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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06 17:05:57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我要投稿

(熱門)運輸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運輸應急預案

運輸應急預案1

  一、總則

  做好傳染病宣傳預防知識,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項衛生,減少傳染病的發生。當發生疫情時,立即啟動“疫情應急預案”及時對發生的疫情進行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的擴散,保障員工、家屬的身體健康。

  二、疫情控制領導小組組成機構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設備、物資材料庫:

  口罩、快速紅外體溫測量儀、消毒水或酒精、消毒器具(霧化噴壺等)臨時隔離室:對內人員出現不良反應時財務室:資金

  四、預防措施

  1、室內常通風換氣,保證空氣流通等。

  2、勤打掃環境衛生,垃圾要及時清運。

  3、嚴格遵守深圳市衛生管理條例。

  4、減少到戶外活動,室內鍛煉,增強體質。

  5、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

  6、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增強身體的抵抗力。

  7、避免前往空氣流通不暢、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不進行聚會及密集開會。

  8、有計劃地備足各種材料、配件,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機會。

  9、進行開工人員培訓,確保做好防護。

  五、應急處理

  1、當公司內發生疫情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

  撥打“120”請求早治療病人,報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區內做終消毒工作。按照當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統一部署,進行全面隔離。

  2、疫情上報登記

  當地政府部門、當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醫院“120”

  3、撥打求援電話如:“110”等

運輸應急預案2

  為認真做好交通運輸組織工作,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時,組織調配交通運輸力量及時處置,保障各種生產生活重要物資的運輸。根據上級行業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現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惡劣天氣安全運輸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物資準備,完善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提高預防和應對惡劣天氣的處置能力。

  3、分級負責。在應急工作指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天氣情況、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二、組織領導

  為了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時,保障道路運輸安全,公司成立惡劣天氣突發應急工作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的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XXX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技科,XXX擔任辦公室主任,值班電話:XXXXXXXX。

  三、具體措施

  1、遇有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時,如有必要時應采取臨時管理措施,暫停車輛運行。

  2、遇有冰雪天氣,運營車輛應配齊風擋玻璃的'除冰霜物品和防滑鏈等,保證駕駛員視線良好;使用防滑鏈防止車輪打滑。

  3、及時消除停車場區的冰雪,確保車輛進、出安全。

  4、加強對運營車輛安全狀況的檢查,掌握沿途道路通行條件,必要時堅決停運。

  5、加強對駕、押人員雪、霧天氣行車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努力消除隱患及事故。

  6、若雨、雪、霧天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程序進行處理。

  四、值班報告制度

  在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負責組織、協調解決運輸中出現的問題,嚴禁脫崗、誤崗。隨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保證通訊信息、政令暢通。

  五、應急處置

  在發生霧天等惡劣天氣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相關人員應迅速趕往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認真處置。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預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加緊進行檢修,隨時聽候調遣;科學合理安排運輸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搶裝緊急物資,確保運輸安全、及時、準確、高效。因惡劣天氣,影響運輸安全時。現場指揮組要立即趕往現場,督導車輛配齊防滑鏈,加鋪草墊和黃沙等材料,做好防雪、防凍、防滑工作;在路況條件較差的情況下,采取編隊發車的方法,保證行車安全。同時協調通知相關部門做好道路的保通工作。

運輸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暴雨等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公司對各種自然災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臺風、暴雨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風、抗雷暴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的臺風、暴雨等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暴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實行員工參與方針。

  3、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暴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小組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風、暴雨應急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四)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各部門工作的安保及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設立防臺風、暴雨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

  應急小組成員名單:

  指揮長:*****(董事長)

  副指揮長:*****(總經理)

  *****(副總經理)

  成員:********

  應急小組辦公室在防臺風、暴雨搶險救災工作時設在公司安技部。

  2、應急小組總指揮員的主要職責

  組織、指揮、協調全公司的防臺風、暴雨等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由當地政府部門統一部署防臺風、防暴雨等搶險救災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防臺風、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風、暴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暴雨的準備工作;

  組織開展防臺風、暴雨檢查;負責發布臺風、雷暴雨通告,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應急小組成員的主要職責

  (1)臺風、暴雨來臨前,負責通知公司相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暴雨工作,檢查公司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2)負責組織安保人員和員工參加搶險、抗臺和救災,并參加重要物質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

  同時做好參加防臺風、暴雨搶險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3)負責公司內防臺風、暴雨工作;

  確保排水、排洪暢通,對因房屋建設而可能造成的內澇,要及時解決落實;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宣傳欄、廣告牌、高空掛物、行道樹、庭院燈等的防臺風、暴雨工作;

  (4)負責有關防臺風、暴雨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負責防臺風、暴雨,排澇用電的供應;

  及時調度解決抗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

  (5)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公司區間安全,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6)在防臺風、暴雨緊急期間,協助組織員工撤離和轉移,負責公司的防臺風、暴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7)負責防臺風、暴雨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出抗災、補救措施;

  承擔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小組人員及物料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調度工作;

  (8)臺風、暴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發布消息,預計有可能受臺風影響

  1、公司應急小組指揮成員下達防臺風通知,應急小組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臺風動向;2、應急小組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1、應急小組要合理協調各部門,停止相關生產作業;2、應急小組要配合公司領導小組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采取相關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公司所屬地,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時:1、應急小組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2、公司停止生產作業,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帶;3、車輛視臺風強度,該停運必須通知停運,把車輛放置在安全地帶。4、應急小組組織人員巡視公司,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公司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5、臺風期間,發生公司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應急預案程序救援,并逐級上報。

  6、臺風過后,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應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并向公司上報,對于公司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四、臺風預警分級

  1、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將臺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2、臺風預警等級信號

  根據氣象局信息通告發布a臺風及次生災害預警,b臺風影響預警,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時,應急小組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員工發布。c降雨實時預警,加強降雨監測,防指在收到氣象部門的強降雨信息后,立即發出警報。各部門得到強降雨警報后,立即組織員工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3、應急保障措施

  a臺風來前首先會刮起強風。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設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臺風來臨前,千萬不要在木工棚、臨時建筑、電線桿、樹木、宣傳牌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逗留。

  b強風會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傷砸死事故。因此,在臺風來臨之前檢查吊掛物品,要固定燈架、貨架、空調室外機、雨篷等,以確保安全。

  c如遇玻璃松動或有裂縫,請在玻璃上貼上膠條,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d臺風來臨時,要迅速切斷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雷擊,關緊門窗,以免被強風吹開,同時遠離擋風的門窗,以免被暴風吹來的碎片擊中。臺風來時還要檢查并縛緊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戶等。不要在玻璃門、玻璃窗附近逗留。

  e盡量減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內。若不得已確實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墻,應注意躲避隨風吹來的樹枝等雜物和可能倒塌的樹木,墻磚,電線等。

  f發現他人遇險,應及時報警,并在確保個人安全的情況下應盡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五、獎懲

  對防臺抗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應急小組報請公司給予表彰;對防臺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共應急救援電話

  醫院急救電話:120火警:119

  20xx年1月6日

運輸應急預案4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有關工作。負責制定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負責參加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事故分級

  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

  1.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可分為I級甲類和I級乙類。I級甲類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I級乙類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傷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2.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可分為Ⅱ級甲類和Ⅱ級乙類。Ⅱ級甲類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傷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Ⅱ級乙類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傷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以下。

  3.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傷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雖未達到I級、Ⅱ級及前述內容,但已使客車遇險,造成較大影響的各類險情。

  4.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傷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下。

  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六)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

  (1).針對特別重大、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Ⅰ、Ⅱ級)。發生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迅速向公司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針對較大、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Ⅲ、Ⅳ級)。發生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迅速向公司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6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七)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符合Ⅳ級及以上時,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八)應急響應

  1.本公司運營車輛駕駛員、在現場工作人員應急處理方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3).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4)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5)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3.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九)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

  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十)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十一)預案演練

  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二)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預防防抗雨雪冰凍等災害應急實施方案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根據福建省交通運輸廳《交通系統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與預防、預警與預警響應、應急處置和后期處置等應急工作。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雨雪冰凍災害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信息及通訊聯絡系統,收集、傳達、反饋、匯總有關信息。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運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道路運輸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有關工作。負責制定道路運輸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負責參加道路運輸發生雨雪冰凍災害的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實施方案的有效性。負責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五)可能受雨雪冰凍災害的影響分析

  1.易受災的地區。根據氣象部門預測和歷年受雨雪冰凍災害地區綜合情況及分析。

  2.可能出現的.情況:開始出現降雨雪并伴有冰凍現象,降雪厚度達2CM-5CM,現連續降雪超過5CM以上,路面出現大面積結冰,出現其它特殊情況。

  (六)應急實施方案啟動條件

  當道路運輸發生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后,即啟動應急實施方案。

  (七)應急響應與實施方案

  1.應急響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

  2.道路運輸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在雨雪冰凍期間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檢查防范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實施方案以及物資、設備等的儲備情況,及時補漏補缺;檢查道路運輸安全措施;檢查值班制度和通訊聯絡設備,根據氣象風的雨雪冰凍警報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雨雪冰凍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組織救險隊伍,做到一旦險情出現能及時出動。

