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
1、各種收入票據一律由村報賬員在鎮財政所領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領、代開。
2、村集體資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議”資金;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土地補償費;上級部門拔款和獎勵;財政轉移支付村級的補助資金;各種代收、借款等其他資金;以資代勞;其他收入。凡村集體取得的各項收入都必須先全額繳入“村集體資金代管銀行專戶”內。
二、支出的管理
村級一切開支均應取得全法憑證。杜絕白紙條。凡從企事業單位、商業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購買商品或向有關部門繳款等須持正式發票報銷入賬;無法取得正式發票的,應使用由財政所統一印制的自制憑證。各種付款憑證要注明事由及其數量、單價和金額,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入賬。村級的'日常開支,由財政所根據各村經濟業務的小,核給每村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季末或年末結賬,據實報銷。額開支須由村會提出申請,編制用款計劃,由鎮分工干部簽字,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支出。
1、村級財務實行按季報賬。每季末由村報賬員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送財政所,經審核后,由資金會計開據現金支票到所在開戶行領取現金。
2、村級招待費提倡實行“零”招待。確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標準補助。
3、嚴格控制村級公務費支出。
4、專項資金(包括從外單位爭取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按確定的工程支出,由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工程結束后憑工程決算及稅務發票列支。
5、村組干部工資由鎮財政所統一發放,實行一人一卡,分上、下半年兩次發放。
三、財務審批制度
1、村民員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書記、主任一肩挑的由支村兩另定他人〈下同〉)審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須經書記審核后,再由主任審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憑證,應當寫明用途,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經理財小組蓋章后方可入賬。
4、村民員會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對通訊、交通、報刊定閱、辦公費、差旅費等實行限額控制。
5、必須堅持財務公開,理財的原則。村級財務要逐步做到年初有計劃,每季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布各項財務、債權、債務、專項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對群眾映強烈和村干部發生變動的村,財政所應及時對此進行審計。
6、對違本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統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定公布,接受監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七、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八、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于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規范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于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于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于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并按審批權限經相關人員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額支出(20__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審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并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審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審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并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后,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范、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干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折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反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現手續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委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紀委規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紀委和鄉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督檢查。
3、重大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統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長進行審批后由鄉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大額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委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反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反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貪污公款的,除追回貪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貪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貪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集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貪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大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一規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不按規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反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反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反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反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反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認真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我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我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經村支兩委討論決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資金管理制度
1、按規定由財政所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八不準”原則:
一是不準白條抵庫;
二是不準墊支;
三是不準擅自出借公款;
四是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
五是不準挪用公款;
六是不準坐支現金;
七是不準公款私存;
八是不誰設立“小金庫”;
違反財經紀律造成村集體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賠償。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的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在規定審批權限內的開支,由村委會主任負責審批,村監督委員會主任監督審核;超過審批權限的',在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做好會議記錄和表決簽名的基礎上,由村委會主任負責簽字后執行。
2、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填制合法、內容齊全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注明用途并簽名、證明人簽字證明、村委會主任負責審批,村監督委員會主任審核確認,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入賬。
三、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
1、村務監督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成員3名,每屆隨村委會同步。
