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部員工出差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銷售部出差制度
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部出差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總則
1.1. 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完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a) 適用范圍
凡屬本公司市場部銷售人員(另有規定除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制度執行。
b) 權責單位
(1) 市場部負責起草本辦法制定、修改。
(2) 總經理負責核準本辦法制定、修改。
二、常規制度
2.1.出勤管理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實際需要,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2.1.1.在總部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應按規定打卡。
2.1.2.在外地出差的銷售人員應按規定的出勤時間投入工作。
2.2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行政及財務管理制度外,應盡力完成下列各項工作職責:
2.2.1部門主管職責
(1) 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或行業的銷售目標。
(2) 執行公司所交付的相關事項。
(3) 監督指導所屬部門銷售人員完成銷售及產品推廣任務。
(4) 策劃準備參與設計或投標的工程項目;
(5) 控制所屬銷售部門的經費并對下一銷售季度進行費用預算。
(6) 銷售相關賬目處理并隨時稽核各銷售單位之各項報表、財務單據、業務費用。
(7) 按時呈報下列表單:
A、銷售報表《銷售周報》《項目狀態分析表》。
B、費用報表(或計劃)。C、工作日志。D、考勤報表。
(8) 定期拜訪轄區內的設計院或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2.2.2銷售人員職責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保持服裝儀容整潔。
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項目策略、客戶關系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時間內酗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的行為。
(2)銷售事項
A、熟悉產品性能,并努力引導設計院以及客戶對本公司經營產品(系統)的興趣;
B、努力學習公司經營產品或系統工程的性能、配置,并能準確表達說明。
C、維護往來客戶關系,并按計劃走訪拜會新客戶。
D、定期拜訪客戶并收集反饋下列資料:
a、設計院以及用戶對所經營產品或系統的特性及配置要求;
b、所經營行業動態,新項目報批計劃;
c、市場需求量變化,新設計項目動態;
d、用戶對競爭品牌評價及銷售狀況;
e、與行業用戶和設計單位相關的人際關系信息;
f、新產品或新系統動態;
E、定期了解在跟蹤的項目進度并及時反饋回報;
F、定期處理收集設計院新承接的項目設計信息;
G、準備項目投標方案及費用計劃;
H、處理本人所銷售產品的款項及時回收到賬。
I、整理各類銷售信息資料并歸檔保存。
(3) 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G、不得將貨款與銷售費用混淆混用。
2.3.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2.3.1銷售單位主管離職
(1)移交事項
A、財產清冊。B、公文檔案。C、銷售帳務。D、貨品及贈品盤點。
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G、領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項
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
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督交接。
2.3.2.銷售人員
(1)移交事項
A、負責的客戶名單及工程項目。B、應收帳款單據。C、領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
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收款之責任。
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室(監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三、日常工作規定
3.1.工作計劃
3.1.1.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3.1.2.作業計劃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呈主管核準后實施。
3.2.客戶管理
(1) 銷售人員應填制《市場部周報表》和《項目狀態分析表》,反映日常工作進度;
(2) 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之銷售業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及客戶拜訪計劃之參考。
3.3.工作報表
3.3.1.銷售工作日報表
(1) 銷售人員依據作業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內容,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
(2) 《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月收款實績表
(3) 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銷售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帳款收取審核與對策之依據。
3.4.售價規定
(1) 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2) 如需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3.5.銷售管理
(1) 各銷售單位應將所轄區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銷售推廣、招投標、收取貨款等工作。
(2) 銷售單位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擔考查客戶信用之責任。
(3) 貨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
(4)如有質量問題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
3.6.收款管理
(1) 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2) 銷售人員應按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 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4) 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擔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銷售部出差制度】相關文章:
銷售部員工出差制度04-08
銷售人員出差制度04-08
出差管理制度07-03
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02-07
銷售部規章制度05-25
公司銷售部規章制度02-27
銷售部管理制度10-23
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09-19
酒店銷售部規章制度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