長興縣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完善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交通應急處置工作,滿足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結合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州市交通運輸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長興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編制。

  (三)事件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交通運輸行業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災害,臺風、大霧、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事故,交通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其中防汛防臺、防雨雪冰凍、抗旱等自然災害,執行已發布的專項應急預案,當本預案與防汛防臺、防雨雪冰凍、抗旱專項預案交叉重疊時,以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發布的應急響應類別和等級為準。

  (四)事件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一般突發事件是指事態較輕,僅對局部較小范圍內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較嚴重,對較大范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嚴重,對轄區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特別嚴重,對轄區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長興縣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縣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局屬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部門協調,落實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實行崗位責任制,實現分級響應、分級負責。

  3、防治結合、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預案體系

  1、《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

  2、《長興縣交通運輸局防汛防臺防雨雪冰凍抗旱應急預案》是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

  3、危險貨物運輸、客運站等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橋梁)安全事故,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公路暢通,道路運輸、水上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屬行業管理機構制定并公布實施。

  4、交通運輸企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由各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交通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和省、市、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為及時應對企業范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各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制定并實施。

  當預案啟動與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啟動的預案交叉重疊時,以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發布的應急響應類別和等級為準。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各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成的種類將不斷補充和完善。

  二、組織體系

  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工作由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局安委會、局安委辦、各專項工作組和專家咨詢組分別承擔。

  (一)局安委會

  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由局主要領導任主任,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其他局領導及局屬行業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成員由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審定局總體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制定交通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規劃和辦法;

  2、審定應急經費預算及與應急工作相關的重大事項;

  3、決定啟動與終止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

  5、承辦市交通運輸局、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工作。

  (二)局安委辦

  局安委辦設在局安全監管科,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局安全監管科和縣交通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具體職責如下:

  1、協調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防、應急處置、事后評估等工作;

  2、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綜合應急培訓和演習;

  4、指導和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5、負責搜集、分析、核實和處理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6、承辦局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有關具體事項;

  7、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專項工作組

  設置綜合協調(新聞宣傳)、交通保暢、運輸保障、交通工程建設、總結評估五個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工作組,負責行業應急處置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指導本行業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新聞宣傳)組。設在局辦公室,具體任務由局辦公室、局安全監管科、局組宣人事科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負責相關會議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統一向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對外宣傳;負責收集、處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與典型;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暢組。設在局行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公路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負責向有關單位通報自然災害及公路水路暢通情況信息;負責縣級水上交通應急預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負責審定縣級水上交通應急設施、設備配備規劃、編制縣級水上交通應急預算;負責布置預防措施,檢查應急處置隊伍、物資、機具等落實情況,適時組織演練;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運輸保障組。設在局行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相關信息的收集和處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運輸設備、基礎設施和應急及物資儲備和管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完善;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以及應急保障車輛、船舶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擬定應急運輸車輛、船舶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設組。設在局建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完善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協調全縣在建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在建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5、總結評估組。由局安委會按照事件類別指定組長,由專項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局屬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寫應急處置工作大事記,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安委會提交總結評估報告,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應急咨詢機構。具體職責:

  1、參與擬定、修訂與交通運輸相關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

  3、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4、承辦局安委會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運行機制

  (一)預測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分析、匯總本系統各類影響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發生在國內外可能對本系統造成重大影響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報局安委辦,局安委辦匯總整理上報局安委會主任簽批后,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二)預警

  依據職責分工,并按照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局安委辦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三)預警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Ⅳ級(一般)藍色;Ⅲ級(較大)黃色;Ⅱ級(重大)橙色;Ⅰ級(特別重大)紅色。

  四、應急響應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安委會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一)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時限。事故單位在事故發生后20分鐘內向所屬行業管理機構報送初步情況,并電話確認。行業管理機構接報后,要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局安委辦報送初步情況,并電話確認。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要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再及時書面報告,并電話確認。事故發生及報告后,遇有變化,必須立即補報;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但原上報渠道必須報告。

  2、報告內容。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類型、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影響范圍和程度、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等級和預警級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響應級別:Ⅳ級(一般)藍色;Ⅲ級(較大)黃色;Ⅱ級(重大)橙色;Ⅰ級(特別重大)紅色。

  1、先期處置。任何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領導必須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在報告事態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采取下列措施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確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緊急調動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4)實施動態監測,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5)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6)及時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局安委會根據分級管控要求,及時向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區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三)信息發布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單位發布相關信息。

  (四)應急解除

  由宣布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單位向新聞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信息,宣布應急反應結束。