  (八)信息報送

  信息報送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和上報搶險救災信息,信息報送應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和緩報。

  (九)應急保障措施

  1.認真開展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防災、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

  2.建立防災、抗災和救災應急的通信保障體系。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落實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防災、抗災、救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明確聯絡方式。

  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理防災、救災交通應急能力。

  4.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關于防抗雨雪冰凍工作指示,召開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部署道路運輸安全防抗雨雪冰凍工作。

  5.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搶險運輸車輛到位待命,一旦發生險情,隨時根據上級指令和安排,及時調集車輛,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公司指定閩車作為應急車輛。

  6.建立值班制度。防抗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雨雪冰凍期間,組織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小組成員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及時處理接到的電話、信息、通知和指令,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要注意收聽氣象預報,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氣象部門的聯系,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對當班內所遺留的問題,需詳細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防抗雨雪冰凍組織紀律,確保信息暢通。對本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工作中發生的險情、災情,在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確保信息報送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

  8.根據有關規定,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下達的搶險救災運輸任務,落實搶險救災車輛。

  (十)獎懲

  1.在道路運輸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情況發生后,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的;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排查重特大安全隱患有功的;其他有特殊貢獻、成績顯著者的人員,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道路運輸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玩忽職守,瞞報、緩報、慌報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公司將依照規章制度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及處罰,構成犯罪的,公司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防風防汛應急處置預案

  為切實做好防風防汛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大風汛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大風汛期應急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特制定防風防汛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防風防汛,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防風(汛)抗風(汛)工作,確保指揮調度有序,人員、車輛及時到位。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所稱防風防汛應急范圍是指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道路運輸生產安全、設施安全、公共安全保障人員疏散與物資運輸的總稱。本預案適用于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監測與預防、預警與預警響應、應急處置和后期處置等應急工作。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信息及通訊聯絡系統,收集、傳達、反饋、匯總有關信息。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運輸防抗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運輸防抗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有關部門負責人)

  2.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防風防汛工作;負責制定道路運輸防范應對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應急實施方案;負責參加道路運輸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的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實施方案的有效性。密切注視氣象預報、及時掌握大風汛情和災情動態,負責人員召集、安排值班;及時組織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提供必要的運輸車輛;提前組織對應急搶險車輛技術狀況進行檢查維修,保證運力充足、調度及時、開得出、運的上;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和上報搶險救災信息;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指令。

  3.現場處置機構。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五)啟動應急預案

  當道路運輸發生大風、大暴雨和汛期期間等自然災害事故后,即啟動應急預案。

  (六)應急響應與實施預案

  1.應急響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

  2.防風防汛預案。在汛期與大風季節到來前認真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檢查防洪、防風抗風預案以及物資、設備等的儲備情況,及時補漏補缺;檢查道路運輸安全措施;檢查值班制度和通訊聯絡設備,根據氣象風的大風警報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大風與汛期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組織救險隊伍,做到一旦險情出現能及時出動。

  (七)信息報送

  信息報送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和上報搶險救災信息,信息報送應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和緩報。

  (八)應急保障措施

  1.認真開展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防災、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

  2.建立防災、抗災和救災應急的通信保障體系。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落實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防災、抗災、救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明確聯絡方式。

  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理防災、救災交通應急能力。

  4.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關于防風(汛)抗風(汛)工作指示,召開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部署道路運輸安全防風抗風工作。

  5.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搶險運輸車輛到位待命,一旦發生險情,隨時根據上級指令和安排,及時調集車輛,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公司指車作為應急車輛。

  6.建立值班制度。防風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大風和汛期間,組織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小組成員要實行領導帶班制,及時處理接到的電話、信息、通知和指令,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要注意收聽氣象預報,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氣象部門的聯系,隨時掌握大風動態,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對當班內所遺留的問題,需詳細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防汛紀律,確保信息暢通。對本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工作中發生的險情、災情,在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確保信息報送及時、迅速、真實和準確。

  8.根據有關規定,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下達的搶險救災運輸任務,落實搶險救災車輛。

  (九)獎懲

  1.在道路運輸防風、防汛應急情況發生后,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的;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排查重特大安全隱患有功的;其他有特殊貢獻、成績顯著者的人員,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大風、汛期災害發生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玩忽職守,瞞報、緩報、慌報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公司將依照規章制度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及處罰,構成犯罪的,公司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以科學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合陽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合陽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合陽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導由縣政府負責或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

  1.3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4)依法應對、科學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5)資源整合,社會參與。做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依靠人民群眾,利用現有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公眾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

  1.4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4.1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工礦商貿行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運輸事故(公路、鐵路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供水、排水、電力、燃氣、道路、橋梁、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特種設備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職業危害、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2突發事件的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并遵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并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5應急預案體系

  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型級別、牽頭處置機構、應對方式及政策措施、具體處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出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對跨區域、跨流域等關聯性強的突發事件,由相關單位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預案。

  (3)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其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報縣政府備案后實施。

  (4)基層單位應急預案是基層組織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體措施”,重點確立基層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各單位對各類危險源的防控和監管措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救援和具體的處置程序、方法,要簡明實用,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是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委第一主任由縣委書記擔任,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鎮(街道)、部門、相關下屬單位以及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應急委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全面領導全縣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

  (3)當突發事件超出本縣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上級政府支援;

  (4)分析總結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下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辦事機構

  縣應急委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縣應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記錄、處理與報告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鎮(街道)、部門、下屬單位、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修訂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委成員單位:政府辦、宣傳部、人武部、總工會、團縣委、應急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氣象局、煤炭事務中心、紅十字會、消防救援大隊、供水公司、供電分公司。

  主要職責:

  政府辦:在縣應急委領導下,按照領導指示、安排,及時召集各部門、各單位參加縣政府或縣應急委相關會議,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各級工作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等常識;負責加強突發事件輿情的監督管控,按規定及時發布搶險救援等信息;協調新聞媒體,負責信息發布、輿情收集、新聞報道和境內外記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武警和民兵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來合支援救災的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部隊報告請求支援。

  總工會:督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宣傳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職工安全防范意識;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事故傷亡職工相關撫恤和理賠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建和管理全縣應急志愿者隊伍,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搶險救援工作;對口協調前來我縣進行支援的縣外應急志愿者隊伍。

  應急管理局:負責縣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班值守、信息匯總上報、綜合協調處置等職能。指揮調度全縣綜合救援隊伍以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全縣應急管理專家組,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撐。經縣政府委托授權,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全縣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救災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數據庫;督促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儲存充足的相關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和更新常備儲存物資,協調督辦醫藥、糧食、油料、鋼材等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民生主要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會同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指導和協助恢復重建項目編制和申報;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支持恢復重建

  教育局:負責編制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下屬單位、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做好學生安全避險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領;組織管理在校學生的應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詢;做好縣域內學校建筑物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單位搶修通信設備設施,保障各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對處在災區或事故區域易發生次生災害而影響通信設施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確保通信暢通;協調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門組織所需大型機械裝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相關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黨政機關、重要部門、金融單位、看守所、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戒;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特殊單位及群體的監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救災工作,保障群眾能夠得到及時安置;指導各鎮(街道)制訂和實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鎮(街道)組織和接受救災捐贈。

  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因公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加強森林防火的預防管理,發現火情及時處置;負責縣域內應急避險場所規劃工作;積極參與各類搶險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搶險技術支持,協助城管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搶修;負責全縣建筑施工、燃氣經營站點及燃氣管網的日常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參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各運輸企業、公路施工單位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負責交通系統各站點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開辟應急通道,組織公路、隧道、橋梁等交通設施搶修、維護,打通應急救援專用通道;安排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搶險救援隊伍、傷員和救災物資運輸的需要;加強對道路、橋梁等險情動態監測以及隱患治理。

  水務局:負責全縣水庫、淤地壩、堤壩等水利設施監測,并指導應急搶險、排險工作;檢查、監測災區飲水安全,并做好臨時供水協調、準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水利設施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各類農業園區、果蔬冷庫、畜牧養殖以及涉農項目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監測,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專家開展各旅游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造成的文物損毀及時采取措施加以保護,組織做好A級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和網吧、KTV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系統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轉送救治傷員,安排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接收救治危重傷員;配合做好遇難人員尸體的處置。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人武部,組織民兵參加抗震救災及搶險工作;配合做好應急避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以及受災群眾在應急避險場所的安置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特種設備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本系統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市政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會同住建局組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災群眾避難場所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負責社會商貿物資穩定;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配合做好賓館、超市、農貿市場等商貿企業及成品油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各鎮(街道):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督促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組建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組織開展所轄景區應急救援工作。

  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負責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空氣、水質、土壤及飲用水源水質等污染物監測和組織監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監測和隱患排查,防止污染擴散。

  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布重大氣象預警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煤炭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專業礦山救護隊以及兼職救援隊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或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指導煤礦事故救援工作。

