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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議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后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議 篇1
20xx年上半年度,江蘇省農行駐xx審計辦共完成經營指標真實性審計、行長責任審計等項目27個,審計支行級單位22個,累計審計金額1675891萬元,發現信貸、財務等方面的違規問題1563個,違規金額121284萬元,目前已整改問題1299個,整改金額104756萬元,未整改問題264個,金額16528萬元。筆者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情況,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歷史遺留問題,整改難度較大。如:信貸業務中部分借新還舊手續不合規的問題是屬以前年度操作不規范,現在為降低風險或完善信貸手續,雖然整體風險在降低,但于現行制度仍有不符之處;財務方面因歷史原因形成的長期掛帳,一時無法清理。
2、業務操作中,由于經辦人員業務知識欠缺、風險意識差,未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且個別被審計單位滿足于表面上的整改,整改不徹底、不到位,類似問題重復出現。
3、同業競爭激烈,各行為拓展優質客戶,降低標準或放寬準入條件,如辦理承兌業務未收取手續費等問題。
4、業務部門自律監管在監管方式、監管手段、整改規范等方面仍然滯后,未真正發揮“第二道防線”的作用。
針對不同性質的問題,應區別對待,審計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
1、對于歷史遺留的問題,應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善手續,降低風險,盡量減少損失。
2、對于因操作失誤等主觀因素等導致的問題,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尤其是信貸、財務知識及新產品、新業務操作規程的培訓;要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履行崗位職責的主動性;要嚴格業務流程、規范操作,加大獎懲力度,確保業務操作的合法合規性,切實防范操作風險。
3、對于因同業競爭采取讓利行為而形成的問題,上級行應研究采取適當措施,在法律、制度允許的范圍內擴大基層自主權,以提高農業銀行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4、加強業務部門自律監管力度。建議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業務部門自律監管實施細則》要求,規范開展監管工作,盡量做到事前介入、事后關注;要進一步明確監管人員工作職責,加大監管員考核力度,強化對監管發現問題的后續監管和整改落實工作,避免屢查屢犯現象的發生。
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議 篇2
為切實加強財政預算執行的監督,促進區直部門(單位)管好用好財政資金,今年4至8月,武漢市蔡甸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47家區直部門(單位)20xx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對部分重點審計事項作了必要追溯和延伸,基本實現了對區直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全覆蓋。
此次審計調查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部門(單位)預算編制不夠科學和規范;二是少數部門(單位)預算執行不夠嚴格;三是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四是少數部門(單位)財務管理不嚴格;五是部分部門(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等。
以上問題產生原因分析:
一是預算編制不夠精準、不科學。編制預算的目的本是合理規劃安排財政資金,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而少數部門(單位)背離初衷,編制預算出發點在于爭取更多的資金,沒有充分考慮政策影響和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導致編制不科學;現存制度與現實矛盾的問題,如壓減文件出臺時間晚于預算批復下達時間;預算編制部分軟件系統設置導致編制不科學,如在財政預算編制軟件中,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是按單位在職在編人數自動生成預算金額,不符合實際情況;加之預算編制約束力有限,導致追加或者調整預算頻繁。
二是少數部門財務管理業務水平不高。近年來,區財政局按照上級部門部署安排,推動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公務卡結算等一系列財政改革措施。從審計情況看,少數區直部門(單位)尤其是下屬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依然落后于財政改革步伐,執行政府采購制度不嚴格、會計核算水平不高、現金管理使用不合規等問題依然存在。政府財務報告編制水平不高,不能真實準確完整反映部門財務狀況。
三是財經法紀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近年來,區直各部門(單位)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十一條禁令”要求,加強支出管理,控制三公經費,違紀違規問題數量和金額明顯減少。但是少數部門財經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疏于管理;財經法紀觀念不強,仍存在報銷票據不規范、國有資產出租管理不規范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等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審計組提出相關審計建議:
加強部門預算編制管理,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一是建立預算編制責任制度,明確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有關預算單位的`主體責任,實行部門預算編報責任追究制度,提高預算編制管理的完整性、科學性和規范性。二是嚴格預算執行管理,對于預算不合理、執行進度慢、資金管理混亂、績效不佳的項目,壓縮其預算規模或調整其用途。三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嚴格按項目實行分類核算,杜絕擠占項目資金和項目間混支混用等情況發生,并依據職能和年度工作任務準確測算項目預算,控制和減少預算調整事項。
規范部門和單位財務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一是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市委十一條禁令的要求,厲行節約,降低行政成本,加強“三公”經費、會議費、差旅費等行政運行經費支出管理。二是要嚴格內部控制,規范執行政府采購程序,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支出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流程采購,完善合同簽訂以及備案程序;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建立嚴格的固定資產出租出借和入賬登記制度。三是強化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多措并舉,提高單位經濟活動的合規性、效益性和科學性。四是要重視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全面準確梳理經濟事項確保應納盡納,提高政府財務報告水平,推進公共財政改革。
加大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力度,嚴肅追責問責。各區直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增強財經法紀意識,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財務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審計問題整改責任清單,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明確整改目標和時間表,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問責機制,對嚴重違紀違規和屢查屢犯問題,依法依規追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以維護國家財經法紀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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