  1、應急解除條件

  (1)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2)險情已經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4)受危險威脅的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2、應急解除程序

  (1)根據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決定,向現場應急救援隊伍下達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2)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負責人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五、恢復與重建

  (一)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配合縣衛健、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配合縣衛健、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環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實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發生的措施;

  4、根據特定需要開展的其他工作。

  (二)調查與評估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事件指揮機構要盡快作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調查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

  調查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結論;

  4、事件處置的經驗、教訓及改進的建議;

  5、應急預案效果評估情況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要暢通相關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證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利用現代通信手段,通過有線電話、移動手機、互聯網絡等快捷有效形式,確保通信暢通。

  (二)應急裝備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建立應急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突發事件處置能夠滿足應急使用。

  (三)應急運力保障

  局安委辦、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要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照應急需要,保障運輸運力需求,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四)應急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組織一批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熟悉相關業務、專業知識的員工,成立專兼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立應急搶險救援志愿者臺賬,確保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五)資金保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主要包括:風險隱患的監測治理、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裝備購置、應急補償等費用,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依據有關規定和原則分級負擔,并予以保障。

  (六)設施及物資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設施、車輛、機械設備和物資臺賬,實現信息共享、資源的合理調配與使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局安委會以適當的方式對外公布應急預案及值班電話,局安委辦要指導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局安委辦要督促相關單位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2、培訓。局安委辦和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3、演練。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則

  (一)獎勵和懲處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適當的獎勵。對有漏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未按規定采取措施等行為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局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相關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3、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況。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局屬各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7

  1 總則

  為進一步完善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預案體系,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1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以及需由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提供公路、水路等綜合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

  1.2 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及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盡可能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以下簡稱省交通運輸廳)統籌指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屬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級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應急領導原則。

  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強化與政府各部門的應急聯動,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協同聯動機制。厘清職責邊界,形成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功能齊全、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堅持依法規范、科學支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推進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做好預測、預警工作,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決策和指揮能力。

  1.3 事件分級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較大突發事件和一般突發事件。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各類突發事件具體分級標準在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4 應急預案體系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是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省交通運輸廳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為應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與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省交通運輸行業各專項應急預案、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預案、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共同構成。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詳見附件9.1。

  2 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

  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省交通運輸廳是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業領導和業務指導機關,統籌制定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劃、應急預案及相關措施,研究解決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的風險防控、監測預警、處置救援、資源保障、恢復重建等重大問題,領導指揮協調特別重大、重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指導其他各級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2 專項指揮機構

  各類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和組織應對工作由相應專項指揮機構負責,專項指揮機構構成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2.3 廳應急管理辦公室

  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廳應急辦)設在廳安全監督處,由廳安全監督處負責人擔任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的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準備等工作。

  2.4 專家組

  專項指揮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等技術支持。

  3 風險防控與監測預警

  3.1 風險防控

  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源頭管控的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單位)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辨識、分析、會商、研判、防控等制度,建立風險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推動形成完整的風險管理數據庫,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重大風險隱患等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風險辨識與評估,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和防控措施。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法對行業(領域)內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分級分類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單位采取防范化解措施。

  3.2 監測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省交通運輸廳應加強預警信息收集、監測、整理、評估工作。涉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預警及相關信息包括:

  (1)交通損毀、中斷、阻塞信息和重要客運樞紐旅客滯留信息;

  (2)氣象監測、預警信息;

  (3)地震、地質等災害監測、預警信息;

  (4)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信息;

  (5)社會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6)其他需要提供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相關信息。

  上述信息的主要來源為:

  (1)公眾信息相關部門(應急、氣象、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健康、公安等);

  (2)交通運輸行業相關部門和單位(交通運輸部、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所屬機構、交通運輸企業等);

  (3)其他有關機構和公眾(新聞媒體、互聯網等)。

  3.3 預警

  3.3.1 預警信息分級

  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對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具體分級標準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對難以確定預警級別的突發事件,要根據情況及時向有關方面通報提醒或警示信息,必要時向社會公眾發布安全警示。

  3.3.2 預警行動

  (1)發布藍色、黃色預警后,廳應急辦應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立即做出響應,經廳領導批準后組織協調廳機關相關處室、廳直相關單位指導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要求廳機關相關處室及廳直相關單位、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監測頻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根據突發事件種類和預警等級,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預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突發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組織應對措施。

  ③完善值班值守的組織,為突發事件的處置提供保障。

  (2)發布橙色、紅色預警后,廳應急辦應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在采取藍色、黃色預警措施的基礎上,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協調廳機關相關處室、廳直相關單位指導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