  紅十字會: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愿者參與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負責對口捐贈物資接收、發放和管理;負責向外界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應急委或應急管理局指令,組織縣級綜合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現場其他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負責生活供水管網建設、維護和搶修,保證群眾生活供水;組織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電力設備事故、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縣級相關指揮部指令安排組織快速修復相關電力設施設備,根據需要安裝臨時發電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電力供應。

  本預案未納入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2.3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設立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在應急委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常務副縣長擔任,也可根據需要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專項應急指揮部自行轉換為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對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決定分級響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有關鎮(街道)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協調駐合武警中隊以及民兵參與應急救援;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匯報應急處置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4工作機構

  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類突發事件對應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評估;承擔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針對不同突發事件類型,會同各成員單位實施搶險救援、搜救傷亡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2)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衛健局

  成員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道)衛生院等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調動縣域醫療資源,就地搶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時轉運傷員。

  (3)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時,現場指揮部可報請縣應急委協調駐地武警部隊協助。

  (4)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和經合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事故處置工作中各種搶險所需車輛、工程機械、材料及電力、排水、通風、滅火等設施;負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負責為搶險救援、新聞媒體、有關事故調查人員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現場電力、通訊暢通。

  (5)信息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聞發布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組織輿論引導。

  (6)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總工會和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組織受災人員安置和災后重建,協助受災人員社會救濟(包括心理救助);確保安置點各項生活用品的供給;實施受災區域環境監測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2.5專家組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應建立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等技術支持。

  3運行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對主要牽頭部門在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要統籌建立完善社區、村、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監控和準備工作。

  3.2監測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要根據突發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地震、地質、氣象、洪澇、干旱、森林火災、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儲存運輸、排污單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有關行業重大風險監控的研究,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減少或杜絕發生重大損失。

  3.3預警

  3.3.1確定預警級別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統籌預警信息發布,充分運用各類傳播渠道,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對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部門收集到征兆信息后,組織分析評估,研判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或已發生一般事件、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態可能擴大,由縣政府負責發布。

  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3.2預警信息發布

  (1)預警發布層級。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Ⅲ級標準,縣政府逐級上報,由省政府發布Ⅱ級或Ⅰ級預警信息。特殊情況,可視情提升發布層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

  (3)預警發布方式。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受結果。

  3.3.3預警行動

  (1)發布Ⅳ級(一般)預警后,一般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報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啟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工作機構進入戰備狀態,并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③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④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進行管理;

  ⑤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2)發布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警后,在Ⅳ級(一般)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專家學者、技術骨干等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④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⑤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⑧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要密切關注風險變化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建議,按程序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發布。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相關風險已降至可接受水平,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及時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制度。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基層網格員管理體制機制,統籌災害信息員、群測群防員、氣象信息員、民兵情報信息員、網格員等資源,建立統一規范的基層網格員管理制度,實現村(社區)網格員全覆蓋,并落實風險隱患巡查報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報告等職責。

  (2)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縣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與突發事件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是突發事件信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信息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件有關密切關系的單位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110、120、119等常用報警電話,或向當地人民政府特設的統一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報警,或向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接警部門接報后應迅速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格式附后)。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必須作好記錄,立即核實情況,并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縣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在事件發生后15分鐘內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隨后及時報送書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影響范圍、人員傷亡(失聯)、房屋倒塌損壞、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事件發展趨勢、現場救援和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5)涉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6)各應急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完善突發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融合相關部門、地方的應急資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動態信息等,為突發事件應對提供信息保障。鼓勵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救護;向屬地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因本單位引發的或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

  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要根據突發事件預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或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要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調動應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在境外發生涉及我縣的突發事件,縣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采取措施保護我縣相關人員和機構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4.3分級響應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迅速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滿足應急響應的條件(響應的具體條件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屬于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縣應急委批準實施。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作出決定。

  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達到IV級(一般)響應時,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當突發事件達到Ⅲ級(較大)及以上,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展開先期處置的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4.4指揮與協調

  (1)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有關牽頭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各鎮(街道)會同縣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協助。

  (3)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由縣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突發事件轉化為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時,各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程序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統一指揮或指導各鎮(街道)、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①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向縣應急委報告;對各鎮(街道)提出具體明確的處置、應對要求,責成縣政府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后,縣政府有關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③應急委組織、協調發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應急保障。

  ④必要時,依法調用人力,征用單位和個人的場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資等。

  ⑤其他相關應急措施。

  (5)參與現場處置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向縣應急委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6)當中、省、市啟動或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根據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在中、省、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7)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多層級啟動應急預案的,其指揮與協調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行。

  (8)在突發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指揮機構的,由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相對嚴重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協調。

  (9)全縣或部分地區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按上級緊急狀態的相關規定實施。

  3.4.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并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②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③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公共衛生調查處理、應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工作,治療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需要對易感染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

  ④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并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鐵路、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的優先安排、調度、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⑤搶修被損壞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確保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⑥開展環境監測,追蹤研判污染范圍、程度和發展趨勢,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保護水源地等環境保護重點目標,減輕環境影響,開展災后環境風險排查,處置事件應對產生的廢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⑧啟動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⑨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⑩開展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妥善處理遇難人員遺體,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等工作。

  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受、管理、分配捐贈款物。

  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

  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依法實行強制隔離,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③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④封鎖現場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⑤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志性建筑的保護。

  ⑥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運輸、醫療救治、通信、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群眾生活、社會秩序、新聞宣傳、專家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部門,應組織編制并指導下級部門編制相關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應急預案管理。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必要時可以依法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技術支持;要求生產、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及受到突發事件危害人員。

  3.4.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統一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方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行動。

  (1)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或其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

  (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按照信息發布有關規定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平臺發布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要加強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5)未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信息。

  3.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縣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縣政府應當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咨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5.2調查與評估

  (1)縣政府應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報告。較大突發事件由縣政府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2)縣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于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領域)上年度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縣政府報告,抄送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縣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抄送上級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政府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及時組織和協調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需要上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和總體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4.1隊伍保障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合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綜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務。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民兵和武警部隊是應急救援的突擊力量。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駐合部隊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請求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應急隊伍是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各鎮(街道)及村(社區)應當單獨建立或者與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5)社會應急力量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單位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共青團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鎮(街道)、各部門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2經費保障

  (1)縣政府要將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2)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3)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應的征用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審批。

  (4)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各鎮(街道)、經開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4.3物資裝備保障

  (1)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協調機制。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商經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縣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2)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或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3)加強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建設,推進應急訓練設施開放共享。

  4.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協調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為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干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縣交通運輸局要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對事發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4.6治安維護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群、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4.7人員防護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各有關部門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縣工信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通信暢通。

  4.9公共設施保障

  縣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0基礎信息服務保障

  縣氣象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河流、水庫水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事發地導航定位、遙感監測、地圖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務。

  4.11科技和技術保障

  建立縣級應急指揮平臺和有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滿足突發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匯總與發布、視頻會商、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協調、資源調用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有條件的鎮(街)要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臺,并與縣級應急指揮平臺互聯互通。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4.12區域合作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資源區域共享機制。

  加強與毗鄰縣的應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訓練基地共享與應急演練聯動,為應對區域性突發事件提供合作與聯動保障。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與審批發布

  總體應急預案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抄送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由有關部門編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由基層組織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銜接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專項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進行。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的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

  5.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每3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評估與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應當每3年對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對預案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預案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4)各部門、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意見。

  5.4宣傳與培訓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工作,將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應急預案發布后,各部門應積極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準備、應急與響應、自救與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免費向公眾發放。

  5.5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牽頭部門

  2.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圖

  3.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4.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處置流程圖

  5.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6.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樣表)

運輸應急預案6

  為切實做好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下我區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通行工作,建立和完善統一、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協調運作機制,提高雨雪冰凍天氣的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充分認識惡劣天氣對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構成的嚴重影響,全力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惡劣天氣對交通運輸工作造成的損失。

  二、目標要求

  堅持預防和處置并重,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總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確保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能夠立即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惡劣天氣對道路安全通行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組織領導

  成立金安區交通運輸局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揮、協調、部署區域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預防、處置以及預案啟動,及時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制定應急處置臨時對策及處置方案等工作。

  組長:朱明望

  副組長:魏治安、沈承繼、姚成山、李偉、喬先勝、姚杰、朱祥如、趙亮

  成員:劉圣存、唐德生、顧仁志、張磊、聶琦、廣龍勝、張武、楊勁松、許虎、陳遠柱、潘申存、趙陳、湯長虹

  (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6個工作小組:

  辦公室:由魏治安兼任辦公室主任,趙亮、劉圣存、唐德生、陳遠柱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應對雨雪冰凍天氣的應急處置協調等工作,聯系電話:XXX、XXX。

  1、應急處置組: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治安具體負責,主要由公路所、運管所、執法大隊、工程股等單位、股室配合,全面負責道路應急保通工作。

  2、交通疏導組: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成山具體負責,主要執法大隊、運管所以及轄區交通管理所配合,做好農村公路全面巡查、交通疏導等工作。

  3、物資機械組:由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朱祥如同志具體負責,主要由公路所、工程股等單位配合,全面負責應急物資供給及機械設備的調配等工作。

