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管理制度(推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會計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會計管理制度1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會計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營養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醫院營養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醫院營養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醫院營養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以服務員工和病人為宗旨,不以盈利為目的;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醫院營養食堂物資采購管理
(一)食堂物資采購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二)建立物資定點采購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點采購或配送。
(三)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在統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購單”上分別簽字認可后,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物資采購報批制度。采購人員每天應根據食堂各班長提出的食物采購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采購計劃表”,經領班審校無誤后方可采購。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為: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進廚存貨指購進后直接進入廚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進庫存貨指為加工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原材料及輔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貨、山貨、調料和燃料等。醫院營養食堂主管每月月末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醫院營養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收入主要來源于員工和病人及陪護外人員的就餐收入,每月末以當月電腦打印的就餐交易額確認當月伙食收入。醫院營養領導工作餐費及招待費視同當月伙食收入核算。
(二)外單位營養在我醫院營養食堂就餐,應首先由食堂管理人員為其辦理飯卡,做好登記,進行飯卡充值,待月底匯總后由食堂財務員直接找外單位收取,每月5日前外單位必須全額付款,否則停止為該單位人員進行飯卡充值。
(三)零星人員就餐,食堂管理人員收取現金后應為其開具收據,然后進行飯卡充值,將現金登記入賬。
四、醫院營養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醫院營養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1)糧食支出:醫院營養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醫院營養食堂燒菜所耗用的支出
(3)調料支出:醫院營養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鹽、味精、雞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醫院營養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煤氣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醫院營養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醫院營養食堂聘請職工的工資等支出。具體包括:炊事員工資,非正常支出及其他雜項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的購入,按實際支付的價格計價。物資購入時應填寫食堂物資入庫單,并經食堂主管或財務驗收、過秤簽字后入庫。
現購現用物資的購入,可不通過填制食堂物資入庫單和食堂物資出庫單,購買驗收后憑采購單及發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必須填寫食堂物資出庫單,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食堂主管簽章,并記入賬簿。
(三)食堂菜類的采購由專職采購員到菜市場采購,并填寫“食堂物品采購單”,由驗收人及食堂負責人簽字,經常采購的米、油、面粉、肉、面粉等大額采購項目實行定點集中采購。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范,票據反映的業務內容真實,符合市場的實際情況,杜絕購少報多或品名不符現象。
(四)付款:對定點采購的物品執行定期付款制度,經驗收合格,手續齊全(發票填寫準確、完整、規范)的物品,由各班長簽字,食堂主管簽字同意后,交財務辦理銀行轉帳手續,非特殊原因不得支付現金。對蔬菜、副食以零星為主的采購,采購員憑各班長填寫的計劃單,經食堂主管同意后,可以領取核定的備用金(以3天的零星采購量為限)。每周二、五憑有較發票向財務報帳。報銷的發票先經班長審核簽字,食堂主管審核簽字,財務核實發票無誤后方可支付現金。對手續不全、發票不規范的,財務有權拒絕支付現金。
五、醫院營養食堂財務收支結算管理
(一)醫院營養食堂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
(二)食堂成本實行每天一小結,每月一大結,每日營業結束后,將當天營業收入和采購支出情況及時匯總,做到日清日結,每日編制盈虧計算表,每周將盈虧計算表進行匯總編制食堂周報,月底按照食堂周報匯總計算出“月份食堂經營情況匯總表”,報告食堂主管,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六、醫院營養食堂資料檔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資料,由食堂負責人每月裝訂成冊,月底和“月份食堂經營情況匯總表”一起保存。
會計管理制度3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4
一、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電算化后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可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崗位。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工作崗位。
(二)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1.電算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2.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軟件操作崗位的工作。
3.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算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此崗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應由專職人員擔任。
5.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二、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2.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賬簿。
3.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日志,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建立如'口令'、只讀等措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
3.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
4.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如安裝不間斷電源,保證停電時,能有時間保存資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如安裝殺毒軟件,且每星期更新殺毒軟件,每星期掃描內存;嚴禁外來人員的軟盤在本公司計算機上使用等。