  ②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工具等,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投入正常使用。

  ③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轉移重要財產。

  ④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路段、航道及場所。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4 預警調整與終止

  廳應急辦、廳機關相關處室在接到公共信息相關部門或突發事件發生地有關部門發出的預警終止信息,或者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涉及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已不滿足預警啟動標準的,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向廳領導提出預警終止或降級建議,由廳領導決定預警終止或降級。

  4 應急響應

  4.1 信息報告

  4.1.1 報告形式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照“接報即報、邊報邊核、及時續報”的工作要求,采取逐級上報的方式進行信息報告,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接報需要上報的突發事件信息后,各單位在接報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報告上級單位和部門,并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對于需要持續跟蹤處置的突發事件,要及時續報最新進展及衍生情況,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第一時間進行終報。

  4.1.2 報告內容

  報送信息的內容要簡明準確、要素完整、重點突出,應包括以下要素:

  (1)事發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2 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或工作人員營救遇險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

  (2)事發單位要采取措施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

  (3)事發單位要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或配合救治病人,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個人防護;

  (4)事發單位要向所在地縣(市、區)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4.3 響應分級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響應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由高到低可分為四個響應級別,即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分級標準,按照相關專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4 響應程序

  (1)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按照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部署,或根據事發地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或接報、接警的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相關情況,進行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向廳分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

  (2)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和處置難易程度,向廳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3)擬啟動一級、二級應急響應的,經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核準,報廳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廳長宣布啟動,同步成立專項指揮機構,專項指揮機構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廳應急辦將啟動一級、二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抄送應急協作部門,并及時向突發事件相關地區的政府部門通報情況。

  (4)擬啟動三級、四級應急響應的,經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核準后,由廳分管領導宣布啟動,同步成立專項指揮機構,專項指揮機構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專項指揮機構根據上級指令,或根據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廳直相關單位請求,開展應急指導、支持工作;廳應急辦將啟動三級、四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抄送應急協作部門,并及時向突發事件相關地區的政府部門通報情況。

  (5)應急響應啟動后,發現事態擴大并符合上一級別應急響應條件的,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6)應急響應啟動時,視情及時向社會公布。

  4.5 指揮協調

  4.5.1 組織指揮

  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指導下級交通運輸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上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設立后,下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組織指揮機構按照上級組織指揮機構的要求做好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4.5.2 現場協調

  專項指揮機構要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指導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相關應急力量接受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嚴格遵守現場管理、信息發布等工作要求;及時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當上級指揮機構在現場時,專項指揮機構要與其對接,接受業務指導,并做好相應保障。

  4.5.3 現場協同聯動

  專項指揮機構應與事發地其他參與應急救援的機構做好協調工作,按照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指揮。當交通運輸行業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時,應納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動、統一行動。

  4.6 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事件類型、事件可控性、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專項指揮機構應指導有關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措施:

  (1)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現場工作區和交通管制區,并設置警示標志。

  (2)進行現場調查、專家咨詢,根據突發事件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制定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對方案進行調整優化。

  (3)指揮協調對受損交通設施加固、搶修、保通,提供繞行線路圖,確保交通運輸暢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件疏散區域,及時疏散受影響群眾,以各種媒介為載體告知單位和個人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4.7 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吉林省交通運輸廳新聞發言人制度(試行)》要求統一發布,未經省交通運輸廳批準,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虛假信息。

  4.8 應急結束

  在救援中發現可能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災害時,專項指揮機構應暫停救援并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在風險化解后繼續組織救援。

  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或者暫停救援但不具備恢復救援條件后),由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向廳領導提出應急響應結束建議,經廳領導同意后結束應急響應。

  5 后期處置

  5.1 補償與撫恤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征用、誰補償”的原則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5.2 恢復與重建

  因突發事件嚴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負責。需要省交通運輸廳支持的,由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請求,省交通運輸廳機關相關處室對恢復與重建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3 評估

  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估、應急處置過程中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

  6 支持與保障

  6.1 應急隊伍

  省交通運輸廳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完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機制,并加強對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積極構建專業化、區域化的應急救援力量,形成一支職責明確、保障有力、設備齊全、人員專業的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

  6.2 應急物資

  省交通運輸廳依托吉林省公路交通應急保障中心,以“系統觀念、平急結合、覆蓋廣泛、集約高效”為原則,建立國家區域性和省級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單位要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

  6.3 應急通信與信息

  省交通運輸廳要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運輸平臺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交通運輸應急平臺體系。

