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應急預案[合集]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道路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望京鎮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引發的緊急情況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6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龍派出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鎮衛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當地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聯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交通的領導、分管安全的'副鎮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黨政辦、衛生院、應急辦、各站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隱患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鎮應急辦主任蒲大章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派出所、交管站牽頭):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應急辦牽頭):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衛生院牽頭):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負責人何熠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黨委書記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鎮警務室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務室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交管站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隱患點。交管站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內交通道路事故隱患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隱患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隱患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全縣橋隧事故應急機制,有效應對我縣橋隧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全面提高交通系統應對各類橋隧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橋隧事故預警和應急機制。
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橋隧事故造成的損失;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措施,提高科學指揮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城市橋隧事故應急工作的有效機制。
2、預防為主,加強監管。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工作任務,督促橋隧管理養護部門加強管理,做好橋隧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監測工作,做好應對橋隧事故的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的儲備工作,加強應急隊伍的宣傳培訓。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橋隧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
4、分工協作,相互協調,快速反應。有關部門密切協作,保證橋隧事故災難信息的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按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橋隧安全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做到統一領導,各司其職,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成立全縣橋隧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橋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了解橋隧突發事故情況,及時通報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根據事故等級,組織專家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2、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包括局辦公室、養護所、計建科、安監科、財務科和各鄉鎮公路管理站(具體名單附后)。
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同專家工作組專家進行聯絡;負責發布事故新聞、編發事故調查簡報;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等。
五、預警和預防機制
1、日常維護
局養護所和各鄉鎮公路管理站根據道路行政等級負責各自養護管理的橋隧,負責橋隧的日常養護維修、檢測,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2、預警支持
建立橋隧信息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系統,預警制度建立相關技術支持,應急指揮信息系統保證運轉正常、指揮有力。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可能引發橋隧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預警信息發布后,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工作狀態。同時,依據已發布的預警級別,立即做好適時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3、事故級別
按照橋隧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特別重大)、二級事故(重大)、三級事故(較大)三個級別。
3.1、一級事故
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導致橋梁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橋隧坍塌導致人員傷亡和失蹤人員3人以上的事故;上級單位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橋隧重大事故。
3.2、二級事故
橋隧發生突然坍塌導致死亡和失蹤人員1人以上的事故。
3.3、三級事故
橋隧未坍塌,但已出現沉陷、空洞,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隨時可能出現坍塌事故,必須立即采取封橋斷路措施的事故。
4、預案啟動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向市級主管部門和縣級政府報告,由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三級事故發生后,由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應急預案,并向上級報告。
橋隧事故發生后,橋隧養護管理單位應立即報告指揮小組,指揮小組迅速核實情況后,立即上報并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好交通導流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5、后期處置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由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后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上報審批后,由指揮小組宣布應急救援終止,并通知公眾。
指揮小組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六、應急保障
1、隊伍保障
指揮小組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及臨時專家工作組成員按本預案開展演練,不斷完善和改進在演練中出現的問題。訓練出一支富有經驗的應急隊伍,負責橋隧搶險搶修工作。
2、通信保障
指揮小組和各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應保障暢通,應急電話24小時開通,保證信息及時暢通。
3、醫療保障
應協調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4、物資保障
縣局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救援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響應時服從調動。
5、經費保障
應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經費,保障應急狀態時經費使用。
辦公室人員名單:
指揮長:鄭國忠
副指揮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鄭思堯(兼)
辦公室掛靠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3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后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后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游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并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系電話:7223481、7223492。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系,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于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筑,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并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范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尸體,妥善處理死者后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后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范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布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后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并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準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臺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后,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并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于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鏟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于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筑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于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扎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準后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4
為預防和削減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闊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同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同學人身安全不受損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學在乘車、行路途中或老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系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假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并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幫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親密協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置