6.建立系統風險評價體系,由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人員定期分析。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會計軟件、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會計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財務總監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財務總監。
六、本規范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會計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開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項工作良性健康發展,保證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本公司基本規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依照國家會計制度和稅務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加強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 嚴格遵從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
第四條 會計、出納人員分別有不同股東推選人員,經公司松獅會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條 支票留存印章為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會計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員私章,留存的印章應分開保存于不同人員管理處;
第六條 報銷實行一支筆終寶寶制度,由經辦人員簽注事由,分管領導及知曉的其他一個股東審核,后由董事張簽字報銷;
第七條 報銷單上須注明事由、日期、金額、票據(附件)頁數等,經辦人簽字位置在票據背面,審核人簽署在票據右下角或中部空隙處,董事長簽署在票據右上角;
第八條 實行項目核算制,審核人和董事人簽字時應注明該批票據列入項目名稱;
第九條 支出金額的控制:200元一下股東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處理該事中的股東與共管項目股東或分管領導溝通后才能支出,且報銷時兩者皆應簽署審核意見,500元以上的支出須與董事長溝通后方能支出,超過3000元以上的支出須通過各個股東或有董事會會議決定。以上票據應嚴格正規票據辦理(特殊情況除外,需經董事長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報經辦人簽署后,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審核定后可以直接報銷,其他金額報銷按以上程序辦理,嚴禁座資;
第十條 公司員工支出時,原則上應索取正規票據;
第十一條 借資問題,1000元以下的借資分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借資須與其他股東事先溝通后,有董事長批準借資;
第十二條 公司出納借用周轉金為3萬元,以借據形式在財務上借資,用完后經審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納每10天應向會計交接一次單據,具體時間由出納、會計商量,交接時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5000元以上金額支出,出納處原則上以支票形式開支,支票審鑒制度與借支手續用等辦理;
第十四條 任何單據除股東外會計無權對外傳閱、借出,股東翻閱但不能帶離現場,特殊情況下帶離現場需由當事者出據借條,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 每月1—5日為財務小結時間,由會計以書面形式把當月的收支情況同志后,報告給各位股東成員,各個股東審核單據,補簽單據,超過此時間各股東視為開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處理原則:
第十六條 嚴禁少多報、虛假現象,一經查實處以10倍罰款,情況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
第十七條 財務部長職責:
一、財務資產部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上負有監督財產完整、合理使用的責任;
二、負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正確、及時、全面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盤點、核對工作;
三、積極地向有管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學方法、合理化建議。
會計管理制度6
人民醫院財務科會計檔案管理崗位職責
一、醫院會計檔案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專業核算資料,是記錄和反映醫院經濟業務活動、資金運動情況的重要證明。
二、醫院會計檔案工作,要接受衛生主管部門和同級檔案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醫院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會部門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終結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二年,期滿后,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造清冊移交醫院檔案部門保管。
四、醫院財務部門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保密措施。
五、借閱會計檔案必須有登記制度。
會計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并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系。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并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并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并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后,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并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準后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采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于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并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并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財務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8
企業會計信息分級分類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省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信息化管理,確保會計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和完整,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權屬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各權屬單位”。
第三條會計信息化是指應用會計信息化軟件及計算機等硬件設備輸入會計基礎數據,由計算機對會計基礎數據進行處理,并打印輸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相關會計信息資料。
會計信息化核算的范圍是:賬務處理、報表處理、固定資產核算、工資核算、往來款項核算以及預算管理等。
第四條使用的會計信息化軟件必須是通過財政部評審通過的商品化會計軟件。機房相關設備符合企業會計信息化標準,滿足會計信息化管理要求。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公司會計信息化系統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司會計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協調管理公司財務軟件系統的維護、升級和數據備份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信息化人員的培訓工作,對會計信息化工作及有關人員進行指導、監督、考評。