  6.4 技術支撐

  6.4.1 科技支撐

  省交通運輸廳應依托科研機構,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的應急技術支撐體系研究,建立應急管理技術的.開發體系和儲備機制;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重點加強公路、橋梁、隧道等安全防范與應急處置研究、應急搶險技術裝備的應用工作。

  6.4.2 應急數據庫

  省交通運輸廳應建立應急咨詢專家、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物資等應急資源數據庫。

  6.5 資金保障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所需的資金主要包括: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裝備購置、應急補償等費用。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管理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

  7 預案管理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籌推進、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的編制、發布、備案、銜接、演練、評估、修訂等工作。

  7.1 預案編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行政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歷史情況和重大風險,以及上級預案和本級政府專項預案涉及交通運輸的要求,分別制定本部門牽頭編制的本級政府專項預案、本部門預案(可包括操作手冊、工作方案等支撐性文件)的制修訂計劃。

  編制修訂應急預案應當在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和案例分析的基礎上進行,以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鼓勵在預案印發前以情景構建的方式模擬突發事件場景開展演練,檢驗應急預案各項措施有效性。

  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7.2 預案備案與銜接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制部門應急預案時,應及時與本級應急管理部門溝通,按程序送請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銜接后,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印發實施,報本級政府備案,抄送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和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行業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要經基層組織或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7.3 預案演練

  各級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省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預案發生重大調整,需及時按照新的預案開展演練。廳應急辦負責預案演練的監督、檢查、指導。

  專項應急預案責任部門要主動組織演練,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參與。

  7.4 預案評估與修訂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8 附則

  8.1 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交通運輸工具、場站設施、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利用媒體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企事業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應急知識等方面的教育與培訓。

  8.2 責任與獎懲

  應急響應終止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過程中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根據有關規定,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納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績效考核。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 實施與監管

  本預案涉及的廳直相關單位、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等,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及其支撐文件。廳應急辦要加強本預案實施的跟蹤分析、督促檢查、綜合協調,并根據需要及時組織評估,提出修訂建議。

  8.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吉林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8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有效監測和控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和《云南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曲靖市糧食應急預案》等文件,制定本預案。

  (二)等級劃分

  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縣內糧食供應關系突變,在較大區域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本預案規定的糧食應急狀態分為兩級。

  1、縣級:在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及主要鄉(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縣人民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縣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2、縣人民政府認為超過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按照市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時,由縣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請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進行調控。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糧食工作領導負責制的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行動,局部服從整體,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當出現區域性糧食供求緊張時,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切實承擔起責任,采取應急措施穩定市場,確保社會穩定。

  2、科學檢測、預防為主。要有防范突發公共事件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跟蹤監測,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3、反應及時、處置果斷。出現糧食應急狀態要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堅持職責明確、配合密切、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紀律嚴明、規范有序、有效運轉。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糧食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縣發改局、經濟局、糧食局、公安局、財政局、農業局、交通局、工商局、統計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商務局、縣委宣傳部、農業發展銀行__縣支行等部門負責人。

  (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1、掌握糧食市場形勢,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建議,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2、根據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本縣糧食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級糧食應急狀態及應急處理情況。沒有達到預期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即時申請市糧食應急指揮部進行調控。

  3、組織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按照職責配合實施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對各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4、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并根據需要向部隊通報有關情況。

  5、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主任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派員和縣糧食局相關領導組成。辦公室承擔以下職責:

  1、根據應急狀態下縣內糧食市場動態,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

  2、根據縣人民政府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3、綜合應急工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

  4、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行動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對實施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5、完成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糧食局負責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完善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制,及時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負責縣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

  2、縣發改委負責加強糧食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采取相關價格干預措施。

  3、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保證道路交通運輸通暢,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4、縣財政局負責安排應急動用縣級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5、縣經濟局、縣交通局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負責及時安排落實應急糧食的交通運輸。

  6、縣農業局根據全縣糧食生產及市場供求情況,負責采取有力措施,穩定增加糧食播種面積,增加糧食產量。

  7、縣工商局負責糧食市場以及流通環節的監管,依法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8、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糧食加工環節和糧油食品安全進行監管,嚴肅查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9、縣統計局負責監測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糧食生產、糧食批發、零售、糧油價格變動及糧食消費情況。

  10、縣委宣傳部負責制定縣糧食應急新聞預案,負責組織相關新聞,正確引導輿論。

  11、農業發展銀行__縣支行負責落實采購、加工、調運、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貸款。

  12、其他有關部門在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三、監測

  (一)市場監測

  縣發改局及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全縣糧食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縣內糧食市場供應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糧食市場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并按照市級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報送市場監測情況。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上報。