學校依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狀況。依據現場狀況打算:聯系120進行急救;聯系醫院做好搶救預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依據現場狀況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狀況;
②向醫院要求;
③做好搶救預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快速做好了解狀況、做好接應工作。詳細預備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車同學的人數、詳細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快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依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快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劉作建、王振武、楊家寅)。
職責任務: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預備接應的一切預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現場老師或知情老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同學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后,學校全部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馬上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狀況;組長依據狀況打算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狀況特別特別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依據事故或險情狀況,馬上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氣(現場處理組),快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馬上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急處理措施:
依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狀況,最大可能快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快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狀況,如有人員失蹤,馬上判明方位,緊急支配有關小組成員依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支配同乘同學或老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懇求消防部門幫助搶險,請公安部門協作,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懇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預備,確保傷員得到準時醫治。
自我愛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愛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樂觀協作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加事故的調解。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險救急,準時匯報,根據依法辦案、實事求是、敬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愛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實行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幫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準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準時做好同乘同學或老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同學損害事故處理方法》處理,老師車禍依據政策有關規定準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與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幫助學校查明事故緣由,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時內,必需保持通信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
③特別狀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后,應準時向組長(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賜予相應的懲罰,對于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峻的懲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5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6
為了提高全鎮范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隊干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7
冬季到來,由于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峻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同學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開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同學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同學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發布和實施,參加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具體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幫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親密協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同學常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殊是對于簡單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地對同學進行講解、分析,增加同學自我愛護力量和意識。
2、制定同學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同學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留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閱歷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供應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削減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老師加強管理,發覺安全隱患準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同學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殊留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殊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馬上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馬上樂觀開展工作,掌握事故的擴散和擴大,組織救援、愛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狀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狀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當處理。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先救急,準時匯報,根據依法辦案、實事求是、敬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愛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實行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幫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制現場圖并寫出書面記錄。準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準時做好同乘同學的護送工作。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隨車老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后準時匯報學校領導。領導小組準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準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盡快準時聯系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同學。換乘車輛時,隨車老師要看清四周交通、車輛行駛狀況,避開發生新的交通事故。準時通知家長。協作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并參加調解。準時做好同學及家長安撫工作,掌握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保險介入。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8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村區域內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有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及時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匯報,并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搶救。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村書記張裔任組長,村總支委、村委會委員、合作社社長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使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為了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黨總支書記張裔任組長,現場由組長統一指揮,如有事故發生,及時趕赴現場,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把傷員在最快速度送往醫院搶救。
(二)救護工作,由張憲元負責具體工作,統一安排。
(三)由村委會配合鎮政府、派出所一并調查,配合協助上級領導的工作,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在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到達事故現場后,首先要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進一步維護好治安秩序。事故調查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聯系電話:xxx
天星寺鎮花房村村民委員會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2.2.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3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發布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啟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報告
4.2.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x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0
一、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削減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闊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損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大事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消失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別狀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消失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大事時,削減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當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后果。