2、開展民主監督,根據新《會計制度》財務收支情況實行先審核后入賬。報賬前由村報賬員整理好原始憑證,記好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交村民主理財小組進行審核,對審核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村委會提出,村委會對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改進處理,并將結果反饋給村民主理財小組,經再審核通過后報鄉財政所入賬。鄉財政所會計記賬后將報表(公開)及時返還給村委會及民主理財小組備案。
3、民主監督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盡可能做到每月審核一次。
4、村財務開支情況每季公開一次。重大開支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廣大村民關注的開支,應專項向村民公布。
5、財務公開由鄉財政所按照要求,提供資料,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在村固定公開欄中進行張榜公布,并上報一份給鄉財政所存檔。
四、票據管理制度
1、統一使用鄉財政所要求正規的收據,嚴禁使用其它收款收據。
2、收據由鄉財政所統一管理,并建立收據領用登記制度,包括領用時間、數量、收據號碼、領用人簽名以及收回核銷等內容。
3、村按票據領用的先后順序開具收據,并將開具完畢的票據及時交鄉財政所登記核銷。
五、收支結報制度
1、村報賬員每季至少到鄉財政所報賬一次。
2、村財務收支票據,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報鄉財政所審核。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紀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干部工資按鎮黨、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放,并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約部分按節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紀備案后執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村財鎮管”工作,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依法保障農民集體收益,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縣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我鎮實際,重新制定《石沛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體制
1、實行村級財務,鎮級代管,民主監督。
2、村級所有權,使用權不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或挪用。
3、村委會帳目、票據由鎮經管站統一審核,分村存放。
二、管理機構
成立石沛鎮村級財務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紀檢書記、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鎮黨政辦主任、經管站長、財政所長、紀檢、監察干事為成員。監督管理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實施,處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日常工作由鎮經管站承辦。村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設立財務主管和報帳員。上述人員名單報鎮監管小組備案。
三、帳簿設置
1、村委會帳簿設置:總分類帳,明細帳,固定資產帳。報帳員設置現金日記帳。
2、會計科目設置:按財政部、農業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科目》設置。
3、一律采用“借”、“貸”記帳法。
四、票據管理
1、村使用的收款收據,實行縣農委、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票據領用由鎮經管站造冊登記管理。
2、村使用的收款收據統一由各村指定專人掌管,村委會如需開具收據須由出納、主任簽名后方可開具,其他任何人不得開具和使用收據。
五、現金管理
1、村級現金,包括上級撥款、項目資金、土地征用(出讓)補償款等一律進入村帳鎮代管帳戶。即先上交入庫,再申請使用,實行收支兩條線。
2、村委會日常備用金每季度原則上不超過3000元。如遇特殊情況,需報備用金現金使用申請表,報鎮領導審批。
3、村級所有支出必須申請使用,專款專用,申請撥付項目資金時,必須有承建方開具的'正式發票(稅票)及附所需的招投標書、項目施工中(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三張圖片)、施工合同、工程驗收單、資金預決算表等。工程竣工后,一律預留結算表中總資金的5%為項目質量保證金,待第二年申請撥付,并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約定撥付資金。
申請撥付土地征用(出讓)補償款等涉農涉戶資金時,必須附有《發放戶花名冊明細表》和農戶戶主身份證號碼,惠農補貼“一卡通”賬號。所有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村書記、主任、報帳員及監事會成員同時簽字,報鎮分管項目領導、包村領導審核,再報鎮長審批。
5、村委會到鎮經管站申請資金必須填寫《石沛鎮“村財鎮管”資金申請表》,注明申請資金用途明細方可撥付。資金使用不準將村集體賬戶資金轉入出納個人賬戶再以現金方式支付,除差旅費等小額支出用備用金現金支付外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或打卡發放。
六、行政支出
1、嚴格執行“村級零招待”制度。
2、村干部參加鎮組織的活動,確需用餐的,由鎮安排,村干部只能以《通知》為附件據實報銷往返交通費。
3、村干部參加縣及縣以上會議(活動),與會者以《通知》作附件,報銷上繳規費及往返交通費,食宿費或誤餐補助費。
4、因公出差,以村委會出差決定為報帳附件。①交通費據實報銷;②伙食費報銷:嚴格按縣里相關文件標準執行。
七、報帳與記帳
1、規定每月28日為各村集中報帳日,每個村干部都必須將各自經手的收、支票據進行批報。自業務發生日起,開支發票(含往來發票)超過30天未報帳的,視為無效發票,不予報銷。收入票據及款項超過30天未報帳的,作挪用公款處置。
2、規定逢每個季度初的1—6日為全鎮集中記帳日,各村報帳員將所有當月票據及所收資金并同“現金日記帳”和“結賬表”一起到鎮經管站報帳記帳,逾期者,按上述第一款處理。
3、委派會計應在村報帳的當天審查驗收村報帳員所交的所有收入支出票據及核對村現金日記帳,(對未登現金日記帳的村,委派會計有權拒絕審查驗收)。委派會計審收無誤后據此認真填寫好報帳清單(一式兩份)并在所有開支發票上加蓋“已入帳”審核章,報帳員及委派會計雙方簽字后,由村報經管站長、鎮包村領導、鎮紀檢書記審核簽字。
簽完字后交一份給委派會計存檔,委派會計據此可以做該村本次所報的帳。(注:委派會計要嚴格保管好村所報的原始憑證。如領導要親自審查票據,委派會計會同村報帳員要全程在場陪同,審查完后要及時收回保管,切勿遺失票據)。
3、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財務帳目,接受村民監督。
八、票據審批制度
1、按規定向農戶收取的各種款項,必須分戶按項目向農戶開具收款收據,不得按自然村或“工作片”開具總收據。
2、收入票據必須規范填寫,有單位或戶主名稱,各項明細金額、合計金額,大、小寫金額,有收款時間、收款人簽字和財務主管印章及村委會公章等內容。
3、支出票據,必須有(收、領、借款)單位或個人名稱,事由清楚。經手人載明事由或用途,證明人(村支書)予以旁證,審批人(村主任)方可簽報。最終由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
4、凡是入帳的各種票據,由負責該村的會計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予以審核,符合規定的,方可做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拒絕入帳,將其扣留,并報告鎮監督管理小組予以處理。
九、崗位責任
1、村支書職責:監督檢查財務人員是否按財務制度辦事,全面掌握財務收支情況。對本村出現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負主要責任。
2、村主任職責:負責制定本村內部財務監控制度,主管村級財務,嚴格把好審批關,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拒絕審批。對本村違反財經紀律的發票亂批亂支承擔主要責任。
3、委派會計職責:遵守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實行會計監督,杜絕一切不合法開支,及時準確做帳、填報會計報表,并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對由于本身工作不力和監督不到位,造成村級財務帳目混亂承擔主要責任。
4、報帳員職責:保管流動現金,繳納收入現金,管理收、支票據,做到收有憑,付有據,手續齊全。村出納登記現金日記帳,嚴禁白條抵庫,做到帳款相符,對不經領導批準、亂借、亂支或挪用集體資金負主要責任。一經發現上述行為,不聽勸告、不及時整改的,移送紀檢、司法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違規處罰
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鎮黨委政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情節惡劣的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部門處理。
1、有必要,但又不按本規定設置會計帳簿的,追究委派會計的責任。
2、收入不入庫、私設小金庫、設立帳外帳的,除限其改正外,追究村書記、主任及直接責任人的有關責任。
3、不按時報帳、記帳的村在全鎮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停止撥付該村全部資金。
4、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帳簿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退回相關票據。
5、以逾期票據入帳的,追究委派會計、報帳員的責任
本制度由鎮經管站負責解釋,自下發日起一個月生效,以前年度下發的《石沛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基本建設,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政府按標準統一發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必須在監交人監督下進行,監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交人為鎮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村級會計崗位職責