  (二)應急報告

  縣發展改革局、縣糧食局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糧食生產,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和指揮轄區內的糧食應急工作,制定應急措施,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立即進行研究分析,指導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

  確認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縣政府批準后,啟動本應急預案,對應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向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應急糧源動用按照動用當地商品周轉庫存、縣級儲備糧、市級儲備糧、省級儲備糧、向國家申報動用中央儲備糧的順序進行。需動用當地商品周轉庫存糧或動用縣儲備糧時由縣人民政府決定。如動用縣級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確需動用市級儲備糧的,由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應急響應程序組織實施。

  (二)應急響應

  1、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必須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4個小時),請示啟動本預案,并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紀錄并反映有關情況。向縣人民政府請示啟動本預案時,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

  (2)動用縣級儲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

  (3)動用縣級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2、縣人民政府批準啟動本預案后,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的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情況。必要時,報經縣人民政府和新聞主管部門同意,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統一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

  (2)根據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安排,縣糧食局負責縣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具體落實糧食出庫地點,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分別報送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

  (3)在糧食應急狀態下,當縣內可能出現糧食供不應求時,可由縣政府報請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安排糧食調入。

  (4)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依法統一緊急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必要時在重點鄉鎮(如丹鳳鎮等)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三)應急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向縣政府提出終止實施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準后,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五、應急保障

  (一)糧食儲備

  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云南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云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要求,完善糧食儲備制度,保持相應的縣級儲備規模,增強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1、為應對糧食應急狀態,要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儲備糧的有關規定,加強和充實糧食儲備。要根據市場需求情況以及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需要,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糧油。在丹鳳鎮等地的糧食儲備庫存中,要保留一定數量的可滿足應急供應的成品糧。

  2、所有糧食經營企業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云南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并承擔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和最高庫存量義務。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進入應急狀態后,有關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組織實施。并建立健全糧食應急保障系統,確保糧食應急工作需要。

  1、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絡。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糧食應急加工需要,由縣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掌握、聯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糧源及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

  2、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根據城鎮居民、當地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完善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選擇認定一些信譽好的糧食零售網點和軍供網點、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3、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做好應急糧食的調運準備。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布局,科學規劃,提前確定好運輸路線、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有關部門要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4、縣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應急加工和供應指定企業名單,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重點加工和供應。

  5、建立糧食生產應急種子儲備、供應網絡。按照全縣糧食生產區域布局情況,建立糧食應急種子儲備、供應網絡。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根據擴大糧食生產的需要,由縣農業局掌握、聯系糧食生產種子種源,并負責采取措施及時調供種子。

  (三)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縣財政局要增加投入,加強丹鳳等地的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四)通信保障

  參與糧食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要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暢通。

  (五)培訓演練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糧食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訓練有素的專業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六、后期處置

  (一)評估和改進

  及時對應急處理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預案。

  (二)應急經費和清算

  1、縣財政局會同縣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縣級儲備糧、商品周轉庫存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

  2、對應急動用的縣級儲備糧、商品周轉庫存糧占用的貸款,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縣支行會同縣糧食局及時清算、回收貸款。

  (三)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或區外調入等措施,補充縣級糧食儲備及商業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四)獎勵和處罰

  1、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對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及時提供應急糧食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1)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求采取應急措施的;

  (2)在糧食銷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

  (3)拒不執行糧食應急指令,指定加工企業和銷售網點不接受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不按照指定供應方式供應或擅自提價的;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處置行動,從交通運輸保障上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和社會影響,保證突發事件受災群眾、搶險人員、物資及時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平武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為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限度的交通運輸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配合、分級響應。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應急委和相應指揮部(領導小組)的統籌調配下,交通運輸、公安、應急、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對工作。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需交通運輸行業提供公路、水路等交通保障應急的情形。

  1.5事件分類和分級

  按照《平武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規定,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在縣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發生響應突發事件時,本預案根據規定參照執行。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包括四大類。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的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生產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職業危害事故和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金融突發事件、以及沖擊黨政機關和要害事件等。

  2.組織體系及職責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縣級層面成立“平武縣應對xx事件指揮部”,在指揮部下設平武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縣級應對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任務,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任務。

  2.1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交通運輸局局長、應急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單位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局、發展改革局、運輸企業等組成。必要時可吸收其他單位(部門)參加。工作職責如下:

  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做好搶通保通人員、機械、物資準備和客、貨運運力準備,負責組織開展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確保應急運輸暢通保障等應急工作。

  應急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發展改革局:負責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相關物資供應。