第六條人員、權限控制。
1、公司各權屬單位應設立會計信息化管理崗位,按照會計崗位職責設置操作權限。公司各權屬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負責權限的授予,會計崗位之間權限明確且相互制約。
2、嚴格密碼管理,會計人員要注意保管自己的密碼或口令,并應定期更換。
3、會計人員不得參與系統維護和數據管理工作。
4、會計人員因工作調整各級計財處負責人應及時收回相關權限。
5、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及財務負責人對公司及公司各權屬單位的賬務有瀏覽、查詢的權限。公司各權屬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財務總監對本單位的賬務均有瀏覽、查詢的權限,但該權限僅限于其擔任負責人的單位的賬務。
6、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操作會計軟件,不得進入、操作相應的功能模塊。
7、公司及各權屬單位NC財務軟件權限的開立與變更需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
第七條安全控制。
1、公司統一委托軟件開發商負責系統維護和程序數據維護工作。
2、會計信息化管理員負責定期對有關數據備份監督設備、網絡、程序的正常運行。
3、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直接打開數據庫進行操作。
4、會計信息化管理員應對各類操作人員權限、密碼實行集中管理,做好保管、監督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一節計算機機房、設備維護與安全管理和病毒防治制度
第八條確保計算機機房等設備安全運行。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
衛生,并經常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配備不間斷電源、空調等設備,對發現問題的硬件及時修理或更換,以保證計算機機房的正常運行環境。
第九條確保會計核算軟件和系統軟件的安全、保密。及時處理軟件運行故障,并作出維護記錄。若軟件出現處理不了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軟件維護人員及時維護。
第十條所有的機房設立防火墻,財務微機必須安裝殺毒軟件,進行病毒實時監控、殺除,并定期進行殺毒軟件升級。如無特殊需求,不得打開未經安全認證或不熟悉的網頁。
第二節會計信息化軟件管理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化軟件的日常使用管理由會計信息管理員和.委托的軟件開發單位維護人員負責。會計信息化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程序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出售、轉讓、轉借。
第十二條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授予的.功能權限、數據權限進行操作,不得越權使用軟件。
第十三條操作人員應按照軟件使用的要求,正確使用軟件。離開
工作現場必須退出會計軟件,嚴禁在使用過程中強行中斷程序,以免破壞相關數據。
第十四條嚴禁在財務微機上安裝游戲軟件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第十五條不得在系統文件子目錄下存放任何非系統文件,否則,系統維護人員有權刪除文件,文件編輯者自負后果。
第三節會計信息化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會計信息化管理崗位負責會計信息化檔案管理設專職檔案員除外。會計信息化檔案是指以磁性介質等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的書面形式的會計信息,包括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以及信息化硬件設備攜帶的說明書、保修單和會計信息化軟件攜帶的說明書等。
壞相關數據。
第十四條嚴禁在財務微機上安裝游戲軟件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第十五條不得在系統文件子目錄下存放任何非系統文件,否則,系統維護人員有權刪除文件,文件編輯者自負后果。
第三節會計信息化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會計信息化管理崗位負責會計信息化檔案管理設專職檔案員除外。會計信息化檔案是指以磁性介質等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的書面形式的會計信息,包括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以及信息化硬件設備攜帶的說明書、保修單和會計信息化軟件攜帶的說明書等。
第十七條會計信息化檔案要存放在專門的檔案室,具體按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
資產卡片、固定資產臺賬、輔助賬簿、其他賬簿等、財務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及定期會計報表、附表需定期打印。打印輸出的各種會計資料必須按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及時歸檔保管。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會計信息化檔案的借閱批準制度。除檔案管理員外,任何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都要經過財務負責人批準,辦理借閱手續,并保障數據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會計人員及權限內使用人員必須對所分配權限設置操作密碼或口令,并以妥當方式保存,注意保密。如因密碼或口令泄漏而導致會計信息泄密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制定、解釋、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同時廢止。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會計管理制度10
一、醫院會計檔案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通過會計核算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
二、醫院的'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作為會計檔案管理的負責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檔案的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工作,檔案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其實施辦法和醫院具體情況,確定會計檔案資料的具體內容。
四、當年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一年,一年后檔案部門集中統一保管。
五、建立會計檔案的查閱和借閱制度。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本醫院,如由特殊需要,須經院領導批準。
六、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確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會計檔案的銷毀制度。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檔案管理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編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送市衛生局計財處或有關上級部門批準后派人監督銷毀。
2、保管期滿但尚未了結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債權債務結清為止。
3、監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之前,應以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應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院領導、市衛生局計財處保存銷毀記錄資料。
會計管理制度11
一、每日按時開啟和關閉服務器,對計算機應用軟件進行系統維護,保證數據完整和機房安全。
二、對當日發生的經濟業務,每日終了打印出當日科目匯總表及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轉交出納崗。
三、每月終了進行月末結賬,次月5日前完成各種報表、賬頁的打印工作。