4、局部聽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大事,全部人員應從大局動身,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范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大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依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討論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氣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看法,并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加自我愛護力量,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愛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馬上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隨時把握應急處理進展狀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留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老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范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范
1、幼兒必需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公路時,必需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信號掌握的人行橫道時,必需遵守信號規章;
過沒有交通信號掌握的人行橫道時,要留意車輛,不得追趕、橫沖直撞。假如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需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假如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需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逐、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需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需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需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后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急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動。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為規范和法制教育,提高防衛意識、防衛力量和自救力量。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1
為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我鎮春節旅客運輸安全、有序、和諧地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因惡劣天氣和各種突發事件,如爆炸、火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導致旅客大量滯留,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領導機構
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春運應急疏運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并在區應急辦、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對春運期間發生的較大緊急事件,由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處置,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事件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并指揮、協調相關站、辦、所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有關站、辦、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各站、辦、所職責如下:
鎮安辦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具體事故和救援情況。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緊急協調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并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秩序,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嚴厲打擊車匪路霸和查處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負責各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各種車輛。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衛生院負責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安排醫療單位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疫情等有關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導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民政辦負責在出現因災害天氣等原因而導致大量旅客滯留時,做好有關安置和應急物資的.保障工作。
鎮綜治辦負責在出現因災害天氣等原因而導致大量旅客滯留時,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及相關群眾的情緒疏導、協助有關的慰問送溫暖及必要的安置協調工作。
中巴車隊負責在發生重大事件第一時間上報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隨時報告事件動態,全力維護客運站秩序,引導救援工作有序開展。預留足夠的客車為備用運力。
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及春運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做好相關的春運應急工作。
三、應急措施
(一)因寒凍等惡劣天氣或其他原因導致旅客大量滯留的應急措施
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負責落實應急運力疏運,并在現有管理力量難以維持客運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況下,協調申請增派公安執勤人員,維護客運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穩定。增派執勤人數視具體情況決定。
由鎮經委、民政辦發動轄區內工廠積極動員準備返鄉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就地過年,并切實做好物質生活和文化、娛樂活動安排;對確實需要返鄉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要引導其正確出行,錯開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對已購票但因天氣原因留下過年的人員,要督促所在企業作出妥善安排,確保其住宿、飲食等生活條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員工返回工廠企業。組織提供防凍物資和食品,以滿足滯留客運站人員的生活需要。
(二)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客運站或客車發現疑似爆炸物品,在場管理人員、司機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并立即向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接報后立即上報區春運辦,并組織有關單位迅速安排應急運力疏運現場群眾。
發生爆炸事件時,客運站或客車現場管理人員、司機等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疏散和實施臨時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劃定警戒區域,同時立即向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鎮派出所、衛生等部門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處置,實施救護等相關工作,將損失減到最低。
(三)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客運站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消防部門和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鎮派出所等部門要增派力量維持現場及周邊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衛生部門實施緊急救護。
(四)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xx派出所執勤人員要迅速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向上級部門和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啟動應急預案盡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處理,恢復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報鎮政府處置。
(五)發生傳染病疫情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傳染病疫情時,xx派出所等部門立即對疫病傳播區域進行警戒、隔離,對被傳染人群進行救護,做好防疫處理。如發現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應立即向鎮衛生院和鎮春運辦報告,并就近在當地及時隔離治療,切實防止因病人跨地區求醫或流動而導致疫情擴散,xx中巴車隊要加強對旅客攜帶、托運物品的檢查,檢查中發現有違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并做好登記和上報工作。
(六)建立春運動態日報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時向鎮政辦公室報送春運期間道路客運動態情況及可能屬于重大和特別重大xx的預警信息。
(七)應急運力準備
xx中巴車隊在春運期間應安排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備用客車供緊急狀況時調配,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需疏運旅客、群眾的應急報告后,立即通知應急運力準備單位,按指令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在規定時間內開到指定地點候命,應急運力準備單位及其他被臨時抽調車輛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按應急運輸線路運行,且不得超載,應急運輸車輛在春運期間不得隨便外出參加非應急運輸。
xx區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5日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2
為有效預防全鎮農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實現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行政轄區內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應急救援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單位、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應急處置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嚴彬賓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賈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部門、各村(社區)委員會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交管辦,由賈程瑞同志具體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所,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進行事故調查,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9.總指揮: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現場形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本鎮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一)交管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
