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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6篇(必備)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篇1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篇2
申請人:閆XX,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XX市XX鄉XX院,身份證號:410482X1553X。
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XX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XX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XX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遍ZXX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XX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XX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XX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XX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劉XX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XX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XX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幎ǎZXX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XX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XX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XX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XX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篇3
事故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
事故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A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編號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車號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名稱或保險憑證號________________
B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編號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車號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名稱或保險憑證號________________
事故事實:當事人A由______向______行駛,當事人B由______向______行駛。因當事人A______有《通告》第八條第______項過錯行為,當事人B______有《通告》第八條第______項過錯行為,造成A車_____________位置與B車________________位置接觸。
當事人簽字:A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
賠償協議:
1、當事各方共同駕事故車輛到A方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2、當事人A同意_______________日內將當事人B車修復。
3、當事人A同意賠償當事人B事故損失費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付款情況_____________。
當事人簽字:A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撤除現場前,當事人應當首先填寫事故事實一欄以上的部分。填寫完畢后當事人簽名確認。
2、撤除現場后,協商賠償事宜。達成賠償協議后,當事人簽名確認。
3、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不即行撤離現場,或者協商賠償事宜未達成協議的,應當迅速報警等候處理。
4、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持本《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A: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B: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篇4
申請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xx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xx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眡x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xx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某軍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劉某軍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xx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xx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幎,xx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xx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xx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xx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xx
x年xx月xx日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篇5
申請人:閆某賓,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鄉史莊6號院,身份證號:410482X1553X。
被申請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某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某軍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劉某軍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某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幎ǎZ某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某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平頂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
李律師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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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篇6
本文從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性質入手,探討責任認定書所載明的事故責任認定與司法實踐中的責任劃分。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性質
責任認定書應當具有以下法律性質:
(一)責任認定書具有權威性、現場性和及時性。責任認定書需由職權機關依據交通事故現場狀況及時作出原因認定和責任劃分。
(二)責任認定書具有整體性、終結性。責任認定書是針對整個交通事故現場作出的責任認定,是職權機關作出的唯一認定、終結認定。
(三)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具有格式化和技術性要求。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需具備相應的技術要求,同時責任認定書內容的組成部分相對固定,具有格式化要求。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適用規則
在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具有重要地位!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各地方法院也有相應規定,比如,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頒發的《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陜高法[20xx]258號)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但當事人提供證據足以證明該責任認定與事實不符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查明的事實認定責任!北本┦懈呒壢嗣穹ㄔ骸蛾P于在民事審判中正確對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通知》規定,在民事審判中應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重要證據材料使用,經審查后確定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上述法規均在法律上明確承認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訴訟地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責任認定書在司法適用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兩種:1.當事人對事實認定無爭議的,可直接作為審理案件的依據,作為證據材料使用;2.當事人對事實認定或責任劃分有異議的,法官審查后確定能否作為定案依據使用。
目前,我國法院在民事訴訟中對責任認定進行附帶司法審查。附帶性審查是對具體行政行為予以采信或拒絕采納的一種方式,但不能對具體行政行為撤銷、變更等。筆者認為,在附帶性審查中,法院負有謹慎審核的義務,但應以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提出異議為必要條件。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書所載明的事實和責任劃分均無異議,且其事實清楚、程序合法,法院則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作為定案依據,有利于服判息訴。若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人民法院應歸納與案件爭議焦點相關的異議部分,可分別詢問雙方當事人,必要時可以請路人、辦案民警、有關鑒定部門等作為證人或鑒定人出庭作證,盡量還原事發現場。鑒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時事故現場已不復存在,事發車輛一般已經修復,傷者也已經妥善就診,當事人駕車時的精神、生理狀況無從復驗,所能依據的可能僅限于交警部門移交的材料,有學者提出的“在必要時考慮當事人提出的重新勘驗、重新鑒定申請”顯得并不切實可行。
三、道路交通事故侵權行為歸責原則
(一)交通事故責任與民事責任的區別
責任認定書只是一種證據。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應是對事實的判斷,即“應當承擔的過錯”,是全部過錯、主要過錯、次要過錯或同等過錯。但是,民事賠償責任卻是一種因侵權行為引起的法律義務,二者具有本質上的不同。
(二)交通事故責任與民事責任的不同會否導致賠償結果的不同
本文只針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交管部門)與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書進行比較。
交管部門作出的法律文書基本為調解協議,人民法院也可以主持調解,二者均應參照相關法律規定,在當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但每一件案件最終的賠償結果都會因案件和當事人情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當事人無法準確預見哪一種調解會對自己更有利,因此上述比較并無實際意義。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當事人雙方無論在哪個部門主持下均無法協成調解,人民法院需依法作出裁決。在裁決時,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對交通事故責任予以認定,而應立足民事責任的認定,即依據民事責任歸責原則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轉化為民事責任認定。如認為責任認定書認定結論不當,或者涉及案件屬于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不具體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案件,應根據當事人的過錯或法律的特別規定確定民事賠償責任。對交通管理部門針對非道路交通糾紛形成的《事故成因分析意見》應予參考,并應根據損害發生的原因確定當事人各方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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