  4、督查督導組:由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喬先勝具體負責,主要由綜合股配合,負責應急處置期間各單位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5、后勤保障組: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沈承繼具體負責,主要由局辦公室、財務股、綜合股配合,全力保障人員、機械應急處置所需必須品。

  6、信息報道組:由局黨組成員、工會主任李偉具體負責,主要由局信息股、綜合股配合,全面做好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上報和宣傳報道,統一口徑對外發布應急信息等工作。

  在建工程:由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喬先勝,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姚杰具體負責,主要由質監站、工程股配合,全力督導、協調做好在建工程的應急保障工作。

  四、責任分工

  1、局班子成員包保工作組:負責對所包保責任片區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及所涉及應急工作小組,嚴格落實雨雪冰凍應急預案,全力做好區域內道路安全通行工作。(局班子成員包保聯系鄉鎮同工程建設責任包保)

  2、局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對冰雪災害天氣相關情況,及時下達區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令,通報應急措施和工作開展情況,做好宣傳、信息報道、信訪維穩及協調、后勤保障等工作。責任人:陳遠柱。

  3、執法大隊:加大冰雪天氣縣級公路巡查力度,重點對急彎、陡坡、橋涵、高邊坡、臨水臨崖等事故易發路段的巡查力度。責任人:趙亮。

  4、公路所:加強公路應急物資(鐵鍬、防滑沙、工業鹽、融雪劑等)和機械設備(鏟雪車、裝載機等)的儲備、檢修及抗雪保通應急隊伍建設,做到關鍵時刻開得動、拉得出、保得通。責任人:劉圣存

  5、運管所及各交通管理所:負責協調、保障城鄉公交、客運運營線路調整,及時、科學、合理調度公交、客運班線,加強駕駛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客運企業落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嚴格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以及客運站場的`檢查等。各交通管理所加強冰雪天氣道路巡查和水上渡口的安全檢查,嚴打違法運輸,確保旅客出行安全。責任人:唐德生、各交管所長。

  6、質監站:負責在建工程的應急保障工作,制定預案,督促施工企業加大排查力度以及應急物資、機械設備儲存、調配工作,確保險情及時消除。同時健全值班制度,加強值守力量,落實值班人員職責,保持通訊暢通,若遇險情應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共同處置。責任人:顧仁志。

  五、措施要求

  各單位要認真研判天氣情況,對可能出現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對道路運輸安全存在影響,要做好應急準備,強化監測預警、細化應急預案,全面落實“五有”,即:

  一是要有一次徹底的道路隱患大排查。執法大隊、轄區交通管理所立即安全一次道路安全隱患大排查,并對發現的隱患點要做好安排處置。

  二是要有充足的應急物資及機械保障準備。公路所要對融雪劑、工業鹽、黃沙、警示標志、標牌等應急物資進行盤點、增購,及時聯系對接相關工程機械,切實做到有備無患,防患未然。

  三是要有迅速高效的處置機制。局屬各單位要制定各自的應急子預案,切實把預案和應急措施做實做細,寧可備而不戰,不可戰而無備。

  四是要有暢通的信息渠道。局屬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等工作,及時、迅速將應急情況通過網絡、微信工作群、QQ等渠道上報信息報道組。信息報道組將各類數據和相關情況進行統計整合,經審核后統一口徑上報相關部門,讓上級部門充分了解交通系統應急最新動態。

  五是要有一套嚴格的值班制度。按照上級統一安排或工作實際情況,各單位要做好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要保持暢通,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并做好值班記錄,遇緊急事件要及時上報帶班領導。

運輸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和《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xx〕54號),結合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布、備案、宣傳、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制定、依法規范、功能齊全、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納入本行業績效管理考評體系。

  第二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六條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相關單位子預案組成。

  第七條總體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應對特別重大或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和應對較大和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由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并公布實施,報市政府部門備案。

  第八條專項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涉及公路橋梁氣象災害、水災與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重點物資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橋梁安全事故、特長隧道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專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各相關單位編制,報市交通運輸委批準公布實施。

  (二)各專項應急預案要詳細制定各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響應措施,明確專項應急機構及相關負責人、聯系人,并及時更新和公布。

  第九條專項預案子預案

  由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或其下屬有關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各部門職能職責,為應對該專項特定突發事件而編制的應急預案,子預案的編制以特定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措施為主,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

  第三章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應急預案編制的格式規范,一般應符合市政府部門及市交通運輸委的公文規范要求。

  第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應急預案應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國家、本市及市交通運輸委有關規定。

  (二)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的編制原則。

  (三)加強相關地區、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保持應急預案間的銜接配合。

  (四)符合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適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五)要素齊全、內容完整、行文簡潔規范,應急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六)有涉密內容的,應標注密級,嚴格按照保密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的應急預案一般應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

  第十三條預案的編制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職能分工和工作實際,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典型事故資料等,對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存在的風險源開展風險評估,充分調研分析應急資源,對應急能力實施客觀評估,資料大全《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充分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并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門或單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頒布實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審批、發布和備案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組織應急預案報審、發布和備案等事項。

  第十六條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經征求有關監管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委應急辦)提出編制說明,報送市交通運輸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定后,提請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名義印發。

  第十七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經委應急辦審核后,由牽頭起草單位報交委分管領導審定,必要時經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行業監管機構名義印發。

  第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在提交委應急辦審核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制或修訂背景、依據、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二)征求意見和對反饋意見的采納情況,對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三)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由各單位自行編制,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以本單位名義印發。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應急辦、交通部備案。

  (二)各區交通運輸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交通運輸委備案。

  (三)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是由各交通運輸企業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編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四)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同時報送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第五章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公開發布非涉密的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簡本,普及應急預案常識。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制作有關應急預案宣傳資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二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至少演練1次,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開展;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至少演練1次;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每年至少演練1次。

  第二十四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視情簡化。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本市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督促指導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落實。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

  第二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并為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提供經費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略)

  依據以上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結合我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條件下的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提高全社會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難,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全市交通系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各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4)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應對工作的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

  (5)各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各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及公路沿線群眾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凍救災任務。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設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機構。

  各縣交通運輸局可參照市交通運輸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2.1指揮部機構及職責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相關單位負責人等組成。成員單位包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等。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研究解決預防和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3)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的有關指示;

  (4)檢查局屬單位、局屬國有交通運輸企業和各縣交通運輸局災害防御和應對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5)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報告災情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6)承辦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巡查,統計、報告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交通中斷里程及通行情況,保障車輛的安全通行;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對緊急搶通或改道的公路、橋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負責清除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積雪,保障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橋梁的安全通行;負責清除市內通行橋梁的積雪、保障市內淮河公路橋道路通行;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收集匯總需要道路運輸保障有關信息;統計、報告全市各汽車站滯留人員數量,指導相關部門、企業為滯留在汽車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統計、報告下屬汽車站滯留人員數量,為滯留在汽車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車輛、組織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員單位: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2.1.3.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局應急辦具體職責:

  (1)負責處理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2)負責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供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有關信息;

  (3)接收、處理上級和氣象、水利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4)負責局應急指揮部與上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市內外相關應急管理機構和下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的聯絡、信息上傳與下達等工作;

  (5)收集、匯總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及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編寫應急工作日報;

  (6)負責接警值班工作;

  (7)負責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災害發展趨勢、應對工作情況,并提出對策建議;

  (8)承擔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2應急工作組

  啟動本預案Ⅱ級(含)以上響應后,局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下設綜合協調小組、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4個工作組,處置重大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工作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小組

  由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及局屬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①負責牽頭聯絡市公安、建設、軍分區、武警等單位;

  ②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負責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的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負責相關文件和信息上傳、下達;

  ③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④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⑤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⑥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公路搶通小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和除雪鏟冰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下公路的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運輸保障小組

  由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①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總結評估小組

  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①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②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現場工作組

  局應急指揮部按照市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要求,或當災害等級達到Ⅰ、Ⅱ級時,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設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職責如下:

  (1)參與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負責跨縣區交通應急隊伍的調度和現場指揮,并保障作業安全;

  (3)提供交通運輸方面技術支持;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交通建設工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客貨運站、港口碼頭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指定專人負責與應急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現場工作組負責人匯報情況;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3)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4)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縣交通運輸局職責

  各縣交通運輸局結合自身情況分別成立相應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抗雪防凍救災應急事件。

  災區縣交通運輸局在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積極參與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抗雪防凍救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送和災區道路的鏟雪除冰緊急疏通工作;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迅速組織人員對轄區公路、橋梁、航道、碼頭、交通樞紐等進行檢查,發現險情、事故隱患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和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滯留在轄區內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局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持。

  非災區各縣交通運輸局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隨時聽從局應急指揮部或屬地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機構調遣,趕赴災區參與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本市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與南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區的過渡帶,季風顯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本市地處淮河流域,境內河流眾多,水路運輸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運輸中地位顯著。淮河穿城而過,市區內淮河上的公路橋是連接城區兩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為皖北交通樞紐,本市公路交通發達,境內有多條重要國省干道。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河面結冰、港口癱瘓、橋梁、公路路面封凍,船舶、車輛無法通行且易發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會導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斷,船舶、車輛、人員、物資出現嚴重滯留和擁堵。