四、負責賬務的對外查詢及打印工作,并進行記錄。
五、按要求及時裝訂記賬憑證、報表和各種賬簿。
六、做好各種會計資料、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
七、為保證微機軟件的安全運行,嚴禁各種盜版光盤、軟件及帶有病毒的`光盤帶入機房,并禁止使用。
八、根據國家規定對各種數據及各種磁性介質做好雙備份工作,并且在不同室內存放。
九、做好微機的開啟及會計憑證裝訂的記錄工作。
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十一、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會計管理制度12
為了科學、規范地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根據有關會計電算化規定和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1.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電算化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根據電算化軟件的使用要求,正確執行會計電算化的`操作程序。
3.電算化設備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做到專機專人使用,其他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4.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檢測,切實做好防毒工作,未經檢查的外來軟盤不得上機運行,發現機內病毒,應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病毒。
5.財務軟件操作人員要設置密碼口令,并注意保密,半年或一年應變動一次密碼口令。
6.每次上機完畢,必須做好備份,然后按正確方式退出,不得在使用過程中非正常關機。如上機需臨時離開,也應退出操作系統。
7.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斷電、設備故障,軟件運行不正常等情況,應立即中止操作,并迅速備份,然后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8.在用的計算機,如需要修改和升級財務軟件,要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意。
會計管理制度13
一、摸清全省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基本情況
首先必須摸清全省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詳細情況。由省審計廳牽頭,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配合,在20xx年10月組織完成對各設區市、縣(市、區)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審計按下轄一級的方式進行,審計結果在送被審單位同級政府的同時,抄送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
二、解決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歷史超支
(一)對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中不符合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規定范圍的開支,按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之間簽訂的醫療保險服務等協議的約定解決。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擅自擴大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范圍,使用超出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范圍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及對離休干部使用自費藥品、自費檢查和治療等發生的'基金支出的費用,離休干部單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由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按照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規定和醫療保險協議的約定處理。
(二)對省屬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參加所在地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其發生的醫藥費超支,按照審計部門確認的超支額度,由省財政廳下達至企業參保地財政局,并按規定撥付給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離休干部單獨統籌管理規定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約定,經審核后,撥付給各定點單位。
(三)對市縣區屬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符合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規定發生的費用開支,按審計部門確認的總額,按企業隸屬關系,省級財政幫助市、縣解決50%,財政補助資金下達至企業參保地財政部門,并按規定撥付給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離休干部單獨統籌管理規定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約定,經審核后,撥付給各定點單位。
三、建立長效機制,防止發生新的超支
(一)各統籌地區要認真查找發生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各種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制定今后防止發生新的超支的措施。對查找及總結的情況要寫出書面報告,在20xx年10月,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加強經辦管理和服務。各統籌地區要切實加強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進一步做好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服務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離休干部醫藥費支出各個環節的管理,以防止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對離休干部非正常醫藥費用支付的發生。
(四)要細化對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的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要認真落實協議要求,科學合理使用醫療資源,采取措施防止醫療資源過度消費。
(五)要健全離休干部健康檔案,充分發揮其在防病治病中的特殊作用。
(六)要合理確定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標準。從20xx年起,各統籌地區要在今年審計結論的基礎上,根據上年度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基金使用情況,并根據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統籌標準,做到當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結余。
(七)建立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新超支補償責任制。因籌資標準低而發生的新的超支,由統籌地區政府補助解決;因超規定報銷和支付醫藥費用而發生超支,由單獨統籌經辦機構承擔,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違反醫療保險服務協議規定而發生的超支,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承擔,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參加單獨統籌人員或其他人員借其名義違反規定消費醫藥資源,違規費用由違規人承擔,情節嚴重的,追究違紀違法責任。
會計管理制度14
1、財務部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
2、財務部印章的保管及使用規定:財務部負責人全權負責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具體細則如下:
