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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克的法律經典故事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接觸過比較經典的典故吧,典故在傳達表現事物事理中畢竟是隔了一層,是一種由彼而產生的聯想,還苦于找不到好的典故?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柯克的法律經典故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柯克的法律經典故事 1
這是將近四百年前的事情了。年的某一天,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在宮中閑坐無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時間沒有到皇家法院去親自審理幾件案子了。何不去一趟,審一樁小民案件,解解悶兒,也順便體察一下民情。
國王一行來到法院,遇到普通訴訟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EdwardCoke)爵士。令國王頗感意外的是,他要審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這兒碰上釘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國家都在朕的統治之下,區區一樁案件,朕竟然無權御駕親審,這是什么道理?”國王滿臉不快,質問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稟告。陛下當然是國家的'最高首腦,內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總攬。但是,陛下要親審案件這事,卻是萬萬不可。”柯克顯得很恭順,但眼神中卻透出一份堅定不屈。
“哈哈,國王不能審案,這倒是樁新鮮事。我的大法官閣下,你別給朕來這套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花樣。朕知道,吾國法律以理性為依歸。你不讓朕審案,顯然是認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們有理性嘍。”國王語中帶刺兒。
柯克并不退讓,一板一眼地說了一番話,這段話在英國法律史上極重要。
“不錯,上帝的確賦予陛下極其豐富的知識和無與倫比的天賦;但是,陛下對于英格蘭王國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處理的案件動輒涉及臣民的生命、繼承、動產或不動產,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處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門藝術,在一個人能夠獲得對它的認識之前,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
這次沖突是英國法律專業化歷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后,英國的司法便成了職業法律家的壟斷領域。不只是英國,在當今的西方各國,從事法律職業都要以正規的大學法律教育為前提。
柯克的法律經典故事 2
一、故事背景
時間:17世紀初,具體在1608年左右。
人物:愛德華·柯克(Edward Coke),英國王座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詹姆斯一世(James I),英國國王。
時代背景:當時英國正處于由封建時代向資本主義發展的轉型時期,封建舊勢力和資本主義新勢力斗爭激烈。同時,普通法制度在英國已經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但又不可避免受到羅馬法的影響。
二、故事經過
國王的主張:詹姆斯一世認為國王擁有絕對的權威,包括直接介入司法裁判的權力。他主張“王在法上”,即國王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以自己的意志來裁決案件。
柯克的反駁:柯克作為首席大法官,堅決反對國王的這一主張。他認為法律是需要學習和研究的,沒有法律思維和經驗無法對它進行準確的把握。即使國王確實有卓絕的天賦和理性,但并不能因此就認為國王可以裁決案件。柯克主張“王在法下”,即國王也應該受制于法律。
經典對話:
詹姆斯一世:“依朕意,法是以理性為基礎的,故朕及他人與法官具有同樣的理性。”
柯克法官:“不錯,陛下具備偉大的天賦和淵博的學識。但是陛下并沒有研讀英格蘭領地的各種法規。涉及臣民的生命、繼承、所有物或金錢等的訴訟的決定,不是根據自然理性,而是根據有關法的技術理性和判斷。對法的.這種認識有賴于在長年的研究和經驗中才得以獲得的技術。”
詹姆斯一世:“如此則國王被置于法律之下,汝等的主張應當以叛逆罪論處!”
柯克法官:“布萊克斯通有句至理名言,‘國王貴居萬眾之上,卻應該受制于上帝和法律’。”
結果:這場爭論導致柯克被監禁半年,并最終失去了樞密院大臣和王座法院首席法官的職務。但柯克并未因此放棄對法律事業的追求,他轉而投身于國會,并在法律著述方面持續發揮影響力。
三、故事影響
法律思想:柯克與詹姆斯一世的爭論成為了后來法治思想發展的一個里程碑事件。柯克堅持的法律至上、司法獨立等原則對英國乃至世界的法律體系產生了深遠影響。
法治實踐:在光榮革命之后,“王在法下”的原則在1689年英國的《權利法案》中得到了確認,該法案明確了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不受國王和政府的侵害。這標志著英國法治實踐的重大進步。
法律著述:柯克在被免職后,投身于法律著述,他的《判例報告》和《英國法總論》等作品成為了英國法學的經典之作,對英國法律體系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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