  3.2重點監測對象

  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及本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是預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掌握并傳遞相關信息。

  重要國省干線的路面積雪、結冰情況及車輛通行情況由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重點監測。

  蚌埠港、重要碼頭和主要航道的河面結冰、封凍情況、船舶通行情況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重點監測。

  3.3預警分級

  參照《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見表(略)

  按照《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托市氣象局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局應急辦及時掌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上報局應急指揮部,并轉發相關單位。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各縣交通運輸局應及時轉發氣象部門發布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啟動應急響應

  接到市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按如下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Ⅰ、Ⅱ級響應啟動指令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Ⅳ級響應啟動指令由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發布。

  4.2響應行動

  4.2.1 Ⅰ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局應急指揮部及各個工作組分別由負責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成立現場工作組隨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赴受災嚴重的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縣、區和路段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6)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省交通運輸廳和市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機構報告,請求支持。

  4.2.2Ⅱ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召開局應急指揮部會議,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及各個工作組分別由負責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成立現場工作組隨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赴受災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按照市應急指揮部要求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縣、區和路段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2.3 Ⅲ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重要情況由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2)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根據災情情況,局應急指揮部指派人員赴受災縣、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負責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及時除雪鏟冰,保障全市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4座公路橋道路暢通;

  (5)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2.4 Ⅳ級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相關縣交通運輸局傳達局應急指揮部有關指示要求;

  (2)根據災情情況,指派人員到受災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3)負責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及時除雪鏟冰,保障全市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4座公路橋道路暢通;

  (4)指導受災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當地縣政府立即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組織本部門人員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

  4.3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指令后,Ⅰ、Ⅱ級響應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Ⅳ級響應由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終止。

  5.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災情發生后,局應急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將災情、災害發展趨勢、路況信息、應對措施、應急工作開展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6.后期處置

  6.1災情報告和評估

  6.1.1災情的報告和評估單位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調查、收集、整理的災情信息,由局應急指揮部匯總,報市應急指揮部。

  6.1.2災情報告要求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立即調查統計受災基本情況,迅速報告局應急指揮部,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和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情況。

  6.1.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以及人員轉移安置、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等。救災工作結束后,局應急指揮部成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調查組,對交通系統內受災基本情況、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提交調查報告。

  6.2災后恢復重建

  (1)市交通運輸局積極協助市人民政府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受災情況的統計工作,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2)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單位積極指導受災縣開展損毀交通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3)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及時下撥災區。

  7.保障措施

  7.1資金保障

  抗雪防凍救災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市、縣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時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2物資保障

  依托交通運輸行業市級、縣級、企業通應急物資儲備。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應根據工作職能,結合實際情況,儲備應急物資。

  7.3應急隊伍

  局屬各單位、各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市、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制訂社會動員方案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動員方案包括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自有應急力量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求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請求動員社會力量,協調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協調有關部門為應急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8.預案管理

  8.1預案演練

  局應急辦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三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各縣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按照局應急指揮部及當地縣政府的要求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8.2宣傳與培訓

  局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多種媒體渠道,加強應急宣傳工作。

  局屬各單位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工作,提高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9.附則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交通保障應對工作的部門預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2)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應急預案9

  為了提高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道路運輸管理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公司以建設“以人為本,創造平安”為重要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在全公司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救援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門應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同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的原則。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一)應急處置定義

  道路運輸應急處置是對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運輸做出應急處置,從而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降低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適用規模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當局發出應急救濟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門共同施行救濟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

  當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物質泄漏、火災、爆炸、壓力等事故,其應急救濟工作執行公司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濟預案》和《普通貨色事故應急救濟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公司安全科、車輛管理科、業務科、財務室的主要負責人。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應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預案的制定及預案演練,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調配和落實,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根據突發事故情況,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有關救援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負責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保障和救濟的具體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道路運輸應急救濟的業務基礎管理、臺帳的樹立、監督檢查,人力物力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并負責突發變亂中人力處置和救濟預案的施行。

  四.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濟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所在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二)報告程序

  當車輛在運輸貨色過程中遇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或押運人員必需立即將有關具體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若是其他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現場發現者應同時向本地當局有關部門報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根據變亂的大小決定是否報告公司的總經理,需報總經理的應立即將其有關情況上報至總經理。

  五.預案啟動程序

  總經理根據所報告的變亂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濟預案》。當需要立即啟動公司級預案時應立即啟動。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當局、部門應急救濟支援指令時,總經理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濟預案,對有關突發道路交通事故舉行救濟。預案啟動后,公司各應急救濟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和搶險物資奔赴救助現場舉行搶險工作。

  我司是一個專業從事貨色運輸的企業,依照國家事故管理原則,當公司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除立即上報公司和本地運輸管理部門外,還應積極配合本地當局和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濟工作。

  六.應急救援保障(車輛和設備儲備)

  1、應急處置隊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為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加強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

  2、物資準備。公司指定1臺長安車和2臺貨車作為事故搶險使用,隨時確保這兩臺車輛處于備用狀態。同時,準備局部事故搶險所必需的設備設施。

  3、指揮調劑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長有權指揮、調劑各應急搶險人員、車輛和有關應急救濟物資。

  4、應急資金保障。公司財務室必需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確保搶險工作中各項費用的支出。

  5、通訊和信息報告:充分使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各應急人員應保證準確、實時報送信息,以便于事故應急救濟工作的開展。

  七、應急救濟措施

  (一)駕駛員、押運員現場處理措施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想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子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挪動轉移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禁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體原因、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現場施救

  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應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傷員搶救。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濟人員(或事故中未受傷人員)該當依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舉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可征用過往車輛。

  2、現場保護。應急救濟人員要注意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需要挪動轉移現場物品的必需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

  3、醫療救護。立即將受傷人員送本地醫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搶險

  當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搶險時,公司應嚴格按照政府指令將人員和物資運輸到指定的地點,并接受事故搶險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八、應急救助竣事

  當道路交通事故竣事時,應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竣事,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本次救濟工作情況舉行總結和講評。以便對預案進一步點竄和完善。

  九、預案演練

運輸應急預案10

  為確保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運行,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交通運輸實際情況,特制定《靖州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靖州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春運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春運期間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工作,確保疏運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時、順利完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局安全股,由肖帆兼任辦公室主任。值班電話:xxxxx。

  二、應急程序

  (一)因旅客大量滯留,汽車客運站正常秩序出現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報告。汽車客運站立即向運管所報告,運管所向局春運辦報告,局春運辦向市春運辦報告。

  2、開通廣播。汽車客運站開通廣播,講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并引導無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給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時辦理退票手續。

  3、疏運旅客。運管所負責調配客運車輛疏運旅客。運管所、運輸企業增派人員維護客運秩序。

  4、維護秩序。現有管理力量難以維持汽車客運秩序時,立即向縣政府春運辦申請增派公安、武警人員維護客運站秩序。

  (二)汽車客運站出現突發事時,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包括駐站辦、運輸企業、客運站等管理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2、發生爆炸事件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隱蔽和實施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立即向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

  3、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時,汽車客運站、客運車輛、旅客等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遠離襲擊目標,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向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運管部門、運輸企業等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公安等部門實施救護。

  4、汽車客運站、客運車輛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春運辦報告,運管、企業要增派力量,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維持現場及周邊的交通秩序。

  5、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立即采取隔離措施,同時向衛生部門和局春運辦報告,并就近當地及時隔離,運管部門、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一旦發現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要立即暫扣,并請衛生防疫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三)水上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時,所有人、經營人及時向海事部門報告,海事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救助,同時向局春運辦和上級海事部門報告,局春運辦向市春運辦報告,同時組織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救助。遇險現場和附近的船舶人員,由海事部門統一指揮和調度。

  (四)遭遇冰雪等自然災害而致使公路交通中斷,公路管理機構要及時修復,同時報告局春運辦。公路部門難以及時修復時,局春運辦立即向市春運辦報告,同時組織局各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搶修。如有必要報告市春運辦,請求部隊支援。

  三、部門職責

  局春運辦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工作。各單位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并按各自職能制定本單位的春運應急預案。

  (一)局春運辦

  1、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

  2、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二)道路運輸管理所

  1、嚴格管理汽車客運站,維護道路客運秩序。

  2、及時掌握各汽車客運站動態,并及時向局春運辦報告。

  3、負責安排應急客運車輛。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客運車輛,疏運汽車客運站滯留旅客。

  (三)客運辦

  負責全縣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運輸運力協調和保障,確保全縣公共交通的`暢通。

  (四)公路管理局

  1、準備好麻袋、砂礫、防滑劑、潤雪劑、工業鹽等防滑物質,同時,保持采購搶修物資渠道的暢通,做到搶修物資補給及時。

  2、及時維修鏟土車等各類重型機械,保持公路搶修設備的良好狀況。

  3、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公路搶修人員到達指定點,實施公路搶修,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五)海事部門