  運輸企業:在交通運輸保障領導小組指揮下,具體負責運力準備,開展受災群眾,救援力量及救援救災物資、裝備運輸工作。

  2.2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交通運輸保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擔任。

  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系,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匯總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3前線指揮部

  必要時,在縣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局會同公安、應急、發展改革等部門在事發地聯合成立前線指揮部,由縣交通運輸局主要(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長,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加強與當地鄉鎮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現場指揮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并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準備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做好人力、車輛、機械、設備、物資等應急準備工作,準備好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方式。

  3.2預警信息收集

  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系,強化預警信息互通,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國家省市縣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交通運輸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預警信息時,立即安排布置預警地區各自領域應急防范工作,督促落實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縣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好保障應急物資、隊伍和裝備的部署,積極開展搶通保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并立即向上報告情況。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各成員單位相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應急指揮場所組織開展先期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立即趕赴縣指揮部或縣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領受任務。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摸清掌握基本情況和交通應急搶險力量儲備情況,迅速準備各項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物資、隊伍和裝備部署,積極開展搶通保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啟動

  發生一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后,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相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各自單位應急指揮場所組織開展相關先期保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縣指揮部領受相關指令。

  發生二級(重大)突發事件時,對應啟動二級響應,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依職責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發生三級突發事件時,對應啟動三級響應,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依職責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發生四級突發事件時,對應啟動四級響應,在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的組織領導下,各成員單位依職責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4.3分級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4)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必要時可向指揮部、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相關幫助。

  4.4信息報告與處理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按規定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的突發事件的信息,電話首報由值班人員報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電話報縣委總值班室、縣政府總值班室后,再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事件涉及相關指揮部第一時間收集匯總相關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向縣委總值班室、縣政府總值班室報送,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書面上報信息必須先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按程序送審,方可上報,并同步報送縣委總值班室、縣政府總值班室,避免渠道失靈、信息“倒灌”。

  (1)信息發布與輿情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縣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2)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的終止與降級按照縣政府或縣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部署落實。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公管所、航務所組織建立公路水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運管所、航務所、通力龍州公司、水晶客運公司等組建道路(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公安、發展改革、應急等部門按照職責安排人員參加相應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縣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保障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范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并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經費籌集,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練結束后,組織相關單位及時進行評估。有條件情況下,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加強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應急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運輸保障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預案制定單位認為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相關單位搶通保通、應急運輸、應急路面管控等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布、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暴雨等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公司對各種自然災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臺風、暴雨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風、抗雷暴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的臺風、暴雨等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暴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實行員工參與方針。

  3、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暴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小組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風、暴雨應急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四)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各部門工作的.安保及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設立防臺風、暴雨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

  應急小組成員名單:

  指揮長:*****(董事長)

  副指揮長:*****(總經理)

  *****(副總經理)

  成員:********

  應急小組辦公室在防臺風、暴雨搶險救災工作時設在公司安技部。

  2、應急小組總指揮員的主要職責

  組織、指揮、協調全公司的防臺風、暴雨等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由當地政府部門統一部署防臺風、防暴雨等搶險救災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防臺風、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風、暴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暴雨的準備工作;

  組織開展防臺風、暴雨檢查;負責發布臺風、雷暴雨通告,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應急小組成員的主要職責

  (1)臺風、暴雨來臨前,負責通知公司相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暴雨工作,檢查公司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2)負責組織安保人員和員工參加搶險、抗臺和救災,并參加重要物質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

  同時做好參加防臺風、暴雨搶險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3)負責公司內防臺風、暴雨工作;

  確保排水、排洪暢通,對因房屋建設而可能造成的內澇,要及時解決落實;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宣傳欄、廣告牌、高空掛物、行道樹、庭院燈等的防臺風、暴雨工作;

  (4)負責有關防臺風、暴雨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負責防臺風、暴雨,排澇用電的供應;

  及時調度解決抗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

  (5)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公司區間安全,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6)在防臺風、暴雨緊急期間,協助組織員工撤離和轉移,負責公司的防臺風、暴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7)負責防臺風、暴雨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出抗災、補救措施;

  承擔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小組人員及物料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調度工作;

  (8)臺風、暴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發布消息,預計有可能受臺風影響

  1、公司應急小組指揮成員下達防臺風通知,應急小組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臺風動向;2、應急小組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1、應急小組要合理協調各部門,停止相關生產作業;2、應急小組要配合公司領導小組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采取相關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公司所屬地,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時:1、應急小組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2、公司停止生產作業,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帶;3、車輛視臺風強度,該停運必須通知停運,把車輛放置在安全地帶。4、應急小組組織人員巡視公司,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公司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5、臺風期間,發生公司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應急預案程序救援,并逐級上報。