1.應急辦牽頭,交管辦、衛生院參與,負責各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所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3.交管辦會同事故發生地村(社區)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
4.應急辦、派出所和交管辦爭取上級相關部門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5.交管辦及時向公安機關、應急局、交運局上報情況并負責及協調相關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對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及逃逸人員的追捕。
(二)衛生院
1.負責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緊急搶救治療工作;
2.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
(三)財政所
負責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的需要。
(四)應急辦
1.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
2.組織落實社會救災隊伍和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村(社區)委會
1.負責搶險物資、人員的組織;
2.修復損毀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裝事故點的警示標志標牌。
五、具體工作
(一)事故預防工作
各村(社區)要加強轄區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職能部門要從嚴查處超速、超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客車“帶病”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過往車輛的安全裝置檢查力度,注重向駕駛員進行路況提示,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各項工作。
1.加強車輛的管理。要對本鎮的農用車、摩托車、三輪
車等機動車輛的無牌無證、超負荷載客和人貨混裝等違法行
為,進行教育、處罰。做到超載不出村,出村不超載,確保
秩序井然,安全無事故。
2.加強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職能單位要對轄區的事故
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進行認真的檢查,積極向黨委、
政府匯報,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加以有效治理,確保事故
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強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發揮派出所、鎮交管站協管交通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轄區內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時修整破損路面,清理路障,杜絕占道為市,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學校要加強管理學生周未返家乘車問題,做好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派出所、鎮交管站等單位要各司其責,相互協作,并在適時聯合重點整治非法載客和重點路段的監管。
(二)應急制度
1.及時上報和組織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當鎮政府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報告后,應立即按照程序逐級上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帶領急救隊伍趕赴現場,并親自組織、指揮救護。
2.施救前的準備
全面了解事故現場,結合實際,制定科學、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進行施救,避免盲目進入事故現場。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驟
一是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現場情況,并根據現場情況,商請衛生、公安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中斷交通。
(三)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
1.自然災害:由于水毀、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癱瘓性損毀,公路交通受到嚴重影響,或預報災害即將嚴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發事故:由于車禍等因素造成公路、橋梁損毀性中斷交通或上級指示重點防范區域內的公路交通保障情況。
(四)應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
接到報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報告后,立即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第二、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情況,立即啟動預案或指令相關部門、村(社)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2.到達現場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后,根據應急搶險救災預案應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如發生人員傷亡事件,鎮主要領導必須到場。到達現場后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安排、統一調度、統一指揮。
第二、進入事故現場后,首先對傷殘人員進行第一時間的搜救,同時制定現場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醫療機構迅速開展施救工作,確保傷殘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第三、迅速組織人員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機械施工(裝載機、挖掘機、翻斗車、壓路機、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種救災物資(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應的工作職責展開救援工作。
第四、在現場救援工作展開的同時,安排有關人員做好突發安全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防止證據遺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1.信息報告。要及時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轄區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按程序及時上報。報送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準確、及時。
2.先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接到報警后,要集中力量趕赴現場施救,要通過電話、手機等通信工具及時報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3.應急響應。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當迅速報告上級部門,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要及時報請上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4.事故后恢復。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5.做好疏導解釋工作。在因道路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或者自然災害導致交通管制時,要做好來往車輛的疏導工作,認真向他們做好解釋工作,盡力解決好他們的飲食等現實問題,確保他們的安全,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處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和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積極、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六、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各村(社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各成員部門應當在本《預案》通過之日起30日內完成各專業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村(社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報鎮交管辦。
(五)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各村(社區),各鎮級主管部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的救援預案。
(七)本《預案》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因組織發生變動,由所接替的單位和個人繼續履行其職責。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并作調整。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后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后方可向公眾發布。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并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鑒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交通道路應急預案15
為有效預防景區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游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龍門古鎮旅游景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景區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6673606)向龍門鎮派出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6673206)向龍門鎮衛生院求救。龍門鎮派出所和龍門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值班電話 6673206)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龍門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鎮黨委書記報告。
(三)龍門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馬駿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鎮政府分管領導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其它鎮領導班子成員、景區內各村支部書記及村主任、各村駐村組長、衛生院負責人、龍門鎮派出所負責人、安監辦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鄉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龍門鎮派出所單獨成組。龍門鎮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王澤軍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首先啟動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由鎮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指定的領導決定。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領導小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龍門鎮派出所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交管站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派出所要認真、詳細排查鄉境內 交通道路事故黑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鄉交通管理站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領導小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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