  1、準備好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工具。

  2、及時維修水上交通應急船舶,保持應急船舶的良好狀況。

  3、造冊登記全縣水上客貨船舶經營戶的通信聯系方式,以備突發事件時,就近征用。

  4、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海事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水上救援。

  (六)局屬其它各單位

  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要及時派遣人員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機構成員名冊及通信聯系方式,并設立值班電話。

  (二)裝備保障

  各單位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要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隊伍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處置隊伍,規定召集、出動程序,并明確增援組織與保障預案,確保救援搶險快速反應和持續保障能力。

  以上各項保障措施報局春運辦備案。

運輸應急預案11

  為了加強對污染土壤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點,特制定本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1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的指導思想,針對突發性的污染土壤運輸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優的效能,有序地實施現場處置,提供盡可能的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把突發性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 污染土壤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自救相結合。

  2污染土壤運輸事故防范措施及要求

  ⑴污染土壤運輸車輛由公司車輛主管部門統籌調配管理,該車輛只能在車輛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保障下進行污染土壤的運輸工作。

  ⑵駕駛該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經過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培訓并合格,工作態度認真負責,技術熟練,熟悉道路情況。應做到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關法規。具備一定的對所運危險貨物實施應急處理的知識和能力。

  ⑶執行污染土壤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滿足性能狀況良好,車容整潔、車廂內清潔干燥,并嚴格按要求配備和使用了合格的安全、消防等應急防護器材。

  ⑷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的例行檢查、車輛二級維護等管理規定,及時發現和處理車輛存在的機械故障等隱患問題,提高車輛的行駛性能,以確保該類車輛的安全行駛。

  ⑸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出車前,應根據本次運輸廢物的危險特性,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領取人員防護裝備和隨車應急處置物品。

  ⑹污染土壤運輸車輛裝車前,現場指導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土壤的干濕程度,檢查土壤在裝卸過程中會不會產生揚塵,若還會產生揚塵,則需要繼續濕潤土壤,確保滿足濕法作業的要求;若太濕,則容易發生滲漏,需要經過晾曬處理,達到裝載標準了,再裝車運走。嚴禁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進行超載運輸。

  ⑺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在車輛裝卸時,應根據土壤的.特性,向裝卸工人講解相關的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范知識,要求其嚴格遵守裝卸操作規程,以防止違規操作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污染事故。

  ⑻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在貨物裝載完成后,應認真檢查車箱中危險貨物的存放狀態,行駛過程中如應立即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防止危險物質帶來的安全隱患及環境污染責任事故。

  ⑼污染土壤運輸車輛行駛時,駕駛員要控制好車速,在非特殊的交通運行狀況(如突發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下不準急加速或急減速,力求平穩駕駛。行駛過程中還應該注意選擇并掌握路面平穩度,加大行車安全間距,不得違反交通安全規則超越行進中的機動車輛和行人。

  ⑽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執行污染土壤運輸任務時嚴禁搭載無關人員,也不允許搭載其他貨物。

  ⑾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需要臨時停車時,應遠離居民點、學校、交通繁華路段、名勝古跡和風景游覽區。特別不準駕駛員遠離車輛,更不準在發動機工作時向油箱加注油料。

  ⑿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在運輸途中,因自身車輛駕駛責任或他人責任造成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駕駛員必須及時與公司相關部門匯報,若土壤發生泄露時需迅速報告當地交通、環保、安全、消防、保險等相關主管部門請求援助。

  ⒀污染土壤運輸車輛駕駛員應根據所運輸的危險貨物特性,必須在指定的地點實施車輛的清洗保潔,防止車車輛箱體殘留的污染物質造成人身傷害及二次污染環境責任。

  ⒁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庫(場)。因特殊情況需要,必須符合安全、不產生環境污染等基本條件,報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才能在其他停車庫(場)作暫時停放。

  3應急救援事故類別及其處置措施

  污染土壤運輸事故主要有污染土壤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突發性車輛故障、污染土壤泄露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應急主要措施包括:車輛故障急救、污染物泄露處理、現場救治等。

  4應急救援流程圖

  5應急救援程序

  5.1.事故類型

  污染土壤運輸車輛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污染土壤泄露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等事故現象。

  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副駕駛員)立即實施應急自救工作,設立事故現場區域警戒線,并向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情況。

  (1)運輸車輛駕駛員應急自救方式:

  運輸車輛駕駛員應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充分借助現場現有的裝備和有限的力量,采取車輛故障原因排查維修、局部泄露污染土壤原因分析,將污染土壤全部清掃干凈,并用水沖洗地面。

  (2)運輸車輛駕駛員報告的內容

  運輸車輛駕駛員向單位應急救授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發生的 時間、地點、原因、事故最新狀態、已采取的措施情況及其簡要經過。

  5.2救援措施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在了解清楚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后,立即通知應急救援小組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和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救援和現場處置工作

  5.2.1運輸車輛故障救援措施:

  ①根據車輛發生的故障現象,逐項排查車輛故障原因,掌握車輛零部件的損壞程度,備品備件的準備情況。

  ②依據車輛的具體受損情況,就地做到能自修則自修,采取局部換件、重點維修、整體調校的維修方式,從快排除車輛故障。

  5.2.2局部散落污染救援措施:

  ①根據車輛局部散落的現象,清理人員穿戴好防護服、手套、口罩等防護用品,逐一查找局部散落的準確部位,對該部位用隨車攜帶的應急設備處理。

  ②對散落的土壤進行及時的清理,散落的土壤裝入預先準備的備用包裝袋中。

  ③在完成局部散落包裝袋的更換工作后,采用木糠或活性炭等吸附劑仔細對受污染了地面實施3-5次反復吸附清理工作,最后用清水沖洗。將吸附所產生污染了的吸附劑規范進行袋裝。

  ④遭泄露危險廢物所污染的地方,必須進行規范清洗。清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廢物,應作危險廢物處理處置。

  5.2.3人身傷害自救方式:

  根據現場人員因事故或應急操作過程中身體(皮膚)不慎受到傷害,應借助運輸車輛配置的救護藥品及器械對受傷人員實施臨時的清洗、包扎等救治,并及時送醫院接受正式治療。

  5.3救援評估

  應急救援小組在初步實施應急救援后,綜合現場處置情況后作出階段性的救援評估結論。

  應急救援小組借助的裝備足以能夠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保障事故處置結果的安全有效。應急救援小組依據事態發展趨勢,結合現有的應急裝備,作出對下一步切實有效的應急措施布署,并積極穩妥地逐項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借助僅有的裝備和有限的力量不能估計和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態勢,難以保證勝任并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及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向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現場階段性救援評估結論,請求社會應急援增力量救援。

  5.4請求增援

  應急小組組長綜合了解現場階段性救援評估結論后,根據現場事態的最新發展情況要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增援。應急小組組長向當地公安、消防、環保、醫療等相關機構及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事故的最新狀態、潛在危害和單位已采取了應急救援措施情況及其簡要經過。當地公安、消防、環保、醫療等相關機構及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協調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派出應急救援增補力量。

  當地公安、消防、環保、醫療等相關機構及部門派出的應急救援增補力量到達現場正式投入救援工作,實施積極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完成最終的排險救援。

  5.5解除警戒

  在各應急救援力量的增援下,安全妥善地排除險情后,解除現場警戒。

運輸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 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 超出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管理機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3) 需要省廳處置的其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二次傷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在省廳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同時,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發揮指導、協調作用。

  1.4.3 預防為主,平急結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學施救。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以及現場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廳領導任組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廳直有關單位和廳機關有關處室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自行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等。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廳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2.2 工作職責

  2.2.1 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應急救援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范,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和處置工作;

  (2) 加強對全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調查研究,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對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3) 審議、批準全省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事故救援處置預案,對有功單位及人員進行表彰,對違紀單位及人員作出處理;

  (4) 批準和解除預警,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或終止,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協調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資源及人員的組織、調配;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審核、批準現場救援處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1) 傳達貫徹省廳應急領導小組相關會議和指示精神,擬訂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抓好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的督促協調、組織實施;

  (2) 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他預案,定期評估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修訂工作,并監督檢查預案的執行落實情況;

  (3) 收集整理與應急管理和處置相關的政策法規、信息數據,加強應急救援形勢任務的分析研判,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

  (5) 執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對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預警、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等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傳遞和發布等工作;

  (6) 組建技術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7)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 省廳現場指揮部

  (1) 負責對事故現場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的指揮調度,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布應急物資、裝備及人員的組織、調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傷亡損失以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對當前和下一階段應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并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3) 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現場會商,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采取臨時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

  (4) 加強與事故現場其他參與救援工作的部門及單位的溝通聯系、協調配合。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臨時工作組,并指導其開展工作;

  (5) 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與建議。根據應急救援現場表現,對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6)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信息報告與預警

  3.1 事故監控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監測和信息報送網絡,完善風險評估、分析研判等運行機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辨識和動態監控,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省廳值班室。

  3.2 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逐級迅速上報事故信息,每級報送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主動地向省廳應急辦提供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數據資料,為省廳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3 預警行動

  3.3.1 預警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是:Ⅰ級預警(可能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Ⅱ級預警(可能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Ⅲ級預警(可能引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Ⅳ級預警(可能引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 預警發布