下面就是村級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為您帶來幫助。
一、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按時報帳記帳,并做好各類細帳的登記工作。
二、如實反映村級經濟情況,定期公布帳目,編報各種會計、統計報表,及時提供張榜公開有關資料。
三、認真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年終搞好決算,遵守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掌握好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
四、對村級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歷年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員會印章。
七、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村級代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熟練掌握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業務,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二)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手續的完備性進行審核。
(三)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準確記賬,做好村賬會計核算業務。
(四)按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做好財務分析,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和年終決算,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五)按月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財政所長)匯報收支執行情況。
(六)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按規定及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會計工作職責
一、負責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財務制度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對收支憑證的真實性和手續的完整性進行把關,履行好“雙核一批”手續。
二、負責按上級要求認真搞好種糧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的基礎資料采集和信息管理,抓好農業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等政策落實,搞好基礎資料的登記、農民自籌資金的籌集;指導規范村“三大合作”組織發展,協助有關項目建設的手續完善和資金使用監督。
三、負責轉移支付的“三項資金”、“一事一議”、河塘清淤等財政獎補資金、涉農項目的`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協助負責本村“三資”管理工作,履行好財務報賬員職責,保管好相關章印,登記好資金撥付臺賬。
四、負責本村各項基礎資料的登記統計,對人口、耕地、水面等情況準確登記統計,并真實反映。
五、負責本村文書會計檔案管理。對當年的上級文件,各類合同,各種報表等,及時收集整理,裝訂成冊,歸檔保管,確保資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鄉黨委、鄉政府和村黨總支、農業支部、村委會及上級統計、農經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業務工作。
村級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督辦崗
1.將本部所屬工作細分到各經辦人,落實本部門員工責任,全面完成財務部各項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2、負責本行會計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并督導事后監督中心開展各項工作,保證會計事后監督工作質量和人員的考核管理。
3、負責指導、管理、監督本行的財務會計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對賬務不規范,不安要求執行的經辦人員有權給予處罰。
(二)資金管理崗
1、及時了解利率變動情況,了解我行每日頭寸,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配合經理完成資金上存和支取的具體實施。
3、負責本行同業往來、資金運營工作,及時匯報經理,做好同業往來、理財業務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崗
1、圍繞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擬定本行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費用列支等計劃,根據本行財力和發展情況,編制財務預、決算報表。
2、保存我行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同時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種分戶賬、登記賬、報表及憑證等會計資料。
3、嚴格控制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數額,監督有關人員對財產、物資的正確使用,參與對財產物質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嚴守財務機密,積極協助配合其他員工工作。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做好我鄉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現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委會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鄉三資辦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九龍村村民委員會。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民委員會設置存款日記賬。
2、鄉三資辦設置總賬、明細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鄉三資辦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村三資辦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鄉三資辦要嚴格財務手續,會計和報賬員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鄉三資辦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季度必須到鄉三資辦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最遲在下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以前。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財務監督小組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駐村干部簽字。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鄉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鄉三資辦支取,支取小于1000元以內,由村主任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村財務監督小組和駐村組長審核,5000元以上由鄉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財務監督小組,由三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村級財務監督小組審核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不保留周轉金,所有資金全部上交鄉三資辦管理,村收入現金必須存入村三資賬戶。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鄉三資辦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從鄉三資辦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鄉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鄉三資辦人員、駐村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鄉三資辦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具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縣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鄉三資辦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實行“雙代管”制度
鄉村兩級財務人員,鄉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村級財務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買方應于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地址:地址: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準,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制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街道辦批準后,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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