⑴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保管,用于財務收據、銀行業務的辦理;以公司名義報財務統計報表、辦理銀行賬務、出具財務證明等事務,特殊情況由財務部經理請示公司總經理后再加蓋財務專用章;
⑵公司法人章由出納保管,用于辦理銀行業務時使用;
3、財務部印章的.其他規定:
⑴銀行預留印鑒和財務收據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
⑵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將印章交與保管人之外的任何人使用或管理;
⑶印章人因事請假時,需辦理交接手續;節假日期間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將印章封存。
4、財務部印章的遺失及處理:發現印章丟失,印章保管人應立即向印章管理負責人報告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報公司綜合部備案后申請重新刻制,財務部視情節嚴重程度,對保管人作出批評或者適當處罰。
會計管理制度15
摘要:目的探討新醫保制度下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的影響。方法分析目前新醫保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結果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結論提高對醫保的認識,不斷加強醫保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完善和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管理,使醫保財務管理更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促進醫院醫保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新醫保制度醫保財務管理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沖擊影響
醫療保險是我國一項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維護公民健康和社會和平的重要社會保障制度。隨著我國政府和社會對醫保的重視,其逐漸緩解了人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國家也指出:到20xx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將基本建立,屆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1]。但隨著新醫改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對醫保住院及門診患者治療的定額醫療、單病種項目增加和報銷比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核算標準,也對醫院的`醫保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驗。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如何完善醫保財務預算,控制財務支出,保障基本醫療對醫院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本文就新醫改形勢下對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措施進行分析,使醫保財務發揮更廣更大的作用。
1新醫保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新醫保政策實施以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等成為醫院就診的主要人群,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但同時也為醫保財務帶來很大的工作量[2]。醫院醫保財務人員要對參保患者進行住院明細,檢查用藥收費,病種及項目是否為醫保范疇進行審核,從患者的醫保卡號、姓名、診斷、入出院時間到整個治療、用藥、檢查過程進行分析、檢查、核算,做成報表交與社保,完成與社保結算后,還要對撥款內容和報表進行對照,并對當月病種再次進行統計,與醫院支付的報銷費用進行對照,從而反映出醫院在醫保運行中的盈利和虧損情況,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和社保調整決策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3]。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
2新醫保制度下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
2.1財務人員觀念陳舊,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
目前,我國大部分實行醫保的醫院多為公立醫院,以體現福利為主,投入不計成本,產出不計效益[4]。醫院財務管理觀念陳舊,再加上醫生道德觀、價值觀的改變,只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而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只每天忙于算賬、記賬,而忽略了對醫保基金運行過程的分析、管理、預算和控制,將自己陳舊的財務理論運用到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中,影響醫保制度的運行和開展。
2.2醫保制度不健全,對財務人員在醫保預算審核不全面
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了解少之又少,對醫保預算管理不重視,認為醫保管理有醫保部門進行核算,而忽略了作為醫保財務人員的職能。對醫保預算審核不嚴格,造成其預算嚴重偏離事實,使每年的醫保預算超過總控預算,無法為醫院提供完整的財務指標,造成大量資金流失。
2.3財務人員對財務控制能力差
醫院財務人員總習慣于遵照事業單位標準進行預算,把大量的工作用于記賬、報賬,只通過財務處理反映出醫院醫保的收支情況,而很少通過財務預算和控制對醫院的醫保活動進行細致分析,使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不能發揮保障基本醫療的作用,使醫院一直處于非正常運營,導致醫院財務不必要的浪費和流失,也阻礙了醫院管理者決策的科學性和及時性[5],影響醫療保險制度良性發展。
2.4醫保基金的有限性與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
社保和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醫院對參保人基本實現了及時完成結算的醫保政策,兩者之間的結算過程是成功的。但在與社保結算時在其將不同繳費基數、參保人群分配償付比例、單病種、疑難病及衛材撥付款等使結算方式更加細化、完善,卻為醫院財務的具體核算和操作帶來繁瑣。
3提高對醫保政策的認識,完善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
3.1更新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強化醫保財務內部控制
提高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更新新醫保政策和內容,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進行了解和鉆研,提高財務人員全面業務管理素質,在完善醫院的業務流程及控制目標同時,對醫院醫保資金使用進行分析、審核,并結合資金的成本、收益、投入和產出,對醫保財務做出準確的核算及預算[6],保證醫院醫療活動的正確實施。
3.2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審核
作為醫保定點醫院的財務部門,要認真評價醫保為醫院帶來的長遠效益。醫院的醫保財務人員要根據醫保政策的變化不斷加強自身學習,加強上報醫保發生費用的預算和管理能力,及時規范核對醫保回款情況,分析醫療活動中合理治療產生的費用,對醫院醫保財務信息和管理進行相關分析研究,對醫保的預算、審核、執行、控制等方面加強合理應用,調整不合理的支出結構[7]。并對醫保墊付基金和社保回款基金比例情況進行分析,對醫院就醫患者實行醫保醫療,為醫院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3.3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
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細化會計核算明細科目,對醫院醫保各個賬款交往業務都通過賬戶記錄顯示,并在每月未對在門診、住院產生的醫保費用進行核算、報表統計,核算時應利用本錢核算對各個環節進行評估和控制,經醫保財務指標對其預算進行量化[8],將月發生的申報額與醫院和社保部門進行核實核對,記入明細賬和總賬中,并將審批下來的費用明細和扣款明細進行清算、確認,合理平衡內外部結余和預算控制,使醫院醫保財務工作更具有科學性、監督性,促進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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