  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信息,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迅速召集相關單位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根據事故風險和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提出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級別的建議,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予以發布。

  完善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可通過部門網站、辦公內網、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規范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應包含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防范措施、注意事項及發布機關等要素。

  3.3.3 預警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收到省廳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預案規定,及時研究制定應對方案,采取應對措施,并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

  (1)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全體人員到崗,24小時現場值守;成立專家組,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規定地點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到位。

  (2) Ⅱ級預警(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現場值守,專家組成員到位,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所屬單位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準備。

  (3) Ⅲ級預警(較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保持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做到全天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對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配備情況作出安排。

  (4) Ⅳ級預警(一般狀態)。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取得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演習演練,做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管理。

  3.3.4 預警解除

  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經省廳應急辦與相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會商,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 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中毒,或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 分級響應

  4.2.1 預案啟動

  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并啟動本預案。事發地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廳直有關單位以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以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并及時向省廳報告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4.2.2 主要措施

  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省廳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與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保持聯系,加強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蹤掌握事態最新發展;

  (2) 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以及事態發展、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

  (3) 組織會商、研判,制訂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施行;

  (4)成立現場指揮部,抽調相關人員和技術專家隨同廳領導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臨時工作組,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調聯系、溝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廳直有關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協調指揮機構,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本領域、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支援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加強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跟蹤掌握事態發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本級現場指揮部,在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和當地政府的共同領導下,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省廳現場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4.3 指揮協調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后,應當立即安排相關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按照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全力遏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

  4.4 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及其他現場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發展,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現場救援處置方案作出調整,采取其他臨時性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涉及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領域(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應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據應急救援進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5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程序及相關規定。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統內征用和調撥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4.6 群眾安全防護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命令,切實做好事發現場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特點,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2) 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撤離、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和程序,提供應急運輸車輛,做好疏運組織工作;

  (3) 根據事發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為遇險群眾提供相應的延伸服務。

  4.7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發地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請求社會力量的支援,由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協調相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 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安排技術專家,攜帶專業設備,切實做好事故現場的檢測與評估,集中收集整理、綜合分析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為完善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應及時報送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4.9 信息發布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成立負責信息發布的臨時工作組,及時整理事故處置最新進展,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途徑發布相關信息。

  4.10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經省廳現場指揮部確認,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終止實施本預案,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導下,制定善后處置方案,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開展災后重建,恢復基礎設施。

  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加強對事發地善后處置工作的跟蹤督導,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5.2 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各級交通運輸管理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調保險機構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受損財產的保險受理及賠付工作,保證災后恢復重建以及傷亡人員醫療救助金、撫恤金的資金來源。

  5.3 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直接或授權相關部門及單位成立調查組,獨立或在省、部領導下開展調查工作,工作進展以及調查報告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部門。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省廳現場指揮部應當認真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由省廳應急辦組織實施,對應急預案、現場救援處置方案等進行修訂完善,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抓好落實。

  6.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廳積極推進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等基本環節,保證各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地、本領域、本單位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廳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及時報送。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下的緊急調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日常檢查檢測、維護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裝備質量合格、性能良好,處于待命狀態,能夠隨時調配并投入使用。

  6.2.2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進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隊伍組織管理,開展培訓演練,提高人員素質和裝備水平,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各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配備、專業特長及裝備水平等情況,并檢查指導相關工作。

  6.2.3 交通運輸保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依托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加強應急保障運輸車隊建設,按規定數量配備客貨運輸應急車輛,并根據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辟應急救援運輸特別通道,迅速組織力量搶通受損路段,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應急運輸車隊的組織管理狀況,并加強監督檢查。

  6.2.4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根據應急救援需要,與當地醫療機構建立聯系,并積極為醫務人員開展現場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直屬有關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單位員工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保衛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部位、重要設施設備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并在必要時協助做好群眾疏散工作。

  6.2.6 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計劃和管理使用、征用調撥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根據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應急物資按規定數額配備,防止被盜、挪用、流散和失效。

  應急狀態下,省廳應急辦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命令,負責協調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領域、跨部門單位的物資調配,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2.7 資金保障

  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為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資金準備。

  6.3 技術支持與保障

  省廳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為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7.監督管理

  7.1 監督檢查

  省廳應急辦應當加強對本預案的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找問題、通報情況、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各級各有關單位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7.2 公眾信息交流

  省廳應急辦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省交通宣傳中心提供支持。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結合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做好應急法律法規和技能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干部職工、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危機防范意識。

  7.3 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制定年度計劃,定期對本地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專兼職救援隊伍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干部職工的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省性的綜合演習。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各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及時了解掌握各地各有關單位應急救援演習演練組織開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法,檢驗評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報告。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廳應急辦應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職責與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發現的新問題,定期對本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全面評估和修訂,組織技術專家評審,報經省廳批準后組織實施。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 執行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堅決,行動迅速,指揮有方,為避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作出突出貢獻的;

  (2) 承擔并出色完成應急救援急難險重任務,成績突出的;

  (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依規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屬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 不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拒絕承擔應急準備義務的;

  (2)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 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 阻礙應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事發現場搶險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8.3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4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應急預案13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布情況。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檢查,詳細分布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后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四、預防突發安全消防事故工作應急指揮和保障系統

  指揮系統:總指揮:梁力平電話:8310858 13906577983

  副指揮:金 陽 電話:8310808 13806585201

  尹寶法 電話:8310808 13906577583

  成 員:柯華星 王米華王秀華 徐昌富 李建平

  李 志 王煜明 陳岳云王天明 徐中輝

  公司消防應急小分隊人員共20人組成(名單附后),機動客車1輛(浙j11670)。

  五、公司消防安全報警電話為8310843,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為:119。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六、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啟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一邊做好現場了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情況。

  七、在事故險情過后,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由臺州市椒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運輸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深入推進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動,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系列重大活動和“兩節”“兩會”期間全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防大火、降亡人、壓總量”總體目標,集中組織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堅決實現系列重大活動安保期間“四個確保”目標,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各地、各部門認真宣貫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市政府辦公廳《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實施辦法》,20xx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區、縣(市)出臺本地貫徹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具體辦法。進一步推動市、縣兩級消安委辦公室實體化運行,充實人員力量,健全工作制度。20xx年底前,教育、民政、民宗、衛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要制定出臺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面完成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大力推動單位落實全員、全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應急預案。加強新員工上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員工培訓。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善規章制度,嚴格日常管理和檢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提高消防安全本質水平。

  (二)深化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動整治舉措。

  1、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檢查。各地開展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客運車站(客運碼頭、客運機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勞動密集型企業(員工集體宿舍)以及博物館、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排查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違規采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實24小時值班和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在人員密集場所推進“智慧消防”、遠程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建強專兼職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民政、消防部門督促養老院落實《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加強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間值守。建設部門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監管,嚴查違規留宿人員、違規動火動焊等行為。商務部門加強大型商業促銷活動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規范臨時布展、落實現場看護。

  2、突出重點區域消防安全治理。全市確定60個火災形勢嚴峻的重點鎮街,務必落實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和人員,加強各項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日常管理,抓好宣傳培訓,組織好群眾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災設防等級。各鎮街以火災隱患突出的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老舊小區、待拆遷區域為重點,加強日常巡防、隱患督改、宣傳教育和應急處置準備。各地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組織指導公安派出所加強小單位、小場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指導村(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組織居民清理樓道、走廊、陽臺等區域可燃雜物,安排人員夜間巡查,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結合居住出租房復查整治工作,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居住出租房“旅館式”管理。

  3、開展重大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對排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各區、縣(市)政府要及時掛牌督辦,明確整改的責任主體、督辦部門和期限。督促指導單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和整改期間的火災防范手段。對前期省消防安全委員會掛牌的18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各地要組織一次整改情況的上門跟蹤,督促單位按期整改到位。對久拖不改的,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協調媒體分批次公布曝光,強力推動。20xx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第十六批省政府掛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區域)的整改銷案,并摸排確定新一批擬掛牌對象。

  4、推進老舊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加快完成20xx年度30個老舊小區消防設施增配改造任務。通過保障消防車道暢通、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提升智能消防技防措施、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強社區微型消防力量、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方式推進老舊小區消防安全。在特殊人群住所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報警器。20xx年底前,各地50%的老舊小區按照指導標準完成整治任務。

  5、推進其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20xx年11月上旬,各地完成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一律重新進行整治。結合近期召開的'全市居住小區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現場會工作要求,做好試點工作經驗的總結提煉,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推廣各地學習借鑒。年底前,推進各地完成高層建筑外保溫材料和占用消防登高場地、消防車通道專項整治行動,有效解決突出問題。20xx年12月底前,根據杭州廠房(倉庫)火災防控的現實需要,開展全市廠房(倉庫)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動,力爭全市不發生有影響力的廠房(倉庫)火災。12月底前,再次組織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改裝環節進行專項檢查,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集中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設置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結合年底工作,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內容。20xx年春節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排查電氣線路,重點整治居民住宅電表箱設置、電氣線路連接不符合安全規范等。根據我市火災形勢分析研判報告,結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工作,重點推進電動自行車、電氣等重點領域的綜合治理工作。各區、縣(市)按照什么火災隱患突出就解決什么火災隱患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及防控重點,組織開展至少一項消防安全整治行動。