  6、臺風過后,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應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并向公司上報,對于公司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四、臺風預警分級

  1、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將臺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2、臺風預警等級信號

  根據氣象局信息通告發布a臺風及次生災害預警,b臺風影響預警,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時,應急小組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員工發布。c降雨實時預警,加強降雨監測,防指在收到氣象部門的強降雨信息后,立即發出警報。各部門得到強降雨警報后,立即組織員工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3、應急保障措施

  a臺風來前首先會刮起強風。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設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臺風來臨前,千萬不要在木工棚、臨時建筑、電線桿、樹木、宣傳牌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逗留。

  b強風會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傷砸死事故。因此,在臺風來臨之前檢查吊掛物品,要固定燈架、貨架、空調室外機、雨篷等,以確保安全。

  c如遇玻璃松動或有裂縫,請在玻璃上貼上膠條,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d臺風來臨時,要迅速切斷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雷擊,關緊門窗,以免被強風吹開,同時遠離擋風的門窗,以免被暴風吹來的碎片擊中。臺風來時還要檢查并縛緊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戶等。不要在玻璃門、玻璃窗附近逗留。

  e盡量減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內。若不得已確實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墻,應注意躲避隨風吹來的樹枝等雜物和可能倒塌的樹木,墻磚,電線等。

  f發現他人遇險,應及時報警,并在確保個人安全的情況下應盡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五、獎懲

  對防臺抗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應急小組報請公司給予表彰;對防臺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共應急救援電話

  醫院急救電話:120火警:119

  20xx年1月6日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1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xx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xx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xx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xx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xx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xx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和《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xx〕54號),結合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布、備案、宣傳、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制定、依法規范、功能齊全、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納入本行業績效管理考評體系。

  第二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六條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相關單位子預案組成。

  第七條總體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應對特別重大或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和應對較大和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由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并公布實施,報市政府部門備案。

  第八條專項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涉及公路橋梁氣象災害、水災與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重點物資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橋梁安全事故、特長隧道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專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各相關單位編制,報市交通運輸委批準公布實施。

  (二)各專項應急預案要詳細制定各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響應措施,明確專項應急機構及相關負責人、聯系人,并及時更新和公布。

  第九條專項預案子預案

  由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或其下屬有關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各部門職能職責,為應對該專項特定突發事件而編制的應急預案,子預案的編制以特定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措施為主,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

  第三章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應急預案編制的格式規范,一般應符合市政府部門及市交通運輸委的公文規范要求。

  第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應急預案應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國家、本市及市交通運輸委有關規定。

  (二)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的編制原則。

  (三)加強相關地區、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保持應急預案間的銜接配合。

  (四)符合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適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五)要素齊全、內容完整、行文簡潔規范,應急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六)有涉密內容的,應標注密級,嚴格按照保密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的應急預案一般應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

  第十三條預案的編制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職能分工和工作實際,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典型事故資料等,對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存在的風險源開展風險評估,充分調研分析應急資源,對應急能力實施客觀評估,資料大全《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充分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并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門或單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頒布實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審批、發布和備案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組織應急預案報審、發布和備案等事項。

  第十六條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經征求有關監管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委應急辦)提出編制說明,報送市交通運輸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定后,提請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名義印發。

  第十七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經委應急辦審核后,由牽頭起草單位報交委分管領導審定,必要時經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行業監管機構名義印發。

  第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在提交委應急辦審核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制或修訂背景、依據、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二)征求意見和對反饋意見的采納情況,對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三)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由各單位自行編制,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以本單位名義印發。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應急辦、交通部備案。

  (二)各區交通運輸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交通運輸委備案。

  (三)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是由各交通運輸企業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編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四)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同時報送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第五章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公開發布非涉密的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簡本,普及應急預案常識。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制作有關應急預案宣傳資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二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至少演練1次,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開展;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至少演練1次;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每年至少演練1次。

  第二十四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視情簡化。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本市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督促指導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落實。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

  第二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并為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提供經費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3

  為了認真貫徹雨雪凝凍等惡劣氣候下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惡劣天氣的應對能力,增強我縣交通運輸應急措施的系統性和協調性,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冬季特殊天氣(雨、雪、霧、交通結冰)等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應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落實冬季交通運輸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人員到位、物質到位、措施到位、搶險及時,確保冬季特殊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各項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為加強冬季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安龍縣交通運輸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坤麟