  (三)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加強社會宣傳。周密部署全市“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廣泛發動社會公眾參與,大力普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深化消防宣傳“十進”工作,針對老、弱、病、殘、孤寡等弱勢群體,組織消防員、消防志愿者開展以消防宣傳教育為主,預防和整改火災隱患、消防安全宣傳為輔的公益“敲門”行動。各消防科普館、教育館發揮好預約平臺作用,全面接受群眾參觀體驗預約,每周至少1次組織參觀體驗。常態化抓好學校師生消防安全“實踐”活動,嚴格執行“全民消防我行動”大型公益計劃,協調各類新聞傳播媒體開展“聯動”宣傳。冬防期間各區、縣(市)要舉辦1至2次綜合性消防宣傳互動培訓體驗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強安全提示。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各地組織媒體發布火災風險提示,重點強化安全用火用電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開展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級黨政干部和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積極利用固有陣地和戶外視頻、廣告牌、樓宇電視等社會媒介,大力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博物館、文物單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落實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3、加強消防培訓。20xx年11月底前,各地組織一次國有企業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訓,提高消防管理能力。按照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年”活動要求,20xx年底前,重點抓好黨政領導、行業部門負責人和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民警、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基層網格員、微型消防站隊員、物業服務企業人員等7類人員的分級培訓。督促有關單位組織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員、保安、電(氣)焊工等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提高崗位履職能力。

  (四)優化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各地按年度計劃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消防文員招收及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專職消防隊。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聯勤聯訓。

  2、規范完善應急救援機制。整合應急救援力量,規范多種形式消防救援隊伍管理,健全統一指揮、信息共享、預警響應、應急聯動、聯合保障、技術支撐等工作機制。20xx年底前,各地消防、氣象、水利、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開展一次應急聯動實戰演練。

  3、強化應急救援準備。20xx年11月底前,各地市政、供水等部門組織對市政消防水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確保完好有效。各地消防救援隊伍針對冬季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特點,扎實開展練兵活動,落實人員防寒、裝備防凍、車輛防滑措施。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重要節點,深入轄區重點單位和火災高風險區域場所開展熟悉演練,完善應急預案,前置力量巡護,提高快速到場處置能力。

  (五)做好重大活動安保工作。

  1、嚴格管控核心區域。緊盯首屆聯合國地理信息大會等重要會議,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特別是針對在我市舉辦的第十四屆世界游泳錦標賽,有關部門要組織對會場、住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嚴格防范措施,確保絕對安全。

  2、提升社會面防控等級。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全國“兩會”等期間,各地組成聯合檢查組,分時段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夜間營業場所加大錯時檢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災風險。

  3、前置應急力量。各地圍繞繁華商圈、游園廟會、旅游景區、公交場站以及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專門力量,加強巡查看護。重點時段、重大活動期間,組織前置應急力量和裝備,對重要場所、重點部位進行駐勤巡邏。

  三、主要措施

  (一)精準研判風險。20xx年11月底前,各區、縣(市)政府召開一次常務會或辦公會,專題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災形勢,部署分地區、分行業、分領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各地消防部門每月組織研判火災形勢和救援工作,找準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向政府專題報告,并將各行業系統火災情況及突出問題通報相關部門。有關部門根據本行業系統火災風險,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

  (二)開展約談提示。各區、縣(市)政府重點約談工作不力、火災多發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國有重點企業。有關部門重點約談措施不落實、問題突出的下級部門和所屬行業系統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部門重點約談大型連鎖企業、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督促有關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隱患整改清單,向社會作出一次整改承諾,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組織一次全員“一懂三會”培訓,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三)實行清單治理。20xx年11月底前,各地分行業、分領域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建立清單。20xx年底前,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本行業系統單位自查情況和火災隱患開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全部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對隱患整改情況,逐項列出時間表、明確責任人,定期照單對賬、照單銷賬。

  (四)集中曝光督辦。20xx年11月底前、20xx年元旦和春節前后,各地分兩次組織省、市級媒體曝光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以輿論監督推動整改。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當地政府掛牌督辦。20xx年1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省安委會掛牌督辦的博物館和文物建筑的隱患整改工作。12月上旬,沒有立即采取強有力整改措施的有關地方和隱患單位,納入20xx年度上級政府對當地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單位和區域的掛牌對象,并視情提請納入市委、市政府有關掛牌督辦事項。

  (五)嚴格監管執法。消防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監督抽查,事先公告檢查范圍、內容和要求,檢查后及時公告查處結果。重點檢查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通過管法人、管責任,實施查隱患、督整改。結合形勢研判,重點抽查高風險單位,選取養老院、醫院、博物館、商場市場、建筑工地等單位場所,聯合有關部門開展示范性檢查,提升行業消防監管水平,督促社會單位按要求組織自查自改。嚴格責任追究,發生火災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責任、查教訓,通過嚴懲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部門責任人,達到處理一起、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效果。對嚴重違法違規受到處罰、存在重大隱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單位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六)強化督導考評。各地冬防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省、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動交叉檢查內容,各地要定期組織人員開展異地互查,逐一核查隱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訓情況。異地互查情況納入“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動”戰果通報,向各級黨政主要領導通報。冬防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各區、縣(市)政府、有關部門,分別制發方案、召開會議,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各區、縣(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照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各地組織檢查驗收,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安委會成立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承擔日常工作。各地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加強調度指揮,壓實工作責任,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監管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形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監管合力。要加強行業消防管理和火災防范,強化協作配合,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三)嚴格督導問責。有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強化事前、事中監管和問責,推動隱患整改;嚴格事故查處,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追究火災事故單位、主管部門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地區和單位,要及時通報,督促落實整治措施。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區、縣(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及部署發動情況于11月20日前報市消防支隊,12月起,每月24日前上報當月工作情況,全國“兩會”結束后3日內報送工作總結報告。

運輸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高速公路運輸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發揮政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應急聯動,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暢通。

  (2)以人為本,科學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預警和預防體系,做到早預測、早預警、早防御。

  (3)快速反應,果斷施策。著眼快速處理事故,各相關單位要及時響應,迅速開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盡快恢復正常運輸秩序。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有效整合資源,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技術及設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監測、預警、預防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2.1.1 領導機構

  成立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領導。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573-82130915

  2.1.2 指揮部職責

  (1)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2)確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等級和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3)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2.1.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編制、修訂和評審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發展態勢,為指揮部提供決策服務。

  (3)指導督促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建設。

  (4)指導開展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及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5)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參與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事故的后續處理工作。

  (7)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1.4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社會救援力量組建、訓練和演練工作;協調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專業骨干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相關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處置工作,適時疏散事故周邊人員,對高速公路進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進行交通秩序的維護等。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空氣及環境質量;對事故現場環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區域提出環境修復建議。

  (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救援、資質的認證和事故后期處理等工作。

  (6)市市場監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種設備的鑒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7)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實施交通管制和外圍交通疏導,收集匯總現場情況,并逐級上報,及時發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員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時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8)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泄露的相關處置和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后相關人員、車輛的洗消工作。

  (9)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負責搜集事故具體情況并及時上報;組織開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指揮協調做好事故后續相關工作。

  (10)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轄區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協助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開展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協助做好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2.2 專家咨詢機構及其職責

  2.2.1 專家咨詢機構

  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專家及外聘專家組成,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專家組組長。

  2.2.2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負責開展危險化學品重要信息研判,參與事故處置、評估等工作,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和工作建議。

  3 應急處置

  3.1事故分級。

  一般(Ⅳ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較大(Ⅲ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重大(Ⅱ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特別重大(I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傷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2 分級處置

  (1)對于一般(Ⅳ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并組織指揮轄區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對于死亡人數未達到較大級別但出現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政府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當確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經指揮部批準,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2)對于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3)對于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同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上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3處置程序

  (1)在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后,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急管理(安監)、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消防救援等單位應調派力量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及時收集事故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斷屬于較大規模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各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負責人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事故特性和現場動態信息,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各成員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趕往事發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依據各自的職責,做好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應共享應急救援現場監測數據、應急救援資源分布、氣象、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等信息。

  3.4 處置要點

  (1)找準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了解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類別、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探查周圍環境,確定處置辦法。

  (2)處置過程中,在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圍、清理污染物、消除或減輕環境影響,避免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3.5 后期處置

  (1)應急處置結束后,由當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等工作。

  (2)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將收集和整理的應急記錄、方案、文件等所有相關資料報指揮部辦公室。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出相關的書面總結報告,及時報指揮部辦公室。

  (4)指揮部辦公室總結和評價應急救援實施情況、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操作性進行評估。

  4 應急保障

  4.1 應急隊伍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骨干隊伍作為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時應加強訓練和裝備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按照有關規定和相關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5附則

  5.1 預案修訂

  指揮部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及工作實際,及時會同各成員單位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嘉應急委辦〔20xx〕2號)即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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