  副組長:胡明康、王春福

  成員: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水運企業、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公路、橋涵的搶險工作,確保冬季交通運輸暢通;負責組織全縣冬季公路水路運輸搶險工作;組織落實好搶險運輸車輛,并保證在接到指令規定時間投入足夠的客運、貨運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股,胡明康副局長兼任辦公主任,局安全監督股人員為辦公室成員,24小時值班電話0859-521xxxx。同時,成立道路運輸、水上交通、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一)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胡明康

  副組長:羅雅

  成員:道路運輸股全體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全面負責冬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信息和情況。

  1、應急保障一分隊:

  隊長:陳治江

  成員:蘇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龍、唐本廣、孔德勇、賀渠、薛德貴、曹傳炳、車龍金、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客運、公交出租車輛運輸保障;對客運、公交出租企業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處置,保障應急人員及時到達事發地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將遇險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2、應急保障二分隊:

  隊長:賀如國

  成員:葉鼎嵩、常楠、庹定濤、王安華、張鵬、羅貴鋼、何翔、蔡金橋、賀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機動車維修企業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貨運車輛運輸,保障應急物資的順利運輸;對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開展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王春福

  副組長:田仁杰

  成員:工程建設技術組、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全體人員

  負責認真做好冬季縣鄉道公路養護和保暢工作,加強對危橋、涵洞以及破損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對于因冰雪災害及事故損毀造成的交通阻斷,及時趕赴現場,制定搶修方案,指導突擊搶修,負責做好繞行線路及便道技術保障工作;備足防滑料、融雪劑等除雪物資,提前聯系并調試除雪機械(裝載機、推土機、平地機、除雪車、翻斗車、養護作業車、融雪劑、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組建應急保障突擊隊,強化工作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遇到緊急情況能夠拉得出、打得贏。負責及時收集道路毀壞險情情況,定期、不定期向局領導匯報險情情況。

  (三)水上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董順德

  副組長:陳治陽

  成員:航務股、海事股、高壩中隊、平班中隊全體人員、水運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船舶運輸保障;對冬季水上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處置工作,承辦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級別及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

  (一)特別重大交通運輸事故(I級)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運輸事故(Ⅱ級)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較大交通運輸事故(Ⅲ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五)其它情況

  根據縣安委會、縣應急局指示,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后,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監測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響應工作,并嚴格按照《中共安龍縣委辦公室安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單位主要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

  1、IV級響應

  一般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III級響應

  較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與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及時聯系,加強信息反饋,在必要的時候請求縣安委會的協助,并根據事態發展做好高級別響應的準備工作。

  3、II、I級響應

  重大、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在縣人民政府、縣安委會的指揮下,負責交通運輸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并經核實確認發生后,應立即向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報告。

  (三)應急處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交通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道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狀況,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幫助做好事件應急處置。

  (四)信息發布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我局將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五)應急結束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交通運輸應急任務完成,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霧、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時,執法大隊、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要到車站進出口,負責維持車輛出站秩序;臨時調派到車站的執法人員要組織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協助公安人員維護站內外秩序;切實做好道路上滯留人員和車輛的服務工作,提供取暖設施,保證滯留人員和車輛餓不著、凍不著、有燃油,讓司乘人員了解公路封閉情況和采取的各種措施,取得他們的支持和諒解。

  2、遇塌方、突發事故等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由客運站發布公告,報執法大隊批準后更改客車途經點。在道路恢復暢通后告知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事宜。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客運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養護中心應及時上報的同時,調動搶險隊及機械設備搶修便道,設置繞行警示標牌,協調當地交警疏導交通。

  3、落實應急備用運力,必要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會車輛參加縣內中短途客運。征用車輛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并持執法大隊出具的證明運行,運行前要對駕駛人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客運業務教育。

  4、重大節假日客流高峰期間,按照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運輸企業要足額配備駕駛員,客運站要合理安排調度正班及加班車輛,避免疲勞駕駛。

  5、客運站要為調用應急運力提供專門的停車場地,并為其駕駛員提供食宿安排;對調派到車站加班車輛的駕駛員,車站要負責安排休息地點,保證駕駛員得到足夠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報請縣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脫離危險并安全出院。

  2、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征用物資、運輸車輛給予補償。

  3、相關單位要及時做好事故總結評估工作,積累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七、附則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等方面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要及時組織修訂。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境內發生的交通運輸自然災害、生產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中物資、人員運輸保障和道路保暢。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4

  為了提高全鎮范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隊干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的應急預案15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并作調整。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后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后方可向公眾發布。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